古代火藥的危害
火藥,漢語詞語,主要是指一種由硝酸鉀、木炭和硫磺機械混合而成的黑色或棕色***。那麼下面小編向大家介紹吧。
自煉丹的術士無意中發明了火藥之後,除了軍事用途,火藥也被廣泛應用於開礦築路、興修水利、城市高樓拆除等工程,給人類帶來了極大的便利。然而,易燃易爆的火藥,若是使用或儲存不當,很容易引發爆炸及火災。清代的兩百多年裡,大大小小的戰爭貫穿始終,軍隊也從使用冷兵器轉型到了熱兵器,對火藥的需求很大,加之時人的警覺性不足,導致了多起慘烈的火藥災禍事故,傷亡枕藉,令人扼腕。
乾隆十二年***1747***,大金川土司莎羅奔突然起兵對抗清廷,並依靠險要地勢,屢敗官軍。清軍運送了大量火藥抵至前線,準備對莎羅奔進行合圍,逼使對方屈服。不料卻因值守的士兵疏忽,導致火藥庫爆炸,當場炸死官兵46人,令士氣大損。乾隆聞之震怒,重重處罰了相關人員。清人薛福成的《庸庵筆記》載,同治六年***1867***四月初五,一隊從甘肅運送火藥的騾車,途經河南滎陽時,因騾子受驚導致車覆,車上運載的子彈碰撞爆炸,引爆了前後五輛車上的120桶火藥以及十萬顆子彈,滎陽城東的數十間房屋被夷為平地,車伕和居民死亡20餘人。另在同年的十月二十五日,位於武昌的陝甘火藥局,兵卒在晾晒火藥時不慎引發爆炸,巨大的衝擊波將半里外的火藥廠也一併引爆,人員死傷無數。
最為慘烈的是咸豐九年***1859***的長沙軍工廠爆炸。當時由於鎮壓太平天國和捻軍,長沙是極為重要的補給地,湖南巡撫駱秉章於長沙創立了軍火製造廠,每年的彈藥產量達到數十萬斤之巨。咸豐九年三月,軍工廠發生爆炸,十里之內,都能聽到宛如天崩地裂的巨響,爆炸產生的巨大煙霧,如黑雲蔽空,迷漫空際,兩個時辰後方才散盡。事後詳查,現場慘不忍睹,二三裡之內的房屋被徹底摧毀,居民也無一倖免,死傷無算,軍工廠的旁邊本來有一條溪河,爆炸後竟然成為了一塊平地。萬幸的是,當時長沙城內還另有一座更大的貯存火藥的倉庫,與軍工廠的距離較遠,沒有受到爆炸事故的影響,如若不然,有全城都被轟陷的可能。
同是發生在咸豐九年的山東火藥局爆炸,大概是有文字記載的死傷人數最多的一次火藥災難,事故現場方圓十餘里的範圍內,房屋俱被震陷。據事後山東巡撫的調查,有名有姓的死傷者,就達四千餘人。此外,光緒十六年發生在安徽當塗的火藥局爆炸,也造成了毀屋四五百間,死亡三四百人的慘重後果。三年之後,發生在廣州三元里的火藥局爆炸,遭劫的死傷者更是達千餘人之眾。
除了失慎引發的災禍,還有一種近乎愚昧的人為災禍。清末之際,許多農民拾到戰爭中打出去沒有爆炸的炮彈,貪要炮彈外殼的銅皮,遂自行拆毀炮彈,由此導致慘劇發生。清人俞樾的《右臺仙館筆記》載,同治年間,上海近郊有個陳小弟,拾到官軍放出去沒有爆炸的落地開花彈數顆,為了取要彈殼銅皮,他把炮彈埋在地下達十三年之久。後來因賭博欠債,他就想到了當年埋在地下的這筆“財物”,暗忖炮彈在地下經年,火藥必定已受潮失效,已經可以取銅賣錢。於是他把炮彈挖出,在院內用斧頭鑿取銅皮的時候,發生了爆炸,陳小弟當場身死,巨大的衝擊波還把他家的房子也一併炸燬,其母和幼兒也一同罹難。
民間常以“水火無情”形容水火造成的災難後果極為恐怖可畏,相比起水火,火藥之災常因事發突然,對人員的殺傷,以及周圍環境形成的破壞也更為巨大,造成的損失往往難以估量,故不論是使用或運輸貯存火藥,定須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