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優秀散文家張小嫻優美散文
張小嫻,1967年11月3日出生於香港,香港女作家。張小嫻,1967年11月3日出生於香港,香港女作家。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供大家欣賞。
:生只若初見
若人生之若初見,你還是你,我仍是我。那麼,你就不會闖入我的夢中,我也就不會徘徊在你的世界。
若人生只若初見,你仍是你,我還是我。那麼,我們將會精彩的擦肩而過,不會有傷感,不會有思念。
若人生只若初見,我亦是我,你仍是你,那麼,我們的生活將沒有交集,就不會有太多的驚喜與彷徨。
若人生只若初見,那麼,我就不會在乎你的感受了,你也就不會看到我的淚水了。
若人生只若初見,那麼,我就不會傻傻的期盼你的出現,也就不會有等待。
黑夜的心,只能是一顆發光的星星,那樣的微弱和渺小。我用一支菸把希望送走了,再用一瓶酒把幻想澆滅了。從此,我就丟了一切,心也就不怎麼疼了。
這個冬日分外的寒冷,多麼期望能有一場雪,能將所有的記憶都埋掉,然後等待冬日的陽光將它們統統融化,接著,融入大地的懷抱,最後,沉睡幾個世紀。
心已死,淚也幹,不堪回首魂亦牽。夢驚醒,不了情,往事如煙揮不去。亦虛亦實,亦愛亦恨,葉落無聲花自殘。只道是,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慼戚;卻無奈,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原來那些模糊不清的感情,是因為執著才變得深刻。
寫在手心的名字,隨著時光的流逝,歲月的洗滌,一點點的變得模糊,當你在模糊的手心裡尋找那歲月的印跡時,留下的只有眼淚。儘管我想簡單的活著,單純的愛著,但有時我不得不承認,生活是一場舞臺劇,情節跌宕起伏,出人意料。
我們從來都在不停地付出,可夢想依舊很遠。
:7-11的規定
一位臺灣的女讀者告訴我,在臺北,若想開一家7-11便利商店,店主必須是一對夫婦。她和男朋友想開便利商店,正考慮要不要為此而結婚。當時我覺得奇怪,為甚麼要有這種規定呢?
好朋友水瓶鯨魚從臺灣來了香港,我問她,臺灣的7-11是不是有這個奇怪的要求。她說,不是所有7-11也要這樣,但有一部分的7-11是有這個規定。也許,他們認為經營者若是一對夫婦,同心合力,對那家便利商店也會更好。
只有臺灣人才會這麼浪漫吧?
我們卻在說笑,萬一這對夫婦離婚了,怎麼辦?
香港從前的「士多」,很多也是由一對夫婦經營,然後,就變成一個家庭。超級市場取代了這類士多。在臺灣,士多又復活了。
夫婦一起經營,好處當然很多。若生了孩子,更可以把孩子放在店裡,大家一起帶孩子。便利商店便是家,是大家胼手胝足,同甘共苦的。
只是,感情往往比生活更沒保障。
萬一兩個人合不來了,是不是為了便利商店而繼續一起呢?一旦分手了,是不是就失去了一家店?到時候,這家店更可能成為大家爭奪的財產。浪漫的構思,有時是欠缺一點遠見的。
:被利用的幸福
年少的時候,一旦發現自己被人利用,我們會很憤怒。若不是你身邊的人,根本不可能利用你。被身邊的人利用,是多麼的難以接受?我們一輩子也不會原諒對方。
長大之後,被人利用了,我們會有兩個不同的想法。
悲觀的想,我們覺得自己愚蠢和天真,從此對人失去信心。
樂觀的想,有被人利用的價值也不錯呀!沒人利用你,那麼,你也不見得很好。這樣想的時候,你不再覺得自己愚蠢。
再長大一點的時候,萬一被朋友利用,你要先看看他怎樣利用你,然後才決定怎樣對付他。
他是一條可憐蟲,要利用你來拿點好處,那就算了吧。
他雖然利用了你,但你自問也沒有對他付出過一些甚麼。既然沒有付出,也不必難過。
他利用你,但沒有損害你,那也算了。
當你年紀再大一點,有人利用你的時候,你不會再那麼在乎。一個人要利用朋友才可以生存,是多麼的可悲?你會同情他,也會慶幸自己從來不需要利用朋友。在你的生命裡,從來沒有這種需要,那是多麼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