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專家張小嫻的文章

  張小嫻,在香港出生,祖籍廣東開平。是以言情小說和散文見長的作家,她寫的大多數文章都跟愛情有關,所以又被稱為“情感專家”。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1:美麗的約定

  人與人之間,到底是否有一種無形的約定?朋友之間、親人之間、情侶之間、夫妻之間、上司與下屬之間,是否都應該有一種不需要言明的約定?

  朋友之間的真誠是不需約定的。既然是朋友,就要彼此信任,互相關心。這是不需多說的了。出賣朋友,就是破壞約定。

  親人之間,即使大家的關係不是很親密。但是,只要其中一個人有需要,家人還是會首先站出來保護他和支援他。我們是一家人,我們不是已經約好的嗎?

  情侶之間,根本不需要承諾。我們相愛,就是一項約定。男人要保護女人,不是男人比女人強,而是愛情的約定。你不需要說你會照顧我、愛我、關心我,這是我們的默契。我們沒有婚書,卻有約定。到分手的那一天。我們的約定也就到此為止。

  夫妻是由情侶開始,一切約定也就跟從前一樣,但我們多了一項約定,就是盡最大的努力去維持一段婚姻,絕不輕言放棄。你不用天天說:“老婆,我愛你。”我們不是約好的嗎?

  上司與下馬之間,也有約定。上司給下屬發展機會和合理的回報,下屬努力為公司工作。除了薪水和合約,這應該是有情有義的約定。

  我寧願相信,人與人之間,是有許多美麗的約定的。

  篇2:友情裡的一廂情願

  我們常常會有一些美麗的誤會,比如說,你以為某人是你的好朋友,然而,你在他心中那張名單上,卻不是名列前茅的。

  你有什麼心事都向他傾訴,他與之傾訴的,卻又是另一個人。

  別人問你:“你有幾個知己?”

  你總是把他算在內。

  別人問你:“你對知己的定義是什麼?”

  你總會把你和他的友情看做是知己的標準。

  人總是難免有一廂情願的時候。平安無事的日子,你不會去想,你視為知己的那個人,是否也把你當成知己。只有當你需要他的時候,你才會驚覺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並不是你想象的那樣。

  原來,對他來說,你只是一個比普通朋友要好一點的朋友。

  你曾天真地以為,你們的友情是一輩子的。有一天,你需要他時,他會支援你,會站到你這一邊來。然而,到了這一天,他原來只會袖手旁觀。

  他沒有對不起你,只是你自作多情而已。友情有時候也像愛情,你愛他,他不一定愛你。不過,我們也許會對所愛的人深情地說:“愛你是我一個人的事,與你無關。”然而,對於朋友,我們卻沒有那麼壯懷激烈。

  篇3: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終沒有嫁給你

  故事總是這樣發展,相處五年、十年、十五年的人,我們離開他們。然後,跟一個相識月餘的人步入教堂。我忘卻十年的盟誓,向另一個人許下一生一世的誓言。

  跟我共度餘生的人,竟然不是你。而我不會難過,只是在無眠的夜裡,偶然會懷念你,覺得傷感。一段漫長的愛情,在我的婚姻以前結束。另一段愛情,在婚姻以後開始。我們各走各路。

  過去的日子變得很模糊,總是女人流著淚。要男人一次再一次保證不會走。男人沒有走,女人卻走了。

  而我記得,有一個清晨,我坐在你大腿上,雙手勾著你的脖子,臉貼著你的臉... ...我多麼不願意失去這些日子。

  我的歲月因為有你,而有歡愉。

  我努力好使自己活得燦爛,令你目不暇給。而你使我覺得自己不再是一個飄泊的女子,因為有一個寬厚的肩膀讓我歇息。

  可是,我害怕。我們一起度過了顛簸、患難的歲月,卻不能共度餘生。我們都是可憐的棋子,任由命運擺佈。

  我並不害怕,是你最終沒有娶我。我是寧願由你來負我。我無法負你。

  和你的歲月,我是多麼不願意失去這些日子。

  如果有天和你走過紅毯的人,並不是我。我想,我會安然看你。想必面紗下那臉很美,你看她眼神一如當初掃過我臉龐。我會拉緊身邊男伴,輕輕與他耳語,穿白色禮服已不合適我們,試定香檳色。觀禮結束可與你握手寒暄,不待花球離開。

  我會禮貌周到。我會微笑。

  在一起一年、兩年、三年、四年... ...牽手走過了無數個春夏秋冬,體會了無數個喜怒哀樂,經歷了無數個小災大難。最後和你牽手走過紅毯的人,竟然不是我。而我身邊站著的男人,也不是你。

  站在他身邊淺淺微笑,望著你和你美麗的新娘,那一刻我竟然沒有悲傷。

  我曾經對你說我們結婚,不要盛大的婚禮、漂亮的婚紗、厚厚的禮金、太多人的祝福,只要手牽手到民政局領個紅色的本本,然後開始柴米油鹽的農夫與農婦的平淡婚姻---我便知足。

  你還笑著問:“人家都是王子和公主,怎麼到咱倆這就成了農夫和農婦?”

  很簡單,因為我早就不相信童話了。

  那麼多年的路邊攤、地攤貨、為數不多的近郊旅遊,以及洗洗涮涮變得粗糙不堪的雙手,讓我明白了什麼是平平淡淡,什麼是素年錦時。

  平平淡淡就是無論去哪裡你都牽著我的手、吻著我的臉,讓我知道,無論發生什麼都會陪在我身邊。素年錦時就是每個清晨醒來身邊的人是你,我用指尖輕輕劃過你的額頭、眼眉、鼻翼,悄悄親吻你的臉頰。

  後來的後來,我們常常為了一些瑣碎的事情發生爭吵。你總是說我變了,我也開始怪你不夠體貼、溫柔。雖然流淚的時候,我想依靠的還是你的肩膀。

  我對你說:沒有你,我哪兒也不想去。

  我對你說:只要有你,我什麼都不怕。

  我對你說:無論如何,請你不要放開我的手,不要丟下我一個人。

  我對你說:如果我任性的讓你無法理喻,請給我一個擁抱,一個擁抱就可以好。

  我對你說:你是我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想嫁的人。

  我說過的太多太多,可你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

  女人,總是在愛一個人的時候失去所有理智。無論在別人面前顯現得如何驕傲,終究逃不過眼淚的劫難,卻在不斷的百般糾結、失望、尋死覓活中不知不覺中淡然了。

  於是開始練習一個人安穩的走路、吃飯、看書、寫字、睡覺。試著不再期待那些小驚喜、不會為了一句話就弄得眼眶紅紅、不會為了一件小禮物就歡天喜地好幾天、不會原諒一個人把相同的錯誤犯無數次、不會在深夜瞪著手機等著誰晚歸的電話、不會把一時的敷衍當做一世的承諾、不會不分時間地點傻傻哭了... ...

  可這些不會,卻都是我為你做過的。

  我努力對身邊的人笑,努力成為太陽花般燦爛的女子。

  你看,我終究還是長大了。不論以後會不會愛人、被愛我都不會那麼衝動了。

  當我穿著白色的婚紗,被爸爸挽起左手緩緩走入教堂,把我的手交付到另一個男人的手上,神父問及彼此是否願意無論貧窮,災難或疾病都相依相守到死,回答YES I DO後在彼此左手的無名指套上一抹絢爛色彩的瞬間——我的眼淚默默爬滿面頰。

  這是我第一次在那麼幸福的場景下哭泣,也是最後一次為你掉淚。

  如同今天的你,站在聚光燈下的禮堂,挽著你的新娘,在眾人面前宣誓---要與她相伴到老。

  那似曾相識的誓言,忽遠忽近的漂浮在我的耳邊。

  亦如數年前你初見我,溫柔臉龐映襯下的集萬千寵愛於我一身的眼神。

  婚宴上,你前來敬酒,我平靜的說著祝福的話。

  看你為他點菸,為我剝糖。然後牽著他的手悄然離開。

  以前的你,知道我怕黑,怕蟲子,怕打針... ...怕很多。

  卻始終不知道: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終沒有嫁給你。

  篇4:關於愛情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願意放棄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世上最悽絕的距離是兩個人本來距離很遠, 互不相識, 忽然有一天, 他們相識, 相愛, 距離變得很近。 然後有一天,不再相愛了, 本來很近的兩個人, 變得很遠, 甚至比以前更遠。

  愛情使人忘記時間,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有些人註定是等待別人的,有些人是註定被人等的。

  曾經相遇,總勝過從未碰頭。

  緣起緣滅,緣濃緣淡,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我們能做到的,是在因緣際會的時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暫的時光。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

  愛情要完結的時候自會完結,到時候,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

  愛情, 原來是含笑飲毒酒。

  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離別。從此,人生不再純粹。

  我們也許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又被兩個人所愛。遺憾的是,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有點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愛情本來並不複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嗎?”、“對不起”。

  別離,是為了重聚。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離開之後,我想你不要忘記一件事:不要忘記想念我。想念我的時候,不要忘記我也在想念你。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我想,也許在很久以後,再想起那個人,已經可以感覺和隔壁的鄰居大哥一樣,那並不是不愛了,而是,兩個人交錯過以後,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從此相忘於江湖,像書上說的那樣......

  篇5:幸福的境界

  在《世紀末之詩》的終結篇, 已經走到人生盡頭的老教授說: "有所愛的人, 有吃的東西, 有睡覺的地方, 便是幸福。"

  這句話的次序也許應該倒轉一下: 有吃的東西, 有睡覺的地方, 有所愛的人, 便是幸福。

  先要溫飽, 我們才有力氣去追求愛情。 基本需要得到滿足, 也找到了愛情。 那麼, 我們最終追求的, 是自我實現。 愛情並不是終極的理想。 有一天, 我們能夠為理想而捨棄愛情, 同時尊重我們所愛的那個人為理想而離開, 這是最幸福的境界。

  什麼是幸福? 你的幸福和我的幸福是不同的。

  彼此相愛, 你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

  一天, 我們分開了。 你的幸福, 說不定是我的遺憾。 我的幸福, 也許是你的痛楚。

  幸福是相對的。 我們跟別人比較, 跟從前的自己比較。

  老教授說:“愛是荒廢的靈魂遇到幸福的邂逅。”

  這句話也應該倒轉過來吧? 幸福是荒廢的靈魂遇到愛的邂逅。

  我和你, 誰比誰更幸福呢? 幸福是沒有形態的。 幸福是一種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