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安全知識宣傳資料_藥品安全知識問答

  藥品安全不僅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更關係到國家形象和社會和諧與穩定的重要因素。那麼你對藥品安全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藥品安全知識宣傳資料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藥品安全知識宣傳資料

  1、怎樣識別偽、劣藥品?

  ***1***看標籤:購買整瓶、整盒的藥品,要先看標籤印刷得是否正規、專案是否齊全。國家規定藥品的標籤必須印有註冊商標、批准文號、藥品名稱、產品批號、生產企業。其中商標和批准文號尤為重要,如果沒有或印刷得不規範,即可視為假藥。***2***看藥品:無論針、片、丸、粉和水、酊劑以及藥材,凡見有發黴、潮解、結塊或有異臭、異味;片劑色澤不一致者,即可視為劣藥。標籤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也可視為劣藥。***3***看藥的真假:遊醫和地攤藥販以及“賣藝人”,這些人為了賺錢,大都信口開河,或說“奉送”;或說“無效退款”等,實則他們在欺騙人,賣的是假藥。街頭牆上張貼的廣告,吹虛所謂“祖傳祕方”、“包治”某某的藥,基本上都是假藥。求神弄鬼“討來”的藥,不需鑑別,都是假藥。

  2、如何正確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

  法律規定,藥品包裝必須按規定印有或者貼有標籤並附有說明書。藥品的使用說明書一般包括對這個藥品各方面的簡單介紹,患者服用前應該認真閱讀,特別要認真閱讀其中有關本品適應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項等方面的介紹,服用藥品一定要遵守說明書的規定。

  說明書上列出了用藥方法,如肌內注射、靜脈注射、一天幾次等,一定不要弄錯;一次用藥的劑量是指大多數人的安全有效劑量,有些人因為個體差異,對藥品的作用特別敏感,很低的劑量就可能出現不良反應。這種情況在藥品上市前不一定能發現。所以用藥前,不僅要認真地閱讀說明書,按說明書的規定服用,還要經常留心藥品的不良反應。

  3、如何識別藥品包裝上的產品批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藥品的包裝上必須標明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這三項內容,企業一般使用一組阿拉伯數字或數字加字母的形式來標示,它們分別代表的含義是:1、產品批號:是用於識別某一批產品的一組數字或數字加字母。但要特別注意這組數字與該產品的生產日期沒有直接聯絡,如某產品批號可標示為20020215、20031245、200507AD等形式,從批號上不能確定生產日期。2、生產日期:是指某種藥品完成所有生產工序的最後日期,如某產品生產日期是20030201,說明這批產品是2003年2月1日生產的。  3、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保證質量的最長使用期限,超過這個期限,則不能繼續銷售、使用,否則按劣藥查處。藥品有效期的計算是從生產日期開始的,如某種藥品生產日期是:20040213,有效期是三年,那麼有效期的合法標示就是20070212或2007年1月。

  4、什麼是藥品?

  藥品能夠防病治病是家喻戶曉、老幼皆知的。那麼,什麼是藥品呢?根據《藥品管理法》第102條之規定,凡是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我們稱之為藥品。

  藥品具有兩面性,既可以驅除病魔、造福人類,又有危害人類健康的毒副作用。也就是說藥品與毒物之間無明顯界限,濫用藥品可以給人體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我們要正確認識藥品,科學、合理地使用藥品,真正使藥品成為人類健康的保護神。

  5、什麼是假藥?什麼情況下按假藥論處?

  《藥品管理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1***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1***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3***變質的;***4***被汙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6***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6、什麼是劣藥?什麼情況下按劣藥論處?

  《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

  ***1***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註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3***超過有效期的;***4***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准的;***5***擅自新增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6***其它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

  7、到藥店購買藥品應該注意些什麼問題?

  一是要到合法的藥店買藥。合法的藥店是經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店堂內都懸掛著《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二是如果知道買哪種藥,可直接說出藥品名稱,如果不知道應該買哪種藥,請向店內的藥師說明自己買藥的目的,是自己用,還是給孩子或老人買藥,治療什麼病。三是購買處方藥時必須要憑醫生處方才可購買和使用,沒有醫生處方,藥店為了您的用藥安全不會隨意賣給您處方藥。四是購買非處方藥時,應對患者的病情有明確的瞭解,如曾用過什麼藥品,用藥的效果如何,有無過敏史。五是在決定購買某種藥品之前,應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看是否對症,如果對說明書內容不明白,可向店內的藥師諮詢,以免買錯藥、用錯藥。六是買藥時,一定要仔細檢視藥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內容,不要買過期的藥品。七是買藥後一定不要忘記把購藥的憑證保管好,萬一藥品質量有問題,購藥憑證是維護自己權益的重要依據。

  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

  食品藥品安全的意義

  食品藥品安全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關係到和諧社會的建設。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狀況也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標誌。

  我國食品藥品法制化的程序

  國務院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早在1982年全國人大會就通過了《食品衛生法》***試行***,標誌著我國的食品衛生事業進入了法治化軌道;

  1984年,全國人大會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藥品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進行規範,明確了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法律責任,標誌著中國藥品監管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軌道。

  《藥品管理法》修訂

  自1985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是專門規範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的法律。

  上世紀90年代初期,藥品安全事件不斷髮生,從1994年開始不斷有全國人大代表對《藥品管理法》提出修改意見,1998年藥品監管體系改革開始***省以下垂直管理***。

  一直到2001年2月充分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四次易稿的《藥品管理法》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藥品管理法》共分10章106條,明確了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執法主體地位標誌我國的藥品監管進入了新的時代。

  《食品安全法》修訂歷程

  從“食品衛生法”到“食品安全法”

  1982年開始實施《食品衛生法》

  2004年阜陽大頭娃娃事件的發生後,全國人大將正在修訂中的《食品衛生法》更名為《食品安全法》,將立法目的從保障食品安全的角度介入食品的管理,

  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後又將原法中的食品免檢制度廢除,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召回等制度。

  食品安全法的歷次修改內容

  初審: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

  二審:明確刪除監管碼制度

  三審:廢除免檢制度 加強風險監測和評估

  四審:設“食品安全委員會” ,名人代言承擔連帶責任,還明確了民事賠償責任優先的原則。

  我國藥品監管的歷程

  第一階段:1978~1998年:藥品監管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立,藥品監管逐步向法制化、規範化和專業化方向發展。中國藥品監督法制化的開始。

  第二階段:1998~2003年:藥品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法制建設、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得到全面加強

  第三階段:2003~2008年:藥品安全監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成為政府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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