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規定

  為使起重吊索具管理成為確保裝卸生產安全,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條例

  一、總則

  為了減少起吊、索具的損傷,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現斷裂,預防發生人身事故和財產損失,確保起重作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於遷鋼公司各單位對吊鉤、抓鬥、夾鉗平衡樑、鋼板鉤、鋼板卡、電磁吸頭卡環、移動式鋼絲繩、尼龍繩、吸盤、吊鏈、吊帶等使用及維護。

  二、管理、使用單位職責:

  1、裝置部是吊、索具裝置的歸口管理部門。

  2、各使用單位是吊、索具裝置管理、使用、維護、檢查、報廢過程的直接安全管理單位。

  三、吊、索具的使用、維護管理

  1、操作者應根據起吊的重量或重物的外形合理選擇吊索具。

  2、操作者應在使用前對吊索具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才能進行使用,各單位吊、索具每天進行檢查並有記錄。

  3、起吊大型重物時必須先試吊,離地不得高於0.5m,經檢查確認穩妥後方可起吊執行。

  4、吊、索具裝置不等隨意亂扔。使用後應及時存放於專用的固定支架上,不得超負荷使用。索具應定期進行塗油、保養。尼龍、纖維吊帶等不準與鋼絲繩混放,保持無油、水汙染。

  5、各單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書、各單位不得使用無生產資質廠家的產品。否則後果自負。

  6、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吊、索具的管理臺賬,具體內容包括額定起重量、生產編號、製造日期、生產廠名稱、規格型號等內容。

  7、根據生產實際制定相應的吊、索具安全管理辦法,對在用吊、索具全面登記,建立吊索具明細卡。在每套吊、索具上掛銘牌,標有索具的名稱、型號、額載、投入使用日期等內容。加強吊索具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到專人管理、專人使用、定點存放、定期檢驗、及時報廢,並做好吊索具的維護與保養工作。

  8、各單位吊、索具的管理部門應對現場使用的吊、索具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有老化、斷股、撕裂等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辦理報廢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複用。

  9、尼龍吊帶只能吊運光軸,嚴禁吊運帶有稜角的物體。 吊帶的安全使用,吊帶在工作時,不準拖拉,以防損壞吊帶;

  吊帶不準打結使用,承載時不準轉動貨物使吊帶打擰;不要使用沒有護套的吊帶吊裝有尖角、稜邊的貨物,以防損傷吊帶;不允許長時間懸吊貨物;不要把吊帶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熱源附近,也應注意避光儲存;要定期清洗吊帶。

  10、新購置的吊、索具裝置使用單位應提出要求,在不影響使用的情況下將索具掛牌,標明相關引數。便於檢查規範管理。

  四、報廢標準

  一、鋼絲繩報廢標準:當有以下情況時,鋼絲繩應該報廢。

  ***1***當外層鋼絲磨損達40%,應予報廢。

  ***2***磨損引起鋼絲繩相對於公稱直徑減小達7%,即使未發現斷絲,也應立即報廢。

  ***3***鋼絲繩出現可用肉眼觀察到的外部鋼絲的腐蝕,當表面出現腐蝕深坑,鋼絲相當鬆弛,應立即報廢。

  ***4***存在任何內部腐蝕的跡象,經過對鋼絲繩內部檢驗,確認有嚴重的內部腐蝕,應立即報廢。

  二、吊鉤的報廢標準:

  1、吊鉤有裂紋;

  2、危險斷面磨損達原來尺寸的10%

  3、開口度比原來尺寸增大15%

  4、扭轉變形超過10度

  5、危險斷面或吊鉤部產生塑性變形

  注:吊鉤上的裂紋或磨損不能進行焊接處理。

  三、當吊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

  1、織帶***含保護套***嚴重磨損,穿孔、切口、撕斷。

  2、承載接縫綻開、縫線磨斷。

  3、吊帶纖維軟化、老化、彈性變小、強度減弱。

  4、纖維表面粗糙易於脫落,吊帶出現死結。

  5、吊帶表面有過多的點狀疏鬆、腐蝕、酸鹼燒損以及熱熔化火燒焦。

  6、帶有紅色警戒吊帶的警戒裸露。

  定義:

  1 吊、索具:用於連線起重物體的吊具和索具的總稱。

  2 吊具:起重吊運作業的剛性取物裝置***吊鉤、抓鬥、夾鉗平衡樑、鋼板鉤、鋼板卡、電磁吸頭卡環等***。

  3 索具:起重吊運物品時系鉤掛在物品上具有撓性的組合裝置***鋼絲繩、鋼絲扣、起重鏈條、化纖繩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