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進學校黑板報內容

  隨著我國 依法治國 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力度的不斷強化,全社會乃至公民個人自身的法制觀念得到進一步增強。小面和小編一起來欣賞吧.

  資料1: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當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點有:①犯罪呈低齡化趨勢。據有關部門統計,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齡為16歲,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齡已降低到14-15歲。②社會閒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違法犯罪青少年多數是輟學生、失學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務工的青年農民等。他們大多閒散在社會,無所事事,極易發生違法犯罪行為。③在校學生作案逐年遞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約佔青少年作案人數的18-22%。④犯罪的型別複雜,他們或敲詐勒索,或盜竊搶劫,或聚眾鬥毆,或殘害親人,或***,有的甚至是計算機犯罪。

  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於世界,更不用說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人,都要以法為重。***爺爺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因此,我們每位中、小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二、法律的社會作用包括:

  1.維護社會秩序和平。即禁止專橫,制止暴力,用秩序代替無序狀態。

  2.推進社會變遷。首先改變個人的行為模式,其次改變群體的行為準則,最後實現社會進步。

  3.保障社會整合。即協調和控制社會經濟、政治、法律和親屬制度,保證社會系統的統一和穩固。

  4.控制和解決社會糾紛和爭端。將社會主體的爭端和利益衝突控制在合理範圍內,並通過訴訟、仲裁、調解制度加以解決。

  5.促進社會價值目標的實現。即推動法律所體現的價值觀念在社會中的普及。

  三、如何做守法的小公民

  在社會主義國家裡,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你違背了它,也將手到法律的制裁。對於遵紀守法有的人會疑惑不解 ,可能在自己犯法的時候都不知道這樣是粗犯了法律,這種人就是無知不懂法的人。在我們上海外來人士逐漸增多,可大部分都不懂得法律。正因為如此,要應該推廣法律宣傳,來維護社會的***,當然這開始的第一步,應該有自己零頭。那麼,我們自身又應該如何來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呢?

  1. 自我帶頭,推廣法律。我認為應該向我身邊的人宣傳法律,多聽聽到的法律的講座,多收看、多收集法律資料,充分懂法、遵法。也可以組成假日小隊在雙休日進行法律宣傳,或在布告欄上張貼“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的倡議書。讓所有對法律見識淺薄的人瞭解法律,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2. 不做違法事,不學惡風習。我們應該在學校裡學習好紮實的基礎,並在課外掌握一技之長。不做不文明、不道德的事。一個人做還是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一貫有的有益於光的群眾,一貫有益於青年,艱苦奮鬥幾十年如一日,這才是最艱難的。因此,我們從小就應該做好事,使記憶裡的壞事沒有藏身之處。常年堅持,就不會學習到惡風氣,不會作出觸犯法律的種種惡行為。

  3. 不僅自己不違法,更要勸慰他人不觸犯法律。在自己的身邊的人,都有可能在一個人生的轉折點,在以霎時間作出無知的行為。我們看到壞人壞事,應勇敢地站出來勸阻他們,也更應該站出來與邪惡作鬥爭,決不能明哲保身,聽之任之或避開了事,更不能姑息養奸。

  讓我們行動起來,爭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四、什麼是法律

  法律***Law***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

  法律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化產物,從人類社會早期的行為和社會關係的習慣法的產生,到國家的誕生,訴訟與審判的出現,再到權利和義務的區別開來,在不同的國家在不同的時代,法律被賦予了不同的含義,但一成不變的是:法律是被國家賦予的強制性社會規範。

  設計圖

  資料2:

  法制教育警句:

  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後成果。

  ——強森

  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為狂信。

  ——伯爾曼

  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誌。

  ——費爾德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國是距離法治最為遙遠的一種,甚至與歐洲形成了兩極相對的反差。

  ——滋賀秀蘭

  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並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於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魯納

  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

  ——龐德

  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

  ——亞里士多德

  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種不斷完善的實踐,雖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絕不是一種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