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搶注著名案例
從神六、超女、福娃這樣的熱門名詞,到徐靜蕾等明星的名字,域名搶注無孔不入。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篇1:
近年來,因域名被搶註上法院打官司的新聞時常見諸報端。2013年最著名的域名官司莫過於李嘉誠創辦的長江實業與深圳市融資城電子商務公司對簿公堂,起因是爭奪域名為“長江實業”的所有權。兩家公司在歷經一年多的官司爭鬥後,最終由李嘉誠代表的長江實業勝訴,深圳市融資公司停止使用“長江實業”的域名。
一直以來,全國各地的域名爭議官司在不斷髮生。這也給企業管理者們提了個醒,域名一旦被他人搶佔了註冊先機,再通過法律途徑拿回,既要花費不少的人力、物力,還給企業的品牌形象造成無法衡量的的損失,得不償失,所以域名註冊要趁早,需未雨綢繆。
不過,在註冊域名的過程中,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國內頂級域名服務商——新網互聯專家支招註冊域名可結合以下幾個方面來綜合考慮。
第一方面,企業需要完善域名註冊體系。
針對當前市場上很多產品或品牌域名被惡意搶注的現象,企業應該完善自身的域名註冊體系,如:根據現階段的企業發展、主要產品以及品牌等情況先註冊域名,搶佔先機,避免“長江實業”類似的域名官司發生。企業花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去塑造一個品牌,如果因為沒有及時註冊域名而影響到了企業的品牌聲譽,無形中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將是不可估量的。完美統一的企業域名體系,能夠幫助企業加快品牌建設,推動企業網路營銷的順利開展,從而搶佔市場先機。
第二方面,註冊域名切不可盲目,要重視域名註冊服務商的選擇。
企業在準備註冊域名時,首先要選擇域名註冊服務商,可以選擇頂級域名註冊商或是其代理服務商。目前,國內提供域名註冊服務的企業很多,專家建議選擇經過CNNIC和ICANN授權認證的國內頂級域名註冊商,這類服務商提供的域名服務更正規,手裡的域名資源更全面,後續服務也更有保障。例如:新網互聯憑藉多年優勢,在傳統中英文域名基礎上,還特別提供了國別、行政、科研、公司、網路和姓名等在內的行業分類域名字尾,便於企業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心儀的域名。
第三方面,填寫註冊資訊時要慎重,切不可胡亂填寫。
在註冊域名填寫資訊時尤其值得注意,需要慎重填寫註冊資訊,但這一點也往往是被很多域名註冊者所忽視的。為避免在域名爭議上產生糾紛,以至於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切不可亂填註冊資訊。域名註冊成功後最好再查詢一下whois 資訊,核對資訊的準確性和一致性。
第四方面,域名註冊成功後,需要採取保護措施。
域名一旦成功註冊後,還需要採取保護措施,就如同企業的商標和品牌是需要先去商標局註冊備案一樣。據相關資料顯示,大多數使用者的域名保護意識淡薄,對域名沒有采取特別的安全保護措施是導致資訊洩露、域名被盜的主要原因之一。
專家特別提醒,對於域名這種隱私資訊,使用者千萬不要輕易對他人透露,即使是最親密的朋友也須小心謹慎。目前很多域名服務商都提供了這類域名保護服務,如:新網互聯為使用者提供了域名管家、域名衛士、域名安全鎖三重防線的安全增值服務,為使用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域名保障,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捍衛使用者的域名安全不被侵犯。
在新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域名所具有的商業意義已日漸凸顯,域名不僅代表了企業在網際網路的獨有位置,更是企業在產品、形象等方面的綜合體現,是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因此,對於企業來說,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竟爭中出類拔萃,未雨綢繆,提前搶佔一個好的域名非常必要。
篇2:
原告:甲有限責任公司。
被告:李某。
原告甲有限責任公司訴稱:原告成立於1997年,經過10多年的發展,其主營業務收入在全國同類企業中排名位居前列。2005年,原告自主研發的“**圓”產品上市,當年市場銷售火爆。2006年8月,經國家商標局核准註冊了“**圓”商標。為了宣傳及推廣“**圓”品牌,原告不僅投入鉅額的廣告費,而且積極組織、參加大量的市場推廣活動和公益事業,提升產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經過原告大量宣傳和廣泛使用,“**圓”商標已被廣為知曉。
2006年2月,被告李某將甲有限責任公司“**圓”中文文字商標對應的漢語拼音註冊為“xxx.***.xxx”域名,並公開在網上出售該域名牟利。被告註冊的爭議域名是對原告商標“**圓”的音譯。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因此請求法院判令:
1、確認被告註冊、使用域名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2、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
3、被告承擔原告為本案支出的合理費用5萬元;
4、被告公開在報紙上向原告賠禮道歉.
被告李某答辯稱:針對雙方爭議域名,被告在持有期間從未在網上出售過,更未通過爭議域名牟利。被告註冊、使用的爭議域名與原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相同也不類似,且標識不近似,故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而且被告註冊爭議域名在先,因此,被告沒有侵犯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綜上,被告的行為不具有惡意,被告註冊、使用爭議域名的行為未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請求人民法院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篇3:
上海有人搶注16個相關域名,要價333萬
京媒體報道,“團團”“圓圓”一經公佈,便在網路域名搶注領域引起軒然大波,“團團”“圓圓”的中文和英文重要域名全部被有心人搶注,據上海的彭先生介紹,春節晚會上“團團”、“圓圓”這兩個名字公佈後的幾秒鐘內,他就已經把與兩隻大熊貓有關的16個域名全部註冊到了自己名下,他共搶注了16個相關域名,並丟擲了333萬元出售的天價。16個域名分別為“團團”、“圓圓”等,每一個的最低拍賣價都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最貴的要88萬元。
熱門域名被搶注愈演愈烈
近來國內一些著名品牌域名被搶注的訊息不時見諸報端,中文域名搶注愈演愈烈。
去年11月11日奧運吉祥物“五福娃”揭曉當晚,“五福娃”的和域名就已經被搶注。部分域名隨後在淘寶、易趣等網上熱賣,一度被拍到5萬元的天價。賣家們這樣解釋它的昂貴:“此名稱在未來三年內絕對升值潛力無限。”
在“神六”發射前,“shen6”域名已被搶先註冊,並被轉讓,最高報價達13萬元。
我國的私人域名這兩年增加迅猛,已從2002年的12萬個增加到2005年底的109萬個。
專家認為合理合法、是精明之舉
對搶注“團團”、“圓圓”域名的做法,中國域名註冊管理機構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即中文域名的經營機構***主任助理劉志江作出了肯定的表示,認為“合理合法”、“從投資的角度說,也是一個精明之舉”,因為註冊一個域名才幾百元,而賣出去時可能達到數十萬元。
劉志江表示,從法律的角度說,國家現有的法律、法規中,只對馳名商標有擴大保護的相關規定。“團團”、“圓圓”在被確定為贈臺大熊貓的名字之前,並不是一個著名的商標品牌,而域名註冊又是在贈臺大熊貓的名字確定之前,因此“團團”、“圓圓”的品牌也就不應在法律保護之列。
兩個利好訊息再掀中文域名搶注風。
“新的《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於日前釋出,並將於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劉志江告訴記者,辦法有三個最為重大的變化,即明確了域名爭議受理的時效,對“惡意”註冊的概念進行了明確以及區分了商標使用權與域名使用權。
劉進一步闡述,新辦法規定,若所爭議的域名註冊期限滿兩年,域名爭議解決機構將不予受理相關爭議申請,以保護域名註冊人的權利。辦法還限定了“惡意”的認定範圍,“出售域名”不再被一概認定為“惡意”,只有在“註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向作為民事權益所有人的投訴人或其競爭對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時,才能被認定為“惡意”。
辦法規定,是否擁有商標不能成為簡單衡量域名歸屬的標準,區分了商標使用權與域名使用權,搶注人雖未獲得相應商標或有關服務商標,但可以享有合法的域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