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提案工作報告

  黨的首次提出實行“黨代會代表提案制”,是繼十七大提出實行“黨代會代表任期制”之後,在新的認識條件下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幾篇,一起看一下吧!

  篇1

  各位委員、同志們:

  我受政協宜賓市第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的委託,向本次大會報告第三屆委員會提案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一、五年來提案工作的基本情況

  市政協三屆一次會議以來,廣大市政協委員和政協各參加單位,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履行職責,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調研,運用提案建言獻策,提出了很多很有價值的提案。五年來,共收到提案1334件,經審查立案1250件,其餘84件作為意見交有關部門處理。其中,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各人民團體和政協專門委員會共提出集體提案243件,委員個人或聯名提案1007件,參與提案的委員共2966人次。所有提案均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回覆,其中所

  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A‛類辦理件399件,佔31.92%;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列入規劃逐步解決的‚B‛類辦理件757件,佔60.56%;所提問題因條件限制難以解決或許可權不在市裡,已向委員解釋說明的‚C‛類辦理件94件,佔7.52%。

  五年來的實踐表明,政協提案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建設‚四個宜賓‛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服務科學發展,積極協助市委市政府完善政策措施,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這方面提案有808件,佔提案總數的64.64%。主要在加快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步伐,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旅遊事業發展,開發利用我市礦產資源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有不少提案被相關部門採納落實後,產生了較好的經濟效益。《關於加快構建川滇黔結合部綜合交通樞紐的建議》、《關於加快推進宜南快速通道建設的建議》、《關於加快整修宜筠公路的建議》等提案,得到了採納和認真辦理,加快了我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步伐,‚十一五‛期間,共計完成投資132.5億元,超過解放以來至‚十五‛期末的投資總和,全市交通面貌得到極大改善。《關於大力發展我市酒產業的建議》、《關於做好酒都酒業酒文章的建議》等提案,市政府高度重視並採納,全市上下緊緊圍繞我市打造‚世界頂級白酒生產基地、中國白酒之都和中國白酒金三角核心區‛的戰略目標,做大做強酒類產業。目前,酒文化特色街區已經開工建設,中國白酒交易所已經開市運營。《關於做好城市整體規劃的建議》、《關於加快城市基礎設施

  建設的建議》等提案在我市城市建設與發展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促進了我市城市建設與拓展。《關於加快工業集中區建設的建議》、《關於利用市場機制,破解我市工業集中區建設瓶頸的建議》等提案著力助推我市工業經濟的發展,‚十一五‛期間,我市工業經濟高速增長,工業園區建設成效顯著。《關於大力發展觀光農業的建議》、《關於實施‘一村一品’的建議》等提案就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議,較好地促進了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關於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村莊規劃和人居環境治理的建議》、《關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幾個問題的建議》等提案助推我市新農村建設取得巨大成效。《關於加快我市民營經濟發展的建議》、《關於提高企業素質、改善發展環境,促進我市中小企業更好更快發展的建議》等提案有力地促進了我市民營經濟的發展與繁榮。

  第二,堅持以人為本,積極協助市委市政府瞭解社情民意、保障和改善民生。這方面提案有254件,佔提案總數的20.32%。主要在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完善我市社會保障制度,大力發展教育衛生事業,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徵地拆遷補償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關於儘快在我市實施農村養老保險的建議》、《關於建立健全我市社會化養老體系建設的建議》等提案促進了我市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受到廣大群眾的真心擁護。《關於大力發展義務教育的建議》、《關於大力發展我市職業教育的建議》等提案促進了我市教育事業的發展。《關於加大衛生事

  業投入的建議》、《關於加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建議》等提案促進了我市衛生事業的進一步發展。《關於加快文化事業發展,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建議》、《關於提升宜賓文化軟實力的建議》等提案促進了我市文化事業的發展,文化產業已經成為我市的重要產業之一。《關於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建議》、《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議》等提案關注我市城市公交事業的發展,促進了群眾出行問題的解決。《關於加快完善新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的建議》、《關於解決我市新農合事業中的幾個問題的建議》等提案促進了我市新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

  第三,著眼和諧穩定,積極協助市委市政府協調關係、匯聚力量。這方面提案有188件,佔提案總數的15.04%。主要在民主政治建設、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誠信、保護生態環境、加強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扶助弱勢群體、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關於加強大氣汙染治理,促進宜賓和諧發展的建議》、《關於加大對生態縣建設扶持力度的建議》等提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採納,採取有力措施,為促進我市生態環境的改善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關於進一步落實少數民族政策的建議》、《關於加大對民族地區扶持力度的建議》等提案促進了我市少數民族地區的跨越式發展。《關於推進‘誠信宜賓’建設,改善文明環境的建議》、《關於著力提升我市發展‘軟環境’的建議》等提案促進了宜賓文明城市建設。《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議》等提案促進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發展。

  回顧五年來的政協提案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提案質量普遍提高。大部分提案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建言獻策,主題突出,觀點明確,有情況有分析,操作性強。二是提案內容重點突出。在助推科學發展,促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宜賓,加強社會保障等方面建言獻策較多。三是集體提案不斷增加。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政協專門委員會等以集體組織名義提出的提案不斷增加。四是委員們參政議政熱情持續高漲,提出提案的委員佔委員總數的80%以上。五是各承辦單位對提案辦理工作越來越重視。多數單位都能把提案辦理工作作為增強政協意識的大事來抓,作為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的實事來辦,著力推動提案的辦理落實。

  二、五年來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五年來,市政協以提高提案質量、辦理質量和服務質量為重點,主要做了以下幾項工作。樹立精品意識,抓好提案徵集。三屆一次會議以來,我們堅持充分發揮委員的主體作用,利用多種方式,廣泛徵集提案,使提案總體數量和質量連續保持在較高水平。我們通過發放資料、組織新委員培訓、舉辦提案工作專題講座、邀請市政府領導來政協通報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方式,強化委員對提案工作的認識,儘可能讓委員知情明政,不斷增強提案的針對性。

  篇2

  黨的首次提出“建立黨代會代表提案制度”,體現了對代表主體地位和權利的尊重與保障,黨內民主揭開新篇章。實行黨代表提案制,關鍵要提高黨代表的履職能力,提升黨代表提案工作的規範化和科學化水平。

  提高黨代表素質能力。要抓好“素質關”,加強黨代表培訓工作,增強黨代表的代表意識,提高黨代表的履職能力。定期組織代表開展專題調研、進行走訪督查、撰寫調研報告,在實踐工作中全面提高黨代表履職能力。要控好“管理關”,每年組織黨代表選舉單位的黨員群眾對代表履行職責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議,黨代表將履行職責情況向代表團做出報告,並在本單位召開的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會議上進行述職,接受監督。要探索建立評價標準,從黨員、黨代會、黨代表小組等黨內各個層面明確履職評價標準,加強對黨代表監督,建立不合格黨代表退出機制。

  提高黨代表提案質量。要提高黨代表提案內容質量,注重提案的代表性,切實反映絕大多數黨代表的真實意願,反映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的熱點、難點問題;注重提案的針對性,使其與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有所區別,使提案的主題和重點更加突出;注重提案的可行性,從實際出發,注重提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使提案得到有效快速的落實。要規範黨代表提案辦理程式,嚴把交辦關,認真編制提案目錄,召集相關單位共同研究交辦意見,明確承辦單位和協辦單位;嚴把承辦關,對承辦多件提案、意見建議的重點單位,做到熱線聯絡,隨時掌控進展,對審查通過的正式提案,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限期完成;嚴把督辦關,堅持面上催辦和重點督辦相結合、提案督辦與資訊反饋相結合,推動黨代表提案落到實處。要健全黨代表提案制度保障,將各級黨組織辦理黨代表提案情況,作為年度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推動黨代表作用發揮由“一次性”向“經常性”的深刻轉變。要加快推進工作機構建設,建立黨代會代表聯絡工作機構,做好政策制定、提案收集稽核和督查、聯絡協調、服務管理等工作。按照地域相鄰、身份相近、便於作用發揮等原則,整合資源推進黨代表集體工作室、個人工作室和網上工作室建設,制定黨代表約見問題登記表,建立限時辦理反饋制度。深化實施黨代表任期制,將黨代表任期制工作與打造服務型黨委政府、服務型黨員幹部“雙服務”活動相結合,不斷夯實黨代表發揮作用的平臺;與完善民主制度相結合,不斷推進村級民主程序;與黨員承諾工作機制相結合,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能力。

  篇3

  一、按職責分工確定提案承辦單位。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與區政府辦公室協商初步確定提案的承辦單位,並由區政府辦公室統一預交辦,下達提案交辦單承辦單位確認後,於10日內向區政府辦公室反饋交辦回執。

  二、承辦單位在接到提案交辦單後,應認真進行核對。對不屬於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提案,可自交辦之日起10日內,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後,書面向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提出退辦意見,經同意後退回。主辦單位認為需增加協辦單位辦理的提案,可自交辦之日起10日內,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後,書面向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提出協辦意見。對退辦或需增加協辦的提案,不得擱置不告或自行轉送其他單位辦理,由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商區政府辦公室後重新確定承辦單位並另行交辦。

  三、辦理區黨代表提案,有關單位要互相配合。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辦理的提案,由主辦單位與有關部門協商辦理。主辦單位應積極主動地與協辦單位聯絡、協商;協辦單位要認真負責地協同主辦單位研究辦理,一般應在1個月內將協辦意見函告主辦單位,同時共同參加與代表的面商、座談等活動。對辦理中涉及的一些難以把握的政策問題和難以解決的疑難問題以及幾個部門協商意見不一致需要區委、區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承辦單位要按照工作程式及時向區分管領導請示彙報,經多方協調和研究後,提出適當解決辦法進行答覆。在區委、區政府沒有明確批覆或主持協調以前,承辦單位不能草率答覆,更不能推卸責任,轉移矛盾。

  四、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對各部門的辦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協調。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組織黨代表視察、審議辦理工作時,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單位負責人要如實向黨代表彙報辦理情況,認真聽取辦理意見。各承辦單位在每月26日前要對承辦工作作一次檢查,並將辦理情況填寫進度表書面報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

  五、承辦單位自收到提案之日起6個月內,將代表提案辦理結果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稽核簽發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以公文形式書面答覆領銜代表或代表團團長,並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兩個以上承辦單位共同辦理代表提案的,由主辦單位結合各協辦單位意見,統一答覆代表。需要延期的,經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報區委同意後,可以適當延期,並向領銜代表或代表團團長作出解釋。

  六、代表收到辦理情況答覆後,根據承辦情況作出評價,填寫《代表提案辦理情況意見反饋表》,向承辦單位和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進行反饋。代表對答覆不滿意的,由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與有關承辦單位再作研究辦理。有關承辦單位應當在1個月內重新書面答覆代表。如代表對再次答覆仍不滿意,承辦單位應向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作出情況說明,協商研究解決。

  七、建立代表提案辦理督查制度,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對代表提案辦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代表提案辦理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表揚;對推諉責任、敷衍塞責的單位或個人予以批評。

  八、代表提案辦理工作結束後,由區委黨代會代表工作辦公室對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建檔歸案,形成《黨代會代表提案辦理情況報告》,書面報告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