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的意思
注音 ㄍㄨㄥˋ ㄏㄜˊ
拼音 gòng hé
基本釋義
⒈ 也稱共和制。泛指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的一種政治制度。與“君主制”相對。
英republicanism;
相反詞
英文 republic, republicanism
德語 Republik (S), republikanisch (Adj)
法語 république
國語辭典簡編本
共和「ㄍㄨㄥˋ ㄏㄜˊ」
主權在於全體人民,而不立君主的政體。
造句民主共和國
共和「ㄍㄨㄥˋ ㄏㄜˊ」
⒈ 周厲王出奔後,周、召二公攝政,號稱「共和」。見《史記·卷四·周本紀》。一說為共伯和攝行天子事。
⒉ 國家主權在全體人民,不立君主的國體,稱為「共和」。
反專制
引證解釋
⒈ 西周 從 厲王 失政,至 宣王 執政,中間十四年,號 共和。共和 元年,即公元前841年,是 中國 歷史有確切紀年的開始。 共和 的由來,有兩說:(1)因 厲王 出奔後 召公、周公 二相共同執政。
引《史記·周本紀》:“召公、周公 二相行政,號曰‘共和’。”
張守節 正義引 韋昭 曰:“彘 之亂,公卿相與和而脩政事,號曰 共和 也。”
宋 歐陽修 《明正統論》:“昔 周厲王 之亂,天下無君, 周公、邵公 共行其政十四年,而後 宣王 立,是 周 之統嘗絶十四年而復續。然為 周 史者,紀 周、召 之年謂之 共和,而 太史公 亦列之於《年表》。”
(2)因由 共伯和 代理政事。 《漢書·古今人表》“共伯和” 唐 顏師古 注:“共,國名也; 伯,爵也; 和,共伯 之名也。共,音恭。而《遷史》以為 周召 二公行政,號曰 共和,無所據也。”
宋 王應麟 《詩地理考·共和》:“古史, 共伯和 者, 厲王 時之賢諸侯也,諸侯皆往宗焉,因以名其年,謂之 共和,凡十四年。按《汲冢紀年》, 共伯和 幹王位,故曰 共和。”
⒉ 指共和制。
引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雖然,在 李自成 之世,則賑飢、濟困為不可已;在今之世,則合眾、共和為不可已。”
郭孝成 《民國各團體之組織》第四節:“待到共和局定,聊慰 秋瑾 幽魂。”
瞿秋白 《鞘聲》五:“他說,‘ 中國 若行共和必內爭大亂’,不知道,十二年來並沒有行過絲毫共和,何以亂到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