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

[拼音]:shujuku guanli xitong

[英文]: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s

用以描述、管理和維護資料庫的程式系統,是資料庫系統的核心組成部分。它建立在作業系統的基礎上,對資料庫進行統一的管理和控制。資料庫管理系統有四項主要功能。

(1)描述資料庫:描述資料庫資料的邏輯結構、儲存結構、語義資訊和保密要求等。

(2)管理資料庫:控制整個資料庫系統的執行,控制使用者的併發性訪問,檢驗資料的安全、保密與完整性,執行資料檢索、插入、刪除、修改等操作。

(3)維護資料庫:控制資料庫初始資料的裝入,記錄工作日誌,監視資料庫效能,修改更新資料庫,重新組織資料庫,恢復出現故障的資料庫。

(4)資料通訊:組織資料的傳輸。

資料庫管理系統通常由三部分組成。

(1)資料描述語言及其翻譯程式:前者用於描述資料庫資料的結構,稱資料庫模式。後者將所描述的各項內容從源形式轉換成目標形式,即資料庫模式的內部表示,存放在資料庫中供系統查閱。

(2)資料操作語言及其處理程式:操作語言供使用者儲存、檢索、修改資料庫中的資料之用。該語言由一系列語句組成。處理程式分析操作語言語句,將其分解為資料庫基本操作指令並加以執行。

(3)資料庫管理例行程式:執行維護、管理資料庫的各項功能。

資料庫管理系統常以它能支援的資料模型來分類。資料模型規定資料庫資料的結構、操作和約束條件。重要的資料模型有層次模型、 網狀模型和關係模型。IBM公司研製的 IMS是一個典型的層次模型資料庫管理系統,著名的網狀模型資料庫管理系統有DBTG、TOTAC等,著名的關係模型資料庫管理系統有 INGRES、SQL/DS、QBE等。資料庫管理系統還可按它們提供的資料庫語言分為宿主系統和自含系統。宿主系統提供的不是獨立的語言,而是嵌入到某種稱為宿主語言的高階程式設計語言寫成的程式內的若干條命令,以執行資料庫操作。這樣的系統能充分利用高階程式設計語言提供的資料處理功能,是大型資料庫管理系統樂於採取的形式。自含系統除提供一般資料操縱命令之外還提供一系列資料處理命令的完整語言,是小型機和微型機系統樂於採取的形式。現在多數資料庫管理系統採用宿主系統和自含系統兼顧的形式。從資料庫管理系統的結構上還可分為集中式資料庫管理系統和分散式資料庫管理系統。

參考文章

資料庫管理系統的主要功能有哪些?自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