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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jiaotong xinhao

[英文]:traffic signal

在道路上用來傳送交通管理資訊的光、電波、聲音以及動作等。道路交通常用的訊號有手勢訊號和燈光訊號。手勢訊號是由交通管理人員通過手臂動作顯示的,燈光訊號則是由道路交通訊號燈顯示的。交通訊號的作用是分配給互相沖突的交通流以有效的通行權,使交通流執行安全和延遲最少。歷史上第一個交通訊號燈於1868年出現在英國的倫敦,它源於鐵路訊號,是由綠燈與紅燈構成的二色訊號汽燈,限於夜間使用。1918年美國紐約採用了世界上最早的紅黃綠三色訊號電氣照明燈,後被世界各國普遍採用。

在國際上,交通訊號的含義大同小異,而且正趨於統一。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誌、訊號協定》,對各種訊號燈的含義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訊號,面對綠燈的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有一種標誌禁止某一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都必須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優先通過。紅燈是禁行訊號。因為在可見光中紅光的電磁波最長,易於為人們在較遠距離外辨認,為保證交通安全,所以採用紅燈為禁行訊號。面對紅燈的車輛必須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後停車。黃燈是警告訊號,面對黃燈的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以進入交叉路口。有的國家規定黃燈只能單獨出現,有的規定黃燈可以與紅燈同時出現,前者是警告訊號,後者是預告訊號。有些國家的人行橫道燈也採用紅黃綠三色訊號燈,其中黃燈是警告行人這時不宜穿越馬路。

在某種情況下,為了分離各種不同方向的交通流並對其提供獨立的通行時間,可以用帶箭頭的燈來代替普通的綠訊號燈。箭頭訊號燈有兩種,一種是單獨的綠箭頭訊號燈,面對這種訊號燈的車輛只可沿著綠箭頭所指示的方向行駛;另一種是帶紅燈的綠箭頭訊號燈,面對這種訊號燈的車輛在不妨礙那些合法地在人行橫道上行人和正在合法地通過交叉路口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沿著箭頭指示的方向行駛。

有的國家還採用一種閃動的交通訊號燈,分黃閃燈、紅閃燈和綠閃左轉彎(靠右行駛的國家為右轉彎)箭頭訊號燈三種。面對黃閃燈的車輛可以小心地通過交叉路口,面對紅閃燈的車輛不得通行,面對綠閃左轉彎或右轉彎箭頭訊號燈的車輛除了可以直行之外還可以左轉彎或右轉彎。

目前,安裝在交叉路口的交通訊號燈多為自動控制的訊號燈,有的是固定週期,有的是變週期。用訊號燈控制一個交叉口交通的方式叫點控制;將一條道路上幾個交叉口的訊號燈連繫起來,協調運轉,這種控制交通的方式叫線控制;用計算機控制幾條道路上的若干個交叉口的訊號燈,使之協調運轉,這種方式叫面控制(見交通控制系統)。

參考文章

為什麼交通訊號燈是紅黃藍三種顏色?交通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