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防凌搶險實施方案

市區防凌搶險實施方案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黃河流經我市境內62.5公里,其中攔河大壩以上河長24公里,攔河大壩以下河長38.5公里。為全面做好防凌搶險工作,有效防禦冰凌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冰凌帶來的危害和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現制定《市防凌搶險工作預案》。

  2、編制依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2.2自治區有關河道災害防禦規劃報告。

  2.3有關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

  3、編制原則

  3.1堅持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理念,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3.2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防凌各項準備工作,做到“領導、隊伍、方案、技術、物料”五到位。

  3.3嚴格按照限時制、責任制要求,全面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等工作制度,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4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市範圍內突發性黃河凌汛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工作職責及責任區域劃分

  1、工作職責

  1.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全面負責全市防凌搶險工作,堅決貫徹執行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吳忠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各項決定和排程命令,檢查、指導、監督各成員單位紮實做好防凌搶險工作。

  1.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2.1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執行市防汛指揮部重大防凌救災等決策檔案的釋出、指令,責成並監督相關成員單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並協調解決決策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問題。

  1.2.2市財政局:負責對防凌搶險、災後水毀工程的修復及災區群眾恢復生產和疫情防治經費的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1.2.3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協調安排防凌工程建設和水毀工程修復等防凌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的編報,組織督查在建的跨河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做好防凌工作。

  1.2.4市公安局:負責防凌搶險秩序的維護和災區治安保衛工作,根據凌情變化,及時封閉相關路段,嚴格實行交通管制;依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凌物資以及破壞防凌設施裝置的違法犯罪活動;防凌緊急期間,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災區受災群眾及時安全撤離或轉移。

  1.2.5市工業商務局:負責防凌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並定期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送物資儲備情況。

  1.2.6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防凌搶險及災區重建時佔用土地的審批辦理工作。

  1.2.7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並組織防凌搶險救災工作,做好防凌搶險地段和受災移民臨時安置區的臨時供水保障工作。

  1.2.8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公路交通設施的防凌安全保障工作,紮實做好公路(橋樑)等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積極配合水務部門做好河道水運交通設施的防凌安全工作;負責搶險救災車輛的排程與管理,全面做好防凌、防疫、救災人員和物資裝置的運輸工作。

  1.2.9市民政局:負責調查、核實和評估災情,保障凌汛災區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及時籌集、管理併發放各類救災款物,積極組織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2.10市文化旅遊廣電局:負責防凌搶險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審定的汛情、災情和防凌動態。

  1.2.11市衛生局:負責災區疾病防控和醫療救護工作。災情發生後,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報災區疫情,及時組織衛生防疫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進駐災區,積極開展疾病救治和預防控制工作,有效控制災區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1.2.12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並監督指導防凌汛日常工作;組織和實施城區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級水毀工程的修復完善;負責河道凌汛的監測和預報;負責轄區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1.2.13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和預報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提供長期、中期、短期天氣預報、降水情況等氣象資訊。

  1.2.14市郵政通訊部門:及時做好凌汛期通訊線路的維護搶修,保證凌汛期通訊的安全暢通。並根據汛情發展需要,積極協助排程應急通訊設施裝置。

  1.2.15市人武部:負責組織駐青部隊和預備役部隊參加防凌搶險救災工作,協助完成搶險救災、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重大搶險任務。

  1.2.16市供電局:負責做好凌汛期電力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切實保障防汛搶險、排澇期間電力的正常供應。

  1.2.17鎮、峽口鎮、大壩鎮、陳袁灘鎮、葉升鎮全面負責本轄區的防凌搶險救災工作。

  1.2.18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傳達執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決定和排程命令;指導各鎮(農林場)切實制定防凌工作預案,督促各鎮(農林場)及成員單位紮實做好防凌工作;協調民政部門核查統計災情;指導全市防凌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凌情及災情。

  1.2.19市成立由85人組成的民兵防汛防凌搶險分隊,由人武部統一訓練和管理,凡遇緊急凌情,嚴格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命令開展防凌搶險工作。

  2、責任區域劃分

  2.1鎮:黃河右岸0+000至5+400段和左岸2+800至4+400段。如遇冰凌險情,及時組織500人(搶險分隊50人)搶險隊伍破冰搶險,並對穿堤建築設施儘快封堵。

  2.2峽口鎮:黃河右岸5+400至7+400段,黃河庫區新田、躍進段。如遇冰凌險情,組織500人(搶險分隊50人)的搶險隊伍破冰搶險,並對穿堤建築設施儘快封堵。

  2.3大壩鎮:黃河左岸4+000至14+800段。如遇冰凌險情,組織500人(搶險分隊50人)的搶險隊伍破冰搶險,並對穿堤建築設施儘快封堵。

  2.4陳袁灘鎮:黃河左岸14+800至36+030段。如遇冰陵險情,組織500人(搶險分隊50人)的搶險隊伍破冰搶險,並對穿堤建築設施儘快封堵。

  2.5葉升鎮:黃河左岸36+030至37+130段。如遇冰凌險情,組織200人(搶險分隊50人)的搶險隊伍破冰搶險,並對穿堤建築設施儘快封堵。

  2.6庫區溼地保護建設管理局:庫區上游24公里段。如遇冰凌險情,組織100人(搶險分隊50人)破冰搶險,並對穿堤建築設施儘快封堵。

  三、監測與預警

  1、流凌監測

  市黃河管理所全面負責境內黃河冰凌的監測工作,各有關鎮負責責任區內黃河冰凌的監測工作,庫區溼地保護建設管理局負責庫區段黃河冰凌的監測工作。

  2、監測內容及要求

  2.1監測內容:黃河流凌時間、密度,冰凌情況,封、開河時間及河水水位變化情況等。

  2.2監測要求:自黃河流凌開始,每天進行監測。出現封河和凌汛時,每4小時監測一次,必要時隨時監測。

  2.3監測站點的設立:各責任單位根據凌情、汛情、災情需要,設立監測站點,重點在庫區和葉升黃河大橋以下區域設立監測點。

  3、通訊通訊

  3.1充分利用現代通訊通訊手段,選取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及時上報流凌汛情。

  3.2凌汛期,各責任單位值班電話、責任人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4、預報預警

  4.1預報內容:氣象預報由氣象部門釋出,凌汛預報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釋出。

  4.2預警內容:凌汛預報資訊,黃河水位監測資訊,可能發生黃河凌汛災情的監測資訊等。

  4.3預警啟用時機:(1)當接到嚴重降溫天氣預報,相關行政責任人要高度重視,當預報或發生的最低氣溫在零下20度以下或連續5天以上最低氣溫在零下15度以下時,應及時釋出凌汛預警資訊;(2)當黃河出現封河、上游下洩流量明顯增大、水位迅速上漲等可能出現凌汛災害時,應立即釋出凌汛預警資訊;(3)當黃河河道封河並出現冰塞或冰壩時,要迅速釋出冰凌災害預警資訊。

  4.4預警釋出及程式:在一般情況下,凌汛災害防禦預警訊號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可參照市→鎮→村→組→戶的次序進行預警。如遇緊急情況,行政村可直接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並可直接釋出預警訊號,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預警訊號的釋出工作。

  4.5預警方式:根據凌汛實際,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採取電話通知、文字通知等方式,及時向有關危險區域釋出預警資訊。

  四、轉移安置

  1.全市河道凌汛期災害危險區主要涉及5個鎮和15個行政村及黃河河道內從事採砂、工程建設等生產活動的單位及人員,相關人員必須在凌汛期前及時撤離,轉移到安全區域。

  2.轉移遵循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弱病殘人員後一般人員的原則,做到聽從指揮、有序進行。

  3.轉移地點、路線的確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則。汛前擬定轉移路線和安置地點,汛期必須經常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

  4.各責任單位要製作記錄轉移路線、時機、安置地點、責任人等有關資訊的明白卡,並及時發放到凌汛危險區住戶手中。同時要製作標識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轉移路線和安置地點等。

  5.災民安置堅持因地制宜地原則,採取集中、分散等方式做好安置工作。

  6.各責任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在交通、通訊中斷時村(組)防災避災的應急救援措施。

  7.轉移工作採取市、鎮、村、組幹部層層包乾負責的辦法組織實施,明確轉移安置紀律,切實做到安全第一。

  五、搶險救災

  1、準備工作

  1.1加強防凌搶險知識宣傳。採取多種形式,普及凌汛災害防禦基本知識;根據應急預案,結合實際,經常性開展演練活動,進一步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防凌搶險救災能力。

  1.2切實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預案職責分工,制定具體的應急搶險、調查監測、醫療救助和疾病控制、治安及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設施修復、生產自救、應急資金、應急通訊保障等應急行動預案,保證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有序開展。

  1.3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制度。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庫,專項用於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訊等必要的搶險救災物資儲備,保證搶險救災物資供應充足。也可採取代儲的方式,確保災後24小時內送達災區,同時要備足一定的搶險救災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1.4凌汛期前,各沿河責任單位要進行認真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尤其對穿堤建築物入河口進行封堵,防止河水上漲後倒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工作實施

  2.1一旦發生險情,在及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報告的同時,災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周密部署搶險救災工作,確保災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儘量減少財產損失。緊急情況下可以強制徵用和調配車輛、裝置、物資等。

  2.2水務部門要迅速組織技術骨幹力量查明災害型別、活動範圍、發展趨勢及圈定危險地段,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對可能造成新的危害要安排專人24小時監測,紮實做好防禦工作。

  2.3發生災情後,各級搶險救援隊伍要迅速進入現場,第一時間內把被困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並實施應急簡易工程防禦措施。

  2.4衛生部門要迅速組織急救人員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清理現場,認真做好災區疫情的防控工作。

  2.5民政部門要做好災民轉移安置撫卹工作,對緊急轉移的人員做好臨時安置工作,及時發放糧食、衣物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災民基本生活。

  2.6交通運輸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及裝置的正常運輸工作。

  六、保障措施

  1、汛前檢查

  凌汛前,各責任單位要對所轄區域進行細緻全面的隱患排查,發現問題登記造冊、切實整改;同時對穿堤建築物入河口採取封堵措施,防止河水倒灌,對可能發生凌汛災害的工程、區域等須安排專人負責防守。

  2、宣傳教育及演練

  2.1對本預案內的主要內容,要透過電視廣播、專題會議、牆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向轄區內群眾進行廣泛宣傳,讓轄區群眾熟悉轉移路線及安置方案,做到家喻戶曉、眾人皆知。必要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3、工作紀律

  為有效實施工作預案,需制定相應的工作紀律,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主要包括各責任人執行職責紀律、緊急轉移紀律、災民安置紀律等。

  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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