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度試驗
[拼音]:shenlou chuli
[英文]:percolation treatment
水工建築物及其基礎出現異常滲漏的處理措施。滲水是水工建築物執行中難於避免但也不能忽視的現象。如果滲水情況在設計允許範圍內,不致影響效益和安全時,屬於正常滲水,可不做處理。如果滲水壓力、流速或滲漏量過大,超出設計允許值,或出現滲水由清變渾將引起滲透破壞,威脅工程安全時,就必須及時處理。因此,當發現滲漏現象時,首先要周密檢查,加強觀測分析,判斷滲漏是否異常,決定是否需要處理。滲水處理的原則是“上堵下排”。即首先在上游找滲水來源,設法堵截,不使水進入建築物;在下游採取排滲措施,使滲水不把土粒帶出,以致產生壩坡塌坑和滑坡等。對不同結構、不同部位,採取不同的滲水處理措施。
基礎滲漏處理
當滲漏量大時可能引起滲透變形,故需慎重對待。
軟基滲漏處理
原有防滲設施效能不好應設法補強或增做其他形式防滲設施,常用方法有以下幾種。
(1)重築粘土鋪蓋:此法適用於壩體防滲效果好,但不透水層較深的單層地基,其前提是壩區附近有粘土,需放空水庫或做圍堰施工。否則只能改用上游水中拋土或灌注渾水的方法,但效果較差。
(2)增築粘土截水牆或連鎖混凝土井柱:此法適用於壩體質量尚好,不透水層埋藏較淺而基礎又未挖到不透水層的情況,條件是需放空水庫施工。當透水層為砂、砂壤土或其他軟弱層時,也可採用砂漿板樁。
(3)築混凝土防滲牆:此法適用於透水層較深的情況。
(4)作灌漿帷幕:此法適用於砂礫石或細砂基礎,而且不能放空水庫施工的情況。根據基礎材料的可灌性,可分別選用粘土灌漿、水泥灌漿、粘土水泥灌漿或化學灌漿。
(5)建造減壓井或壓滲臺、排滲溝:此法適用於基礎有承壓水,壩後逸出坡降大於允許值或有沼澤化現象的情況。
岩基滲漏處理
首先要根據滲漏現象查清有關部位的排水孔和測壓孔的工作情況,然後再根據原設計要求和施工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判別滲漏原因,確定處理方法。
(1)如查明原帷幕深度不夠,可加深帷幕,加深後如下部孔距不滿足要求時,則還要加密鑽孔。
(2)若有斷層破碎帶垂直或斜交於壩軸線、貫穿壩基而造成滲漏,除在該處適當加深或加厚阻水帷幕外,並根據破碎帶構造情況增設鑽孔,進行固結灌漿。
(3)如查明是排水裝置不暢或堵塞,可設法疏通,必要時增設排水孔或導滲平洞。
壩體滲漏處理
根據壩體材料、滲漏原因和程度的不同,可分別採用截、排或兩者結合的措施。
土壩壩體滲漏處理
常用方法有:
(1)導滲溝法;
(2)導滲培厚法(下游貼坡加固);
(3)砂樁導滲法;
(4)上游加做粘土斜牆法;
(5)粘土或粘土水泥灌漿法;
(6)防滲牆或連鎖井柱法。
混凝土壩(閘)壩體滲漏處理
(1)裂縫滲漏:處理方法見水工建築物裂縫處理,但對滲漏量較大、滲透壓力不影響建築物正常運用的漏水裂縫,如在漏水出口進行處理時,應採取埋管或鑽孔導滲措施。
(2)散滲或集中滲漏:處理方法有灌漿、上游表面塗抹、築防滲層、用快凝膠泥堵塞孔洞等。
(3)止水、結構縫滲漏:處理方法有補灌瀝青、化學灌漿、補做止水設施等。
砌石壩壩體滲漏處理
常用方法有:
(1)上游面塗抹環氧材料;
(2)麻絲填塞砌縫後再用水泥砂漿勾縫;
(3)砌縫灌注水泥漿與壩面塗抹水泥砂漿相結合;
(4)上游面增做混凝土防滲牆或剛性防水層等。
繞壩(閘)滲漏處理
應儘量採取封堵措施,封堵後仍有漏水時,也可輔之以排。常用處理方法有:
(1)水中拋土或放淤;
(2)加築粘土斜牆或貼坡;
(3)灌注粘土、水泥或粘土水泥漿;
(4)築混凝土防滲牆或連鎖井柱;
(5)噴漿;
(6)開挖回填或加深刺牆;
(7)補設排水孔或導滲平洞;
(8)加做排水反濾體或排水壓重等。
接觸帶滲漏處理
由於接觸帶滲漏往往與繞壩滲漏相伴出現,故其處理,除參考繞壩滲漏的處理方法外,對於混凝土與岩石間接觸帶滲漏,還可採用接觸灌漿(見灌漿)處理。
涵洞(管)和渡槽等滲漏處理
除參考混凝土壩壩體滲漏的有關處理方法外,還可採取如下措施。
(1)對不影響結構強度的裂縫滲漏,可分別採取環氧膠貼上橡皮或灌漿法處理,但若是外水內滲的涵洞(管),或沿管外壁縱向漏水的情況,則還需考慮在洞外採取回填或做止水環等措施,以防接觸沖刷。
(2)對漏水範圍大的涵洞(管),可採用套管或內襯處理。套管可用鋼管或鋼筋混凝土管;內襯可用鋼板、鋼筋混凝土或預製鋼筋混凝土塊。當洞身混凝土強度較高時,亦可採用噴漿處理。
(3)對因地基不均勻沉陷而斷裂的涵管滲漏,除結合堵漏加強涵管強度外,更重要的是加固地基。
(4)對分節伸縮縫止水結構損壞引起的滲漏,可選用回填瀝青,騎縫安灌漿嘴灌注聚氨酯或丙凝等化學材料,環氧膠貼上橡皮、氯丁膠片或塑料止水帶等柔性材料,填塞瀝青麻絲或石棉水泥等。
(5)對中小型砌石方涵,由於灰漿脫落或砌縫不嚴實,漏水不很嚴重時,可採用快凝桐油石灰膠劑堵塞,並隨即勾縫和抹面。
渠道滲漏的處理
應以在迎水面堵漏為主。對有襯砌渠道滲漏,可以翻修或改建;對無襯砌渠道的滲漏則可加做襯砌(見渠道防滲),處理範圍宜超出滲漏渠段15~30m。當渠堤區域性滲透破壞時,可在背水坡堤腳增設濾水體和在堤外開挖導滲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