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S.
[拼音]:shulshou youhui
[英文]:tax preference
為了配合國家在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目標,在稅收方面相應採取的激勵和照顧措施。是國家干預經濟的重要手段之一。
中國早在公元前4世紀的秦國,就曾採取過鼓勵農業生產的稅收減免措施。如對努力耕織,增產粟帛的,免除其力役負擔;為解決本國地多人少、不利於農業發展的矛盾,對鄰國農民自願入秦的,除提供田宅外,還給予免除三代徭役的照顧。現代各國採取的稅收優惠形式,主要包括有減稅、免稅、退稅、稅式支出、投資抵免、稅前還貸、加速折舊、虧損結轉抵補和延期納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