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特魯斯坎美術

[拼音]:liudong zijin jihua

[英文]:plan of current funds

為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正常進行,預計計劃期內企業流動資金佔用額並規劃其資金來源的書面檔案,是企業財務計劃的組成部分。

流動資金計劃有年度、季度、月度三種。年度計劃根據當年的產、供、銷計劃和加速資金週轉的措施制定;季度、月度計劃則根據當期的具體生產任務和供銷合同,在確保實現年度流動資金週轉期的前提下進行安排。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編制流動資金計劃,可以為國家進行財政資金、信貸資金和物資資源的綜合平衡提供依據,為企業實行經濟核算制、進行日常的資金管理創造條件。

中國國營企業的流動資金計劃主要包括流動資金佔用計劃和流動資金來源計劃兩部分:

流動資金佔用計劃

即確定計劃期內各種流動資金的佔用量。它取決於兩個基本因素:

(1)流動資金週轉日數。即流動資金完成一次迴圈所需要的日數。如儲備資金由在途日數、驗收及使用準備日數、供應間隔日數、保險日數構成。

(2)每日平均週轉額。即每日平均墊支的流動資金數額。流動資金佔用量就是這兩個基本因素的乘積,其計算公式是:

原材料、在產品和產成品等資金專案均可按照此種方法確定。

流動資金來源計劃

即根據計劃期內各種流動資金的佔用量籌劃其資金來源。這部分計劃要根據不同時期實行的財政財務制度的規定進行安排。中國現行的財政制度規定,國營企業計劃定額內的流動資金來源主要有:

(1)企業原有的、由國家預算撥入的流動資金;

(2)企業內部自行積累的資金,如稅後留利中在計劃期內可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數額;

(3)銀行貸款;

(4)其他來源,如預收定金、預提費用等。編制流動資金來源計劃就是根據上述資金需要量和資金來源,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具體確定計劃年度內資金不足或多餘的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