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斯頓,W.
[拼音]:Zhongguo jiage zhengce
[英文]:China's price policy
中國政府規定的價格方面的行政原則與措施。中國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政策目標
逐步地合理地調整價格結構,發揮價格的調節作用,保持市場物價總水平的基本穩定,達到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目的。價格政策要有益於正確處理經濟穩定與經濟發展的關係,防止通貨膨脹;合理調整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工農之間、企業之間、各種經濟成分之間以及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社會資源,促進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與產品結構的合理調整,使社會主義經濟不斷完善和發展。
主要內容
① 穩定物價與適當調整與放開價格的政策。1956年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了穩定物價的政策,同時提出對某些不合理的物價要進行必要的適當的調整。1979年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在保持物價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對不合理的價格體系和價格管理體制採取了調整與放開相結合的措施,使價格逐步趨向合理。
(2)等價交換的原則。1956年,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中,論述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的十大關係,指出對工農業品採取等價交換或者近乎等價交換的政策。為了貫徹這個政策,商品價格要反映正常合理經營下的生產、經營成本,幷包括合理的盈利。
(3)按質論價原則。即優質產品實行優價,低質產品實行低價。
(4)針對不同產品、不同再生產環節、不同地區採取各種具體的價格政策。如對農產品收購價格實行最低保護價格政策;縮小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政策;對某些供求基本平衡的工業消費品實行薄利多銷的政策;對生產領域的工業品出廠價格和農產品收購價格,流通領域的購銷差價、地區差價、批零差價、季節差價等各種經營差價和盈利,根據產業政策的需要分別掌握適中、稍寬或稍緊的價格政策;對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山區、革命老根據地和少數民族集中地區,實行各種價格優惠政策;對沿海改革開放地區,實行比內地靈活的價格管理政策等。
(5)在不同經濟發展時期,規定階段性的價格政策。如為了消除通貨膨脹,回籠貨幣,1961年國家對部分商品採取高價政策。
(6)在價格管理和價格監督檢查方面,國家根據放開與管理相結合的政策,規定有關處罰價格違法行為的具體辦法並付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