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伊朗戰爭

[拼音]:Fenlan lishi

[英文]:history of Finland

芬蘭共和國位於歐洲大陸西北部斯堪的那維亞半島,東鄰蘇聯,南瀕波羅的海,西靠波的尼亞灣,西北與瑞典和挪威接壤,面積338145平方公里。人口491萬(1985),其中芬蘭族佔93%,瑞典族佔6.2%,還有拉普人。芬蘭語和瑞典語均為官方語言。90.1%的居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1.1%信奉東正教。境內湖泊眾多,素有“千湖之國”之稱。首都赫爾辛基。(見彩圖)

芬蘭民族的起源

據考古,公元前6000年人類已在芬蘭生存衍息,但芬蘭民族的起源至今眾說紛紜。一派認為現今的芬蘭人來源於亞洲,同公元 9世紀定居匈牙利的馬扎爾人以及波羅的海沿岸的愛沙尼亞人源於同一種族,同屬芬蘭-烏戈爾語系;另一派認為芬蘭人是公元前從波羅的海東部和南部遷徙而來的波羅的海人或有著不同血統的混合種族。公元 8世紀初,芬蘭始進入定居時期,首先在西南沿海土地比較肥沃的地區形成蘇奧米部落,在內地瓦納亞塞爾蓋地區形成哈門部落, 9世紀在東南塞馬湖和維堡灣一帶形成卡累亞拉部落。現今的芬蘭人主要由以上三個古部落發展形成的。

瑞典統治時期

12世紀前,芬蘭社會還是原始公社制度。1155~1293年,瑞典對芬蘭發動“十字軍遠征”,武力迫使信奉多神教的芬蘭人皈依天主教,臣服瑞典國王。1362年芬蘭成為瑞典一個省。1397~1523年卡爾馬聯盟時期,丹麥國王成了瑞典的君主,芬蘭總督由丹麥國王委任。1434年瑞典和芬蘭發生反對丹麥的農民暴動,1523年卡爾馬聯盟瓦解,瑞典建立瓦薩王朝,重新恢復對芬蘭的統治,1556年芬蘭成為瑞典的一個公國。1596年西部波赫亞瑪地區的農民因不滿瑞典統治者“屯兵於民”和苛捐雜稅,拿起棍棒舉行起義,迅速波及南方,但終因寡不敵眾,1597年遭血腥鎮壓,芬蘭史稱“棒民暴動”。16世紀中葉瑞典開始和沙俄、丹麥、德意志、波蘭爭奪波羅的海霸權,1554~1809年芬蘭淪為戰場,長期陷於戰亂。1714年瑞軍戰敗俄軍,佔領整個芬蘭。1721年瑞、俄簽訂《烏西卡烏布基和約》,芬蘭東南地區為沙俄吞併,芬蘭史稱之為“大仇恨時期”。1741年瑞典對俄發動復仇戰爭,俄軍再創瑞芬聯軍,重佔芬蘭,1743年簽訂《土爾庫和約》,芬蘭居密河以東廣大土地,包括塞馬河域全割讓給俄國,芬蘭史稱之為“小仇恨時期”。1808年沙俄迫使瑞典參加反英同盟未遂,對瑞典發動討伐戰爭,瑞典慘敗,1809年簽訂《哈米納和約》,芬蘭殘餘部分悉為沙俄吞併,成為俄國的一個大公國,由沙皇兼任芬蘭大公,對內實行自治,從而結束了長達6個世紀的瑞典統治。

沙俄統治時期和芬蘭的民族覺醒

19世紀中葉是芬蘭資本主義發展時期,陸續出現紡織、造紙、火柴、橡膠、人造奶油、食糖、水泥和膠合板等新興工業,1860年發行獨立於俄國盧布的本國貨幣。工業的發展帶來了運輸和交通的現代化,1856年開掘了塞馬運河,1862年修建第一條鐵路,並興辦電報、電話和郵政事業。19世紀60年代芬蘭民族覺醒,民族主義運動高漲,在J.V.斯內爾曼(1806~1881)等人領導下,芬蘭語言運動獲得勝利,使芬蘭語成為國家官方語言。19世紀末沙皇尼古拉二世在芬蘭推行俄羅斯化政策,1899年悍然頒佈《二月敕令》(見沙皇敕令)。芬蘭人民為維護自治權,抵制俄羅斯化,反抗沙皇的統治和壓迫,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和馬克思主義在芬蘭的傳播,芬蘭工人階級開始登上歷史舞臺,1884年出現了有組織的工會,1899年建立了芬蘭工人黨(1903年更名為芬蘭社會民主黨),1905年該黨領導了芬蘭歷史上第一次全國性總政治罷工,迫使沙皇恢復芬蘭的自治,取消一切俄羅斯化法令,廢除四等級議會,公民(包括婦女)獲得了平等和普遍的選舉權。同時,農村佃農的鬥爭也獲得了勝利,迫使佃主不得隨意驅趕佃農。

芬蘭獨立和國內戰爭

1917年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成功,芬蘭於同年12月宣佈獨立,В.И.列寧領導的蘇維埃政權根據民族自決原則承認芬蘭為一個主權國家,芬蘭終於擺脫沙皇俄國長達108年的殖民統治。

芬蘭獨立後,國內階級矛盾日益突出,芬蘭工人階級在十月革命勝利的鼓舞下,於1918年1月武裝奪取政權,工人赤衛隊在原駐芬俄軍士兵的支援下,佔領了首都赫爾辛基和南部沿海地區,推翻了資產階級政府,建立革命政權人民委員會。政府部分成員逃到西北部的瓦沙,建立臨時首都,在瑞典資產階級和德國武裝干涉下,組織白衛軍向革命政權進行反撲。經過 4個月戰爭。赤衛隊戰敗(見芬蘭1918年人民起義)。同年6月,芬蘭頒佈共和憲法,成立芬蘭共和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芬蘭

1918年革命失敗後,芬蘭資產階級對內加強獨裁統治,對外奉行敵視蘇俄的政策。1920年10月,芬、蘇為結束兩國敵對狀態,簽訂《多爾帕特和約》,確定了兩國邊界,蘇聯將貝柴摩省劃歸芬蘭作為對芬蘭1864年把卡累利阿地峽一塊地方割讓給沙俄的補償。1932年芬、蘇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蘇聯以保障其西北邊界和列寧格勒地區的安全為由,要求芬蘭提供海軍基地和交換一部分領土,遭芬蘭政府的拒絕。1939年11月26日蘇聯宣佈芬軍在其邊境採取挑釁行為,單方面廢除互不侵犯條約,斷絕兩國外交關係,11月30日蘇陸、海、空軍向芬發動全線進攻,爆發了芬蘭史上稱之為“冬戰”的蘇芬戰爭。經過105天的戰鬥,於1940年3月12日簽訂《莫斯科和約》,芬蘭被迫將包括維堡在內的整個卡累利阿地峽、維堡灣西部沿海、拉多加湖西部和北部、薩拉地區和芬蘭灣的大部島嶼割讓給蘇聯,並將漢科半島租給蘇聯作為海軍基地,為期30年。芬蘭不甘心遵守上述條約的規定,當1941年6月法西斯德國向蘇聯大舉進攻時,芬蘭也對蘇宣戰,並加入反共產國際聯盟。芬蘇第二次戰爭(芬蘭史上稱之為“續戰”)一直延續到1944年蘇軍發動全線反攻,芬蘭處於全面崩潰的境地才告結束。同年9月19日芬蘭作為戰敗國與蘇聯在莫斯科簽訂停戰協定和臨時和約,1947年2月6日蘇聯等同盟國在巴黎同芬蘭簽訂正式和約(見蘇芬戰爭)。

戰後的芬蘭

根據《巴黎和會(1946)》簽訂的和約,戰後芬蘭解散了一切法西斯組織,芬蘭共產黨由地下恢復公開活動,1945年組成了有芬共參加的聯合政府。1946年J.K.帕西基維當選總統,宣佈奉行對蘇和睦友好、同其他北歐國家保持傳統合作、與一切國家保持友好關係、不介入大國糾紛的和平中立政策。1948年芬蘭政府拒絕接受美國的馬歇爾計劃,與蘇聯簽訂《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條約規定,芬承擔維護蘇聯西北邊界的安全和不得參加反蘇聯盟的義務,在軍事上“如有必要,得由蘇聯予以援助或同蘇聯共同行動”。1950年10月28日中國、芬蘭兩國建立外交關係。1955年芬蘭加入聯合國和北歐理事會。1956年U.K.吉科寧當選總統,繼續奉行帕西基維的對外政策。1958年組成以社會民主黨、農民黨和聯合黨為主的聯合政府,蘇聯公開表示不信任,召回其駐芬大使,中斷貿易談判,致使該政府執政僅3個多月即告垮臺,芬蘭史稱之為“夜寒時期”。1961年芬蘭進行總統選舉,蘇因對社會民主黨、聯合黨等推舉的總統候選人O.洪卡不滿,遂以“柏林危機”為由,照會芬蘭,援引《友好合作互助條約》中有關規定,要求與芬蘭進行軍事磋商,迫使洪卡退出總統競選。芬蘭史稱之為“照會危機”。1961年芬以準成員國身份參加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小自由貿易區),1973年分別同經互會和歐洲共同體簽訂經濟、科技合作協定和自由貿易協定。1981年底吉科寧因病辭去總統職務,1982年1月社會民主黨人M.H.科伊維斯托當選為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