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

[拼音]:jingji fazhan jieduanlun

[英文]:stage theorie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把人類經濟生活劃分為不同發展階段的理論。早在希臘羅馬時代,對人類經濟生活的發展,就已被劃分為狩獵、遊牧和農耕三個階段。在18世紀,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代表人物A.斯密在《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一書中,就沿用這種劃分來說明市民社會以前的人類經濟發展過程。

馬克思的經濟發展階段思想

19世紀中葉,馬克思提出了“社會經濟構成體”說。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指出:

(1)人類在財貨的生產過程中,必然相互結成不以他們意志為轉移的一定的社會經濟關係,即與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產關係。生產關係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所有關係。這種生產關係的總體即“社會的經濟結構”形成社會的現實基礎,在它上面形成一定的政治的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這種觀點的社會概念,即經濟的社會構成體。

(2)這種社會構成體是一種社會的有機體,它的發生和機能以及向更高形態的發展有它自身內在的規律。人們可以根據這種規律來認識社會發展的客觀過程。它的動力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運動。因此這種社會構成體的發展可以看做為一種自然史的過程。但人類對這種社會發展過程並非是無能為力的,社會構成體的轉化和發展,還有待階級力量的對比和社會革命。

(3)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以及現代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可以看作是社會的經濟構成體演進的幾個時代。而資本主義社會是社會生產過程的最後的對抗形態,人類社會的前史也就以此而結束。這是歷史唯物主義的經濟發展階段論。

歷史學派的經濟發展階段說

19世紀中葉出現的另一種發展思想,即德國曆史學派的經濟發展階段說。為了對抗當時英國產業資本的侵入,保護新興的德國民族工業,德國的經濟學家展開了對英國古典學派的批判。指責以斯密理論為代表的英國古典經濟學以自由放任和自然法的思想為基礎,超越了歷史時空作抽象的演繹,是“世界主義”經濟學而不是“國民經濟學”。他們強調一國的經濟政策必須適應本國國民經濟的發展階段。首先提出經濟發展階段論的是歷史學派先驅F.李斯特,他將發展階段分為:

(1)狩獵狀態;

(2)遊牧狀態;

(3)農耕狀態;

(4)農工狀態;

(5)農工商狀態。這是在斯密的三階段劃分的基礎上,加上了後兩個階段。目的在於明確當時德國國民經濟所處的歷史的落後地位,和它所應採取的保護主義的經濟政策。李斯特的經濟發展階段論是為振興德國產業資本、實行保護關稅政策提供理論依據。其後舊歷史學派的B.希爾德布蘭德(1812~1878)則提出了經濟發展階段的三分法,他以財貨的流通形態為標誌,將經濟發展階段分為:

(1)實物經濟;

(2)貨幣經濟;

(3)信用經濟。他的“實物經濟”是指物物交換的經濟;“貨幣經濟”是指近代市民社會,包含有資本主義經濟一切特徵的經濟階段。由於“貨幣經濟”階段產生了種種的弊害,他認為“信用經濟”是可以解除“貧困”的理想的經濟狀態。他的這種劃分在理論上早已沒有任何影響。但他所用的“實物經濟”和“貨幣經濟”概念,直到現在仍被沿用。

19世紀後半葉,新歷史學派更偏重於理論的發展階段的劃分。G.von施穆勒在《重商主義及其歷史意義》(1884)一書中提出:

(1)種族及馬爾克經濟;

(2)村落經濟;

(3)城市經濟;

(4)領域經濟;

(5)國民經濟。他的這種劃分方法是根據經濟生活的平面的擴大和經濟政策的主體變化,他仍然因襲了德國曆史學派的傳統。在歷史學派的經濟發展階段說中,影響最大的是K.比歇爾(1847~1930)。他根據歐洲各民族的發展和財貨的生產與消費的關係,以及財貨由生產者到達消費者所經由路程的長度,將發展階段劃分為三個階段:

(1)封鎖的家庭經濟階段,這是沒有交換的經濟,同一經濟體內部自己生產、內部消費的階段;

(2)城市經濟階段,這是為顧客訂貨生產,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直接交換的經濟階段;

(3)國民經濟階段,是企業生產的商品到達消費者手中,要經歷許多流通環節的階段,他的第一階段包括古代和中世紀莊園制時代;第二階段指中世紀城市經濟的時代,以及近代統一的國民國家成立以前的經濟階段;第三階段是統一的國民國家成立以後的經濟階段。由於他僅以財貨流通過程的長度為標準,概念的內容也不夠明確,許多與歷史事實並不相符,因而這種劃分受到了許多經濟學家和史學家的批判。

歷史學派進入解體期後,W.桑巴特是經濟發展階段說的最後代表,他對前人的發展階段論進行分析和批判,在方法論和概念上加以整理,在1899年的《產業勞動及其組織》論文中,提出了他自己的發展階段論。他認為經濟的發展必須與生產力的增長相適應,但生產力的增長在客觀上很難直接測定,要將這種技術性的尺度轉變為社會性的認識標誌,就必須考慮要有作為社會關係的測定尺度。最適合於這個要求的是分工組織的發達程度。於是他根據分工發達的指標,即“社會化”的原理,構成他的發展階段論:

(1)社會化以前的經濟,孤立的經濟;

(2)過渡的經濟;

(3)社會經濟。此外,他還從歷史上出現的多種經濟型別的情況,提出了“經濟體制”的概念。他將歷史的發展分為十種“經濟體制”,又根據人們的社會心理的動機,將這十種經濟體制分為二大群別,一是滿足慾望需求的經濟,一是營利經濟。

桑巴特經濟發展階段論的特徵,在於擺脫了歷史學派的尋求歷史理論與歷史過程統一的傳統。他沒有將歷史的發展歸屬於一定的階段論中,放棄了將現實歷史的發展與階段論的發展序列的內在聯絡。他強調階段發展的順序不能理解為經驗的歷史事件的繼起過程,明白宣告歷史的理論與歷史本身的區分。

歷史學派的經濟發展階段論,其劃分的標誌,限於經濟表面的現象形態,同時都是以資產階級國民經濟階段作為發展的頂峰,缺乏對經濟生活基礎的生產方式的結構分析,從而不能發現其發展的客觀必然性,更不能明確歷史發展階段的內在動力和它的運動規律。

羅斯托的經濟發展階段論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經濟學家W.W.羅斯托(1916~ )

在1960年出版了《經濟成長的階段》,提出世界各國經濟發展要經歷的五個階段:

(1)“傳統社會”,這個階段不存在現代科學技術,主要依靠手工勞動,農業居於首位。

(2)為“起飛”創造前提的階段,即從傳統社會向“起飛”階段過渡的時期,近代科學知識開始在工、農業中發生作用。

(3)“起飛”階段,即經濟史上的產業革命的早期,即工業化開始階段,新的技術在工、農業中得到推廣和應用,投資率顯著上升,工業中主導部門迅速增長,農業勞動生產率空前提高。

(4)向“成熟”發展的階段,現代科學技術得到普遍推廣和應用,經濟持續增長,投資擴大,新工業部門迅速發展,國際貿易迅速增加。一般從“起飛”到成熟階段,大約要經過60年左右。

(5)“高額群眾消費”階段,主導部門轉到耐用消費品生產方面。其後,羅斯托在《政治與增長階段》(1971)一書中,又提出了新的第六個階段,即“追求生活質量”階段,主導部門是服務業與環境改造事業。他認為“起飛”和“追求生活質量”是兩個關鍵性階段。他把美國看成處在最先進的理想階段,第三世界國家是處於“起飛”階段。

參考書目

F.李斯特著,陳萬煦譯:《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商務印書館,北京,1981。(F.List, The Nation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 Translated by Sampson S.Lloyd, Longmans Green and Co.,London,New York,Toronto,1928.)

W.W.羅斯托著,國際關係研究所編譯室譯:《經濟成長的階段》商務印書館,北京,1962。(W.W.Rostow,The Staɡes of Economic Growt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Mass.,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