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達,J.
[拼音]:Molisi
[英文]:Charles William Morris (1901~?)
美國哲學家,指號學的重要代表人物。1901年5月23日生於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曾就讀於威斯康辛大學,後轉至西北大學,1922年畢業,獲心理學學士學位;1925年獲芝加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31~1958年任教於芝加哥大學。其間,從1951~1953年曾到哈佛大學講學,1956~1957年曾在行為科學高階研究中心從事研究工作。1958年以後,長期任佛羅里達大學研究教授。他曾擔任美國哲學協會西部分會主席,參加了《國際統一科學百科全書》的編輯工作。他的主要著作有:《關於心靈的六種理論》(1932)、《指號理論的基礎》(1938)、《生活的道路》(1942)、《指號、語言和行為》(1946)、《開放的自我》(1948)、《人類價值種種》(1956)、《意謂和意義》(1964)、《指號-價值-美學》(1975)、《實用主義指號學和行為理論》(1977)等。
莫里斯從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G.H.米德關於行動或行為的理論出發,力圖把實用主義和邏輯實證主義結合起來。 他把這種結合而成的哲學稱為 “科學的經驗主義”,並在此基礎上系統地建立了一套關於指號即符號或記號的理論,他稱之為“指號學”。其中又分為研究指號與指號間形式關係的“語法學”、研究指號與其所指物件關係的“語義學”以及研究指號與使用指號者或解釋者關係的“語用學”三個分支。此外,他又發揮了一套關於價值的理論即“價值學”。在其後期的《意謂和意義》等著作中,他又把“指號學”與“價值學”結合成一個體系,作為統一科學的工具,並試圖以此來解決哲學上的種種爭論問題。他的這種“科學的經驗主義”實質上與實用主義及邏輯經驗主義一樣,都是主觀唯心主義的。但他在“指號學”方面的工作對後來某些流派的哲學和語言學研究以及對邏輯學、數學、心理學、社會學等都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