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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Beidaxiyang Gongyue Zuzhi

[英文]: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簡稱北約組織。西方國家根據《北大西洋公約》建立的以美國為首的軍事聯盟。《北大西洋公約》由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義大利、葡萄牙、丹麥、挪威和冰島於1949年4月4日在華盛頓締結,同年8月24日生效。希臘、土耳其於1952年2月18日,聯邦德國於1955年5月9日,西班牙於1982年5月30日先後正式加入公約和北約組織。《北大西洋公約》規定,締約國實行“集體防禦”,任何締約國同他國發生戰爭時,應給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北約組織所涉及的地理範圍包括北美、歐洲成員國和土耳其本土及地中海、北迴歸線以北大西洋內各成員國之島嶼。面積2273萬平方公里。總兵力500餘萬人。

北約組織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意戰敗,英、法衰落,美國崛起,以及蘇聯對外影響擴大和歐洲革命群眾運動不斷髮展的背景下產生的。英、法於1947年3月14日簽訂了《敦刻爾克條約》,次年3月17日與荷、比、盧三國締結了《布魯塞爾條約》。隨後,在美、加與布魯塞爾條約締約國談判的基礎上,邀請意、葡、丹、挪、冰等國締結《北大西洋公約》並據此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1954年10月23日,美、加、英、法、荷、比、盧、挪、丹、冰、意、葡、希、土、聯邦德國15國以雙邊和多邊形式簽訂了巴黎協定(1954),使西歐國家,特別是法國減少了對聯邦德國的疑懼,為聯邦德國加入北約組織排除了障礙。從聯邦德國正式加入北約組織起,西歐國家即依靠美國積極建立針對蘇聯的集體防務。美國則把北約組織作為加強自身的實力地位、控制西歐、與蘇聯爭奪世界霸權的主要工具。

北約組織總部設在布魯塞爾,其主要機構有:

(1)部長理事會和防務計劃委員會,為北約組織最高決策機構,前者負責審議北約組織有關的重大軍、政事務,所作決議需全體一致通過;後者負責制定統一的軍事計劃。

(2)常設理事會,為部長理事會和防務計劃委員會休會期間的最高執行機構,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3)國際祕書部,負責各級會議的準備、組織和聯絡工作,設祕書長一人。

(4)軍事委員會,為北約組織最高軍事機關,負責擬訂軍事政策、戰略方針和向各戰區司令部發布指示,下轄歐洲盟軍最高司令部、大西洋盟軍最高司令部、海峽盟軍司令部和美、加地區(聯合防空)計劃小組。歐洲盟軍最高司令部下設北歐、中歐、南歐三個盟軍司令部,各轄有成員國提供的一體化部隊。

北約組織成立以來的主要活動有:

(1)組建聯盟(1949~1955)。完善各級組織機構,統一軍事指揮體系,建立一體化部隊,制定依靠核武器優勢的“大規模報復”戰略,並在朝鮮戰爭期間提出組建100個師和1萬架飛機的建軍目標。西歐盟國根據杜魯門主義和馬歇爾計劃從美國得到大量經濟軍事援助。

(2)擴充軍備(1955~1967)。主要是美國開始在歐洲部署戰區核武器,聯邦德國擴建武裝力量,三軍總兵力從1956年的 7萬人增至1966年的45萬餘人(法國於1966年3月宣佈退出北約軍事一體化組織)。

(3)推行以“實力加談判”的政策(1967年至今)。從1967年12月起正式決定以“靈活反應”戰略代替“大規模報復”戰略,1978年通過重點加強常規力量的15年(1979~1994)長期防務計劃,每年舉行以蘇軍為假想敵的大規模聯合軍事演習。與此同時,有關成員國參加了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及其以後的續會、中歐裁軍談判和關於歐洲“戰區核力量”談判等。

參考文章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是個什麼樣的組織?地理學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歷史沿革專項地理什麼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世界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