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

[拼音]:Wenxian Zhulu Zongze ji ge fenze

[英文]:General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and other specific rules

中國文獻著錄國家標準系列。中國文獻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 6分會主持制訂。包括《文獻著錄總則》(GB3792. 1-83,1983年7月2日釋出,1984年4月起實施);《普通圖書著錄規則》(GB3792.2-85,1985年1月31日釋出,同年10月起實施);《連續出版物著錄規則》(GB3792.3-85,1985年2月12日釋出,同年10月起實施);《非書資料著錄規則》(GB3792.4-85,1985年2月12日釋出,同年10月起實施);《檔案著錄規則》(GB3792.5-85,1985年5月10日釋出,1986年1月起實施);《地圖資料著錄規則》(GB3792.6-86,1986年6月19日釋出,1987年1月起實施);《古籍著錄規則》(GB3792.7-87,1987年1月3日公佈,同年10月起實施);《樂譜著錄規則》(1991年5月徵求意見稿)。這些規則除《檔案著錄規則》外,均相應採用了《國際標準書目著錄》(ISBD)的總則和分則。

《文獻著錄總則》作為制訂各型別文獻著錄標準(即各分則)的依據,對文獻著錄的要求作了一般性的規定,包括:著錄專案及其排列順序、著錄用識別符號號、著錄用文字、著錄資訊源、著錄專案細則等。《文獻著錄總則》規定的著錄專案分為必著專案和選擇專案 (見表,表中名稱後帶星號者為選擇專案,使用者可視實際需要決定選用與否)。識別符號除了方括號和圓括號以外,均為前置符號。該《總則》已從1989年起進行修訂,按照1991年修訂報批稿,它規定的著錄專案及識別符號號見表。

根據《總則》制訂的各個分則,分別結合各型別文獻的特點作出了比較詳細具體的規定。將在90年代前期陸續完成對各個分則的修訂工作。

該系列文獻著錄國家標準頒佈實施後,受到全國圖書館和其他文獻情報機構的廣泛接受,對於統一全國的文獻著錄及實現圖書館工作和情報工作的自動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