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令畤(1051~1134)

[拼音]:hunan huaguxi

戲曲劇種。湖南各地地方小戲花鼓、燈戲的總稱。其中有流行於湘中、湘東和洞庭湖濱的長沙花鼓戲,流行於常德地區的常德花鼓戲,流行於湘北嶽陽、臨湘一帶的岳陽花鼓戲,流行於衡陽地區的衡陽花鼓戲,流行於邵陽地區的邵陽花鼓戲,流行於湘南祁陽、零陵、東安一帶的花鼓燈和流行於湘南的道縣、寧遠、藍山、新田等縣與調子班合流的零陵花鼓戲。它們各有不同的舞臺語言和音樂風格,形成了各個不同的支派。

花鼓戲源出於民歌,逐漸發展成為一旦一醜演唱的花鼓戲初級形式。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刊行的《瀏陽縣誌》談及當地元宵節玩龍燈的情況時說:“又以童子裝丑旦劇唱,金鼓喧闐,自初旬起至是夜止”。說明一旦一醜演唱的花鼓戲──地花鼓,最遲在清嘉慶年間已經形成。又據楊恩壽《坦園日記》,清同治元年(1862),楊恩壽在湖南永興觀看的“花鼓詞”(即花鼓戲)中,已有書生、書童、柳鶯、柳鶯婢四個角色,而且情節與表演都較生動,說明這時的花鼓戲不但已發展成“三小”(小旦、小丑、小生)戲,而且演出形式也具有一定規模。從聲腔和劇目看,初期是以民間小調和牌子曲演唱邊歌邊舞的生活小戲,如《打鳥》、《盤花》、《送表妹》、《看相》等。後來,“打鑼腔”與“川調”傳入,才逐漸出現故事性較強的民間傳說題材劇目。打鑼腔主要劇目有《清風亭》、《蘆林會》、《八百里洞庭》、《雪梅教子》等。川調主要劇目有《劉海戲蟾》、《鞭打蘆花》、《張光達上壽》、《趕子上路》等。這樣,便形成了藝術上比較完整的地方劇種。

早期的花鼓戲,只有半職業性班社在農村作季節性演出,農忙務農,農閒從藝。光緒以來,這種班社發展較快,僅寧鄉、衡陽兩縣就有幾十副“行箱”,藝人近200 人。訓練演員採取隨班跟師方式,也有收徒傳藝的,稱“教場”或“教館”,每場數十天,教三、四齣戲。過去,由於花鼓戲經常遭受歧視和禁演,各地花鼓戲班都曾兼演當地流行的大戲劇目以作掩護,這種戲班稱“半臺班”或“半戲半調”、“陰陽班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各地分別成立專業劇團,進入城市劇場公演。據1981年統計,全省有花鼓戲劇團54個,併成立了湖南省花鼓戲劇院。1957年,湖南省戲曲學校成立,設有花鼓戲專科。

各地花鼓戲傳統劇目,總計約 400多個,以反映民間生活為主,多以生產勞動、男女愛情或家庭矛盾為題材,語言生動,鄉土氣息濃厚。1949年後,花鼓戲藝術有較大發展,不但整理了如《劉海砍樵》、《打鳥》等傳統戲,而且創作了《雙送糧》、《姑嫂忙》、《三裡灣》等不少現代戲。《打銅鑼》、《補鍋》、《送貨路上》、《野鴨洲》等已攝製成影片。

花鼓戲的音樂曲調約 300餘支,基本上是曲牌聯綴結構體,輔以板式變化,根據曲調結構、音樂風格和表現手法的不同,可分為 4類:

(1)川調。或稱正宮調,即弦子調,大筒、嗩吶伴奏,曲調由過門樂句與唱腔樂句組成,調式、旋律變化豐富,是花鼓戲的主要唱腔。

(2)打鑼腔。又稱鑼腔,曲牌聯綴結構,“腔”、“流”(數板)結合,不託管絃,一人啟口,眾人幫和,有如高腔,是長沙、岳陽、常德花鼓戲主要唱腔之一。

(3)牌子。有走場牌子和鑼鼓牌子,源於湘南民歌,以小嗩吶、鑼鼓伴奏,活潑、輕快,適用於歌舞戲,是湘南諸流派主要唱腔之一。

(4)小調。有民歌小調和絲絃小調之分,後者雖屬明、清時調小曲系統,但已地方化。各種形式的曲調,都具有粗獷、爽朗的特點。

花鼓戲的表演藝術樸實、明快、活潑,行當仍以小丑、小旦、小生的表演最具特色。小丑誇張風趣,小旦開朗潑辣,小生風流灑脫。步法和身段比較豐富,長於扇子和手巾的運用,擁有表現農村生活的各種程式,諸如划船、挑擔、搗碓、砍柴、打鐵、打銃、磨豆腐、摸泥鰍、放風箏、捉蝴蝶,等等。後期由於劇目的發展,表演藝術也有所豐富,如吸收了兄弟劇種的一些毯子功和把子功,充實了武功表演;行當分工也更趨細緻,不但由“三小”發展到生、旦、淨、醜,而且“三小”中也有更細的分工。以長沙花鼓戲為例,小丑又分褶子醜、短身醜、官衣醜、爛布醜、奶生醜;小旦又分正旦、二旦、花旦、閨門旦;小生又分正小生、風流小生、武小生、爛布小生、奶生子等。在長期的藝術實踐中,各地的花鼓戲都各有一些著名演員,近期有長沙的何冬保(醜)、湘潭的廖春山(旦)、邵陽的王佑生(老旦)、桃源的張樹生(生)、岳陽的楊伯成(醜)、衡陽的張廷玉(小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