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憲宗李純(778~820)
[拼音]:difang zhi
[英文]:local chronicles
記錄某一地區 (行政區域) 自然和社會情況的文獻,簡稱方誌。中國地方誌最早可溯源到春秋戰國時期,據《周禮·春官》記載,周代曾設有“外史”一職,“掌四方之志”。地方誌又導源於古代的地理書《山海經》、《尚書·禹貢》等,唐代李吉甫所纂《元和郡縣誌》記錄很多古蹟,體例大致仿《山海經》,宋代樂史纂《太平寰字記》增加人物、藝文等方面內容,確立了後世方誌的體例。中國古代地方誌數量眾多,據《中國地方誌聯合目錄》統計,現存宋代至中華民國時期的地方誌有8500多種,11萬多卷,其中清代方誌有6000多種,約佔80%。古代方誌纂修的目的是資治、存史和教化,對於今天的經濟和文化建設、學術研究和新地方誌的編纂都有參考價值。80年代,中國各地大規模地修纂新地方誌,10年間出版的方誌達數百種。
古代地方誌按記載的地 域範圍 可分為總志、省志、府志、州志、廳志、縣誌、鄉鎮志等。按記載的內容範圍可分為通志、專志、雜誌等。地方誌的內容極為廣泛,例如通志一般包括行政建置、沿革、疆域、山川、津樑、關隘、名勝、資源、物產、氣候、天文、 災異、 人物、藝文、文化、教育、民族、風俗等,可反映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生活狀況和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等方面的成就。方誌的特徵有:
(1)地方性,它多按行政區劃範圍記載,具有明顯的地方色彩。
(2)連續性,一部地方誌修成後,往往不斷續修,使之前後相繼 ,便於考察該地區政治 、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演變情況。
(3)內容廣泛,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以及社會人物等無所不包。
(4)資料性,它以史實為主,述而不作,資料豐富。
(5)可靠性,資料多來源於地方檔案和實地調查、採訪、測繪等,較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