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圓融

[拼音]:waihunzhi

[英文]:exogamy

原始社會的婚姻規例。亦稱“族外婚”。指禁止一定範圍內血緣親屬成員間的通婚關係。通常指氏族的外婚制,即禁止氏族內部通婚。產生於舊石器時代中、晚期,從血緣集團內的群婚發展而來。不論在母系制或父系制氏族社會,都實行這一通婚原則。外婚制與內婚制互相關聯,一個部落包括若干氏族,從氏族來說是實行外婚制。而從部落來說就是內婚制。

外婚制存在的時間很長,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有不同的表現形式。早期部落分成兩個“半邊”互相通婚,各個“半邊”實行外婚制。澳大利亞土著阿蘭達部落同時實行“半邊”外婚和氏族外婚。大多數部落社會,“半邊”內各氏族間可以通婚。原始社會後期,由於人口增殖,氏族擴大和分化,有些氏族內的幾個近親集團之間可以互相通婚,而各近親集團則行外婚制。中國古代周族同姓百世不婚,漢族同姓不婚的習俗延續了幾千年,鄂溫克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一直實行嚴格的氏族外婚制。

外婚制有利於人類的體質和種的蕃衍,加強各通婚集團間的社會經濟聯絡。

關於族外婚的起源有多種見解。有人認為,它是人類為了避免血親婚配的危害而產生的,自然選擇在排除血親婚配中起重要作用;有人認為,它是為了加強鄰近集團間的社會經濟聯絡而產生的;有人認為,為了克服兩性關係中因嫉妒而產生的衝突,逐漸定出婚姻禁例,最終形成族外婚;還有人認為,陌生的異性彼此不熟悉,故有一種吸引力而導致外婚。總之,外婚制的出現是人類婚姻史上的巨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