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詒(1911~ )
[拼音]:Lishi Chaoxian
[英文]:Yi dynasty of Korea, or Korean dynasty
朝鮮封建王朝。以其建立者李成桂而得名。又名朝鮮王朝,簡稱李朝。1392年始建,1910年日本吞併朝鮮後滅亡。首都初在開京(今開城),後遷漢城。
1388年,左軍都統使李成桂反對高麗國王辛禑和宰相崔瑩出兵進攻中國遼東,未被採納,便從鴨綠江口的威化島回軍京師,發動政變,廢辛禑,放逐崔瑩,控制高麗軍政大權,擁立恭讓王。1392年廢恭讓王自立,定國號為朝鮮,1394年從開京遷都漢城。李朝承高麗舊制,1469年頒佈《經國大典》,從法律上固定其統治體制。15世紀前期是其繁榮時期,經濟、文化都較發達,對外遠征對馬,消除倭患,與中國明朝保持友好往來。15世紀下半葉~16世紀,土地兼併加劇,兩班爭權的士禍黨爭頻仍,國力削弱。1467年爆發咸鏡道農民戰爭。1592年,日本入侵朝鮮,壬辰衛國戰爭爆發,在明朝援軍的幫助下,於次年擊敗日本侵略軍。1876年,日本再次入侵,與朝鮮簽訂不平等條約《江華條約》,此後歐美列強相繼逼迫朝鮮簽訂不平等條約,民族危機加深。壬午兵變後,日本取得在朝駐軍的權利。甲午農民起義爆發後,日本乘機出兵干涉,策劃乙未事變,成立親日政府。日俄戰爭中,日軍侵佔朝鮮,強迫李朝政府接受《朝日協定書》和《乙巳保護條約》,朝鮮淪為日本的保護國。1905年日本在漢城設統監府(後為朝鮮總督府),1907年迫高宗退位,並迫籤《丁未七款條約》,解散朝鮮軍隊。1910年通過《日韓合併條約》吞併朝鮮,李朝滅亡。
李朝的統治機構,中央最高國家機關為議政府,下設吏、禮等 6曹,其他中央機關有司諫院、弘文館、司憲府等,後又增設宗親府、備邊司等機構。分全國為 8道,道下設州、府、郡、縣,配置方伯和守令作為地方長官。15世紀後,兩班黨爭激烈,趨於腐敗。19世紀後變為外戚專權的勢道政治。軍事方面,置三軍府,後改設五衛都總府,地方防衛組織設陸軍和水軍,廢私兵,行府兵制,設軍保,徵收“軍布”或“保布”作為軍事開支的財源。經濟上,實行土地國有制和科田法,重新分配全國土地,按科(等)授予官員土地,分公田和私田兩種。為把生產者束縛在土地之上,又實行號牌法和鄰保制。這些措施使李朝前期經濟有較大發展,先進的種植技術得以推廣,手工業和商業也有進步。壬辰衛國戰爭以後,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
李朝前期文化比較繁榮,以儒家朱子學為國教,全國各地廣設學校,教授儒家經典。以銅活字印刷術刊印書籍。於1443年制定了自己的文字──訓民正音。《高麗史》即編於這一時期,此時還開始修撰歷代國王的實錄。此外,天文學、農學、醫學都有發展。李朝後期實學形成,其著名代表有丁若鏞、李濯等,實學的發展,又推動了李朝文化的發展和進步。19世紀下半葉後,由於日本的侵略和控制,朝鮮的民族文化發展停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