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攻

[拼音]:luobazu

[英文]:Lhoba nationality

中國的少數民族。(見彩圖)“珞巴”一詞為藏語,意為南方人。居住在不同地區的珞巴族有不同的自稱,如“博嘎爾”、“崩尼”、“崩如”等。分佈於西藏自治區東南部的洛渝地區及相鄰的察隅、墨脫、米林、隆子等縣。珞巴族人口,按國家1982年實施普查區域的人口計算,為2065人。除住在墨脫縣北部的珞巴族使用藏語外,其餘通用珞巴語,但各地區間有方言差異。珞巴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

歷史發展

珞巴族自古就在西藏的塔布、工布、白馬岡和喜馬拉雅山南坡廣大地域內生息。藏文史籍《紅史》等記載,早在松贊干布(617?~650)時代,“南自珞與門……等均置於吐蕃統治之下”。此後藏和珞巴兩族人民的交往不斷髮展,17世紀以後受命於清代中央王朝的西藏地方政府以封贈、委派等方式,通過屬下宗、谿組織對洛渝一些地區實行行政管理。直到20世紀50年代中期,墨脫宗、則拉崗(宗)和嘎卡谿卡等機構的官員頭人還分別對達崗錯、馬尼崗和巴恰西仁等珞巴族居住區按例收取差稅。

社會經濟

珞巴族社會性質,直到20世紀中期仍然處於原始社會末期階段。各部落主要經營刀耕火種的農業,種植玉米、龍爪粟、旱稻及其他雜糧,多數保留著採集櫟類堅果、塊根補充糧食不足的習慣,有的地區甚至仍以採集“達謝”等棕櫚類植物的莖心製作澱粉為主要食物來源。普遍兼事狩獵,獵獲到大型動物時,在氏族或村落內平均分配。已出現兼事製陶、製造鐵器等手工匠人及紡織、編織等家庭副業,尚未形成與農業完全脫離的手工業者。在本民族內各部落和地區間,根據相互的需要,定期交換農、牧、副業產品,並定期與藏族等鄰近民族進行土特產品交換,以獸皮、茜草、辣椒、大米等換取食鹽、鐵質工具、羊毛及裝飾品。各部落基本按父系氏族(見父系氏族制)血緣關係聚居。遇有較大的糾紛,由民族首領召集會議依習慣法處理;個人爭端也可請調解人調停;遇疑難案件則採用“神判”方式解決。以個體家庭為單位組織生產和經濟生活,私有制已經發展起來,但土地大都保留著不同程度的氏族公有的形式。社會內部已產生了貧富差別和家長奴隸制,因而已形成了等級制度。本部落各氏族純粹血統的成員被稱為“麥德”,是高等級;從外部落買來為奴的人是低等級的“涅巴”,外部落投靠或血統混雜的人也屬於低等級。在私有制和階級等因素的衝擊下,氏族組織及其職能已趨衰落。

生活習俗與宗教

過去,珞巴族群眾的婚姻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見一夫一妻制家庭),有些部落的富戶盛行多妻。嚴格實行氏族外婚(見外婚制)和等級內婚(見內婚制);通行買賣婚,有遺妻要在亡夫兄弟中轉房(見夫兄弟婚)的習俗。過去婦女地位低下,現在已有改變。

居住在不同地區的珞巴族人民分別以大米、玉米、龍爪粟和青稞為主要食糧,尤喜食用粟米攪煮的飯坨,並以辣椒佐餐。普遍嗜酒,一些人愛吸旱菸。各地區的服飾不同,一般男子戴藤條或熊皮盔帽,穿坎肩,披獸皮等。婦女穿用自織的羊毛、麻、棉衣料做的短上衣和統裙。男女均赤足。石質串珠、貝殼和各式各樣的銅製胸飾、腰飾、背飾,是珞巴族人民喜愛的裝飾品,不同部落的男女佩戴方式各有特色。住房因地區不同,有分間長房式或方形、長方形大屋等數種,都是竹木結構的二層幹欄。多在戶外另建糧倉。以頭額揹負的方式運輸物資,無代步工具。

沒有本民族文字,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珞巴族群眾還採用刻木、結繩記事的方法。少數人使用藏文。民間故事、傳說等口頭文學十分豐富。喜慶集會時,邊喝酒邊以特定曲調對唱古老的傳說,常可通宵達旦。信仰萬物有靈的原始宗教。

建國後的變化

1951年後,察隅、米林、隆子、墨脫等縣珞巴族地區先後獲得解放。1959年西藏三大領主的封建統治被推翻以後,陸續進行了民主改革。在西藏自治區以及縣、區、鄉各級人民政府中,珞巴族人民都有自己的代表參加,享受到了民族平等的權利。在國家和各兄弟民族的大力支援下,迅速擺脫了經濟、文化的原始落後狀態。上述地區的珞巴族人民進行了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引水灌溉,精耕施肥,使糧食大幅度增長;牧業生產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國家還在珞巴族地區興建了新村,辦起了學校和醫療站。本民族具有社會主義覺悟、掌握文化科學知識的幹部、醫生、文藝和體育工作者正在成長。

參考書目

姚兆麟:“略論珞巴族博嗄爾部落的等級制度”,《民族學研究》第二輯,民族出版社,北京,1981。

參考文章

人文奇特葬俗:珞巴族樹葬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