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機構

[拼音]:gongcheng zhaobiao toubiao

[英文]: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工程建築中,設計、施工的發包人與承包人彼此選擇對方成交的一種方式。工程招標是建設業主擇優選定承包人;工程投標是設計、施工單位對招標的響應,通過競爭選擇工程任務。開標後,中標者與招標人通過簽訂相應的經濟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付諸實施。招標投標方式也適用於建設中裝置和工程材料的採購者與供貨者。

發展

工程招標投標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出現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早期階段,並沿用至今。中國在1949年以前也普遍運用招標投標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曾繼續保留過一段時間,以後就完全取消了。1980年開始,上海、廣東、福建、吉林等省、市又開始試行工程招標投標,效果顯著,一般能縮短工期,降低造價,質量也得到保證。1984年,國務院作出改革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決定改革單純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設任務的老辦法,實行招標投標(也稱招標承包制),並制訂和頒佈了相應的法規,隨後便在全國進一步推廣。

作用

在工程招標投標中,建設投資者可以自由擇優選定承包人,而且可通過投標人的競爭,取得降低造價、縮短工期的效果。承包者只有通過競爭才能成交,因而能促進其改進經營管理、採用和推廣新技術,以求保證質量、降低成本、提高信譽,從而推動經濟的發展。在中國,工程招標投標是有計劃有領導地組織進行的,工程招標和投標單位的根本目標一致,都是為了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運用招標投標開展競爭,可以起到下列作用:

(1)招投標單位雙方都有了自由選擇的餘地;

(2)促使做好建設前期工作;

(3)推進勘察設計單位走向企業化、社會化,促使施工單位全面加強經濟核算,關心技術進步,提高企業素質和社會信譽;

(4)有利於控制投資;

(5)簡化工程價款結算。

招標方式

一般分為兩種:

(1)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報刊或廣播、電視發表招標廣告,合格單位都可參加投標。這種方式工作量和耗費較大,一般較少採用。

(2)邀請招標。由招標單位向有能力承擔該項工程的若干單位發出招標通知書,邀請參加投標。國際上通常採用後一種方式。在中國,上述兩種方式均有選用。另外還有一種指定招標,即由政府部門指定有關單位承擔任務。這種方式只在特定的情況下采用。

招標投標程式

建築安裝工程招標投標,一般要經歷四個階段:

(1)發標。主要工作有:編制招標檔案,刊登招標廣告或發出招標通知書,審查申請單位資格,發出邀請書和招標檔案。工程施工招標檔案的主要內容是:工程綜合說明,施工圖及說明,實物工程量清單,建設工期和開工時間,材料供應方式,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合同主要條款等。

(2)投標。包括領取招標檔案,勘察工程現場,估價、編制和報送標書。標書的主要內容是:綜合說明,標價(即按核實的工程量填寫單價、單項造價和工程總包價),開竣工日期和工程進度計劃,主要施工技術組織措施等。

(3)評標、定標。包括開標,評標,確定中標單位。中標條件是質量有保證,工期合理,標價適當,單位的信譽良好。僅是最低標價,不一定中標。

(4)簽訂合同。發出中標通知書,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隨後,即按合同組織實施。

工程招標投標,是法人之間的經濟活動,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