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燈會元
[拼音]:zhouqiao qicai
[英文]:pontoon bridge equipment
用以架設浮橋和結合漕渡門橋的成套制式渡河器材。這種器材陸上機動效能好,架設和撤收快,使用時受江河水深影響較小,門橋與浮橋相互變換方便。用舟橋器材架設的浮橋,最大適應流速通常為2.5~3.5米/秒,載重量一般在80噸(指履帶式荷載──下同)以下,有的可達100噸;用以結合的漕渡門橋,載重量通常在80噸以下,有的可達150噸。
舟橋器材一般都能架設多種噸位的浮橋,結合多種噸位的漕渡門橋。但通常按其主要效能和用途及常用的浮橋噸位,將舟橋器材區分為輕型的(載重量25噸以下)、重型的(載重量40~80噸)和特種的。按橋腳舟的配置形式,分為橋腳舟分置式的和帶式的。按其是否兼有水陸自行能力,分為自行的和非自行的。
橋腳舟分置式舟橋器材,由橋腳舟、上部結構、棧橋和碼頭、運載車輛、舟橋汽艇(或操舟機)、輔助器材等組成。架成浮橋後,橋腳舟之間有一定間隔。這種舟橋器材使用時,載重量變換比較靈活。帶式舟橋器材的特點是舟和上部結構結合為一體。架設浮橋時,橋腳舟緊密排列成形似帶狀的浮體(見圖)。結合成漕渡門橋時,通常自帶跳板,不需構築碼頭。這種器材與橋腳舟分置式的舟橋器材相比,零部件少,作業簡便,架設和撤收快,所需作業人員和運載車輛少。自行舟橋器材的特點是將舟、上部結構、水上推進裝置和陸上運載工具結合為一體,水陸均能自行,機動效能好,作業機械化程度高,架設和撤收快,所需的作業人員和運載車輛少。但結構複雜,造價較高,維修較困難。
軍用舟橋器材歷史悠久,據中國古代兵書《六韜·虎韜》中記載,在周代時,軍隊就備有“渡大水”用的“飛江”、“天潢”和“越溝塹”用的“飛橋”等器材。宋開寶七年(974),宋軍渡長江攻滅南唐之戰中,太祖採納樊若水的建議,下令製造了由黃黑龍舟及竹等組成的舟橋器材,在長江採石磯段僅用三天時間就架成跨江浮橋,而且浮橋實際長度與事先丈量的河寬“不差尺寸”,這是中國最早出現的比較完善的軍用舟橋器材。在歐洲,公元前 327年,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三世遠征印度時,曾用隨軍攜帶的氣囊和可分解的木舟架設浮橋。在三十年戰爭(1618~1648)期間,荷蘭和法國的軍隊都隨軍攜帶有舟橋器材,其舟是用木材做骨架,外面包上鐵皮或銅皮製成的。1843年,奧地利軍隊裝備了便於運輸和能變換載重量的、用木質分節式平底開口舟做浮游橋腳的舟橋器材,1860年又將舟改成鋼質的。這是現代軍用舟橋器材的雛型。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舟橋器材的主要受力構件已多用鋼材或鋁合金製造。如日軍的 100式舟橋器材,美軍的1926年式鋁質舟舟橋器材等。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及戰後,美軍裝備了橡皮舟舟橋器材(M2、M3、M4、M4T6),蘇軍裝備了閉口舟舟橋縱列(ТΜП、ТПП和ЛПП)。20世紀50年代,法國研製成功季洛瓦自行舟橋器材,蘇聯研製成功帶式舟橋縱列 (ПΜП)。此後,波蘭、聯邦德國、美國、中國先後研製成功帶式舟橋器材,聯邦德國、美國還研製成功自行舟橋器材。器材的效能有了很大的提高。80年代中期以後,舟橋器材將進一步向著提高作業速度、增強抗損能力、提高通用性和經濟性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