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克洛夫斯基,В.Б.
[拼音]:dushi shequ
[英文]:urban community
在一定地域內異質性居民稠密集居的共同體。亦稱城市社群。都市社群的構成要素主要是:
(1)有一定的地理位置和範圍;
(2)有著眾多的異質性居民,他們可能屬於不同的民族,有著不同的語言、文化和生活方式;
(3)有一定的經濟活動;
(4)集居的居民有著某種共同的利益、興趣和凝聚力;
(5)人們相互交往、從事相互依存的社會活動,共同維持正常的社會秩序。
都市社群的相對性
都市社群與都市可能等同,也可能不完全等同。它由都市發展情況和科學研究的需要而定。有的都市社群不一定是一個都市,可能是由一箇中心都市和若干個其他都市或衛星城鎮有機構成的。在許多情況下,都市社群是指都市的某一小區,如中國都市中的街道、居民點(里弄、衚衕)、鄰里、衛星城鎮、工廠區等。從這個意義上說,都市則是由許多個都市社群組成的。
古代都市社群多是封閉式的。德國社會學家M.韋伯認為“完全的城市社群”應當具有如下條件:
(1)防衛力量;
(2)市場;
(3)自己的法院;
(4)相關的社團;
(5)至少享有部分的政治自治權。按他的觀點,只有中世紀具有防衛力量並能自治的城市才稱得上是“完全的城市社群”,而現代都市社群已經喪失法律和政治方面的自治,不能稱為“完全的城市社群”。西方現代一些社會批評家以現代都市社群日益複雜、人際關係疏遠為理由,宣稱都市社群已經消失。有些社會學家則認為,都市社群已衝破原來單一組成的格局,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大都市加上它們的郊區所組成。他們把這種區域稱為都市區,實際上也認為原來意義的都市社群已經消失。但多數研究者認為,不管都市社群的內涵、外延發生什麼樣的變化,它依然存在。
都市社群的特點
都市社群是相對於農村社群來說的,二者有著天然的普遍聯絡,但又有許多差異。特點主要是:
(1)人口高度集中,密度大;
(2)生產力水平高,商品經濟發達;
(3)經濟、政治活動集中,金融、信貸、商業貿易、科學技術、文化、資訊、服務等系統綜合功能強;
(4)社會結構複雜,社會群體活躍;
(5)人際關係由血緣關係和地緣關係轉向業緣化,官僚制普遍推行;
(6)社會服務機構齊全,家庭的經濟、教育等功能明顯削弱;
(7)社會流動性大,個人地位和角色易變;
(8)個人社會化程度高,個性得到較全面的發展;
(9)社會控制主要靠正式機構和法律;
(10)生活方式多樣,生活節奏快,緊張壓迫感強;
(11)社會問題呈“急性”狀態,彼此因果制約性強。
這些特點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程度不同的表現。隨著都市化的發展及都市與鄉村差別的逐漸縮小,都市社群的特點將逐漸滲透到農村社群。
都市社群的型別
按人口數量劃分,有特大都市、大都市、中等都市、小城市、建制鎮,具體標準各國有所不同;按地理位置劃分,有沿海都市、內陸都市、群島都市、衛星城;按功能劃分,有工業都市、商業都市、港口都市、文化都市、政治都市、宗教都市、防禦都市、綜合性都市等。
都市社群研究
18世紀中後期始於英國的工業革命,加速了歐洲都市化程序。但伴之而來的貧窮、犯罪等弊病也日益嚴重,階級矛盾尖銳,影響了資本主義的發展。英國一些學者為了維護資產階級的統治,曾開展了倫敦貧民等問題的調查。這是都市社群研究的開端。1842~1844年,F.恩格斯直接考察了英國倫敦、曼徹斯特等10多個城市的工業發展和工人生活的狀況,寫出了《英國工人階級狀況》(1845)一書,為都市社群和都市社會學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貢獻。K.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各類都市社群研究中,對都市性狀態、都市街區、新區形成的異質性居民都有深刻的分析,最早發現了都市結構的同心圈現象。
19世紀末以後,由於社會調查方法的發展和統計學原理的應用,都市社群研究在歐美國家有了長足的發展。其中,美國芝加哥學派的研究最為突出。他們把芝加哥城作為社會學實驗室,對這個城市的各個方面和各個階層進行了廣泛的長期調查,並在蒐集大量資料的基礎上作出了理論概括,為都市社群和都市社會學的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社會學家普遍開展了都市社群研究,特別是在應用研究方面有許多突破。都市社群主要研究的領域是:
(1)社會系統、複雜的社會組織、同齡群和其他社會群體;
(2)社會權力結構、參與和權威的履行;
(3)社群文化結構;
(4)人文區位與社群規劃;
(5)社群福利與社群服務;
(6)都市生活方式及各個階級、階層的生活模式;
(7)都市社會心理及其在各個階級、階層的表現等等。
因社會學家研究的重點有所不同,都市社群研究也有著不同的研究途徑和方法。概括起來,大體可分為3類:
(1)社群結構和社群動態研究。主要注重全面社群生活和社群交往的本質內容的理論研究,而不著眼於解決實際問題。研究方法是從個別孤立的社群制度或社群條件入手,描述社群生活與人們利益之間的關係。
(2)把社群作為一個變數進行研究。研究者根據其他社會現象和社群心理現象,把社群分別作為自變數或因變數來考察社群結構和社群動態的變化所引起的其他變數的變化。
(3)選擇社群生活的某些側面進行研究,側重於社群生活的某一特定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