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派

[拼音]:xingfazhi

中國紀傳體史書篇目名,志書的一種。始創於漢代班固的《漢書》。此後各紀傳體斷代史多相沿用。如二十四史中的《晉書》、《魏書》、《隋書》、《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等,以及民國初年編的《清史稿》,都撰有“刑法志”(《魏書》稱“刑罰志”)。刑法志主要記載封建王朝法律和司法制度方面的重要史料,內容一般包括:

(1)法律和刑法的起源、性質、目的、作用以及禮與刑的關係;

(2)刑事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刑事法律、法令的修訂大略;

(3)刑法的沿革變遷及其得失;

(4)重要罪名、刑種和刑罰制度的創制與發展;

(5)審判制度概況;

(6)監獄制度以及刑具的規格與使用概況,等等。內中往往夾有作者的評論。《漢書·刑法志》、《晉書·刑法志》等,還儲存了許多前朝史書中所沒有記載的可貴資料。近代人丘漢平為了彙集刑法志資料,曾編著《歷代刑法志》一書,於1938年7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其中除收入上列各刑法志及其註釋全文外,並從各沒有編修刑法志的斷代史《紀》、《傳》中收集有關材料,匯成《後漢刑法志》、《魏刑法志》和南北朝各朝刑法志編入,另收入清代汪士鐸撰《南北朝刑法志》和明代宋濂撰《元刑法志》,作為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