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耶娃,Γ.Μ.

[拼音]:yundong fuzhuang

根據各項運動的特點、比賽規定、運動員體型等因素以及有利於競技的要求而製做的服裝。可分兩大類:一類是一般運動服裝,如背心、短褲、運動鞋等;一類是專用的運動服裝,即專門用於某項運動的服裝,如擊劍用的金屬衣、冰球服、登山服等。

在古代,人們參加體育活動時穿的是日常生活中用的服裝,只是為了活動的方便,有時把袖子和褲腳捲起一些。有了正式的體育比賽之後,逐漸出現了專門的運動服裝。中國在春秋戰國時期,已有射箭時專用的服裝了。歷代武術家練武時,大都穿著特製的服裝。19世紀末近代體育開始傳入時,中國還沒有專門的與之相適應的運動服裝。1902年在天津最早舉行的一次運動會上,運動員們穿著的服裝是比較隨便的:有的穿又肥又大的衣褲,只是褲管較短;有的穿短褲短褂或短褲短褂連在一起。1914年全國運動會以後,決定運動員參加正式比賽應穿背心褲衩。至於女運動員穿背心褲衩,則是從1930年全國運動會才開始的。

世界上許多體育發達的國家,很重視運動服裝的研究。服裝要求輕便、貼身、柔軟、有良好彈性,以有利於發揮運動的技術水平,式樣美觀大方。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日本、美國等國的運動服裝,丹麥的冰球服裝,法國等國的登山服裝,澳大利亞的游泳衣等,都具有各自的優點和特色。過去中國專門生產運動服裝的工廠極少,產量不多,品種也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運動服裝的生產發展很快。現在中國已能夠生產適合各種體育專案的運動服裝,在產量上基本上能滿足國內市場的需要。上海、天津、青島等地生產的運動服裝質量都較好,有的已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有些優質產品還外銷到世界許多國家。(見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