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輸、平準論
[拼音]:Halapa wenhua
[英文]:Harappan Culture
南亞次大陸青銅時代文化。因其主要城市遺址哈拉帕而得名。分佈中心在印度河流域,故又稱印度河文明。個別遺址的分佈西達伊朗東界,東至賈木納河,北迄古勒姆河流入印度河的河口一帶,南抵坎貝灣沿岸。年代約當公元前2350~前1750年。考古研究始自20世紀20年代英國考石學家J.H.馬歇爾對哈拉帕和摩亨佐達羅的發掘。
城市建築
該文化的城市已有較大規模。巴基斯坦信德省拉爾卡納縣的摩亨佐達羅城址和旁遮普省拉維河左岸的哈拉帕城址,面積均約2.5平方公里,人口估計各為3~4萬,可能是兩個獨立國家的都城或城邦聯盟的中心。其次有印度拉賈斯坦北部的卡里班甘城址和坎貝灣西側的羅塔爾城址等。建築材料多為燒磚和土坯,近山區則用石料。城市佈局一般分為西面的衛城和東面的下城兩部分。衛城是統治者的住地,長方形,四周有城牆和壕溝,城牆上建若干望樓。主城門多在西南角。城內的建築一般有夯土或土坯臺基。在摩亨佐達羅,衛城北半部中央建一大浴池,面積12米×7米、深約2米,可能是某種宗教禮儀建築。池東和池北可能建有該地區最高統治者的宅第,池西有大谷倉。衛城南部當有會堂和寺廟等建築。在哈拉帕,最重要的發現是衛城北面的6座穀倉遺蹟和若干冶金爐,還有兩排勞動者的宿舍,估計可容數百僱工和奴隸。羅塔爾是一港口,無衛城、下城之分。城牆內有住房、作坊和穀倉遺址。在城區東面,發現一個磚砌大水池,面積約219米×37米,深約4.5米,據信系船塢。下城是居民區,街道縱橫交錯。住宅通常為多間建築,間或還有二層樓。有些房屋很大,包括幾套院落,有些則是簡陋的單間茅舍,階級分化十分明顯。除住宅外,下城還有專門的工商業區,建有店鋪和製陶、染布、制珠、金屬和貝殼加工等作坊。街道下設有完善的排水道,與富人住宅的排水溝相通。
社會經濟
哈拉帕文化的居民主要從事農業和家畜飼養業,作物有小麥、大麥、椰棗、甜瓜、胡麻、豆類、棉花等。農具發現有燧石犁頭、青銅鋤和鐮、石磨盤和磨棒等。家畜有牛、羊、豬、狗、貓、驢、駱駝等。居民也從事漁獵和各種手工業。金屬加工以紅銅和青銅為主要原料,採用鍛、鏨、焊和失蠟法鑄造等技術,製造斧、錛、鋤、鐮、鑿、鋸、魚鉤、刀、矛、鏃、劍、錘、剃刀、容器、人像和動物雕像等。也有鉛製的小瓶和垂球、銀容器及金飾物等。陶器多為輪制。胎呈紅色或黑色,多為素面陶,燒製頗精。大量陶器施紅衣黑彩,母題為圓圈紋、魚鱗紋等幾何紋及圖案化植物紋、鳥獸蟲魚等象生紋。器形有杯、碟、碗、瓶、扁壺、帶流壺等,而以高圈足的盤和通體帶孔的圓筒深腹器最富特徵。另有一種彩釉陶製品,主要為串珠、護身符、印章和小容器。出土的紡輪和棉織品殘塊表明已經有了棉紡織業。印章和陶器上的船隻圖形表明有造船業。此外,還有製作串珠、鑲嵌、梳子、手鐲的貝殼和象牙加工業,有生產石葉工具、雪花石膏容器、皁石凹刻印章、寶石珠及其他飾物的石料加工業,其中尤以蝕刻的肉紅玉髓珠製作最為精巧。物質文化的一致性,以及有些石器製作場的浩大規模及其所產石葉的廣泛分佈,說明該文化內部的各城市各地區之間有密切的聯絡。陸路、水路的交通工具有牛、駱駝、驢、車、船,發現有陶車、陶船和銅車等模型。對外貿易不僅對本大陸的其他地區,而且通過陸路和海路溝通中亞、伊朗、兩河流域和埃及等地。印度河地區和兩河流域發運貨物的印章和封泥互見於兩地,可與西亞發現的外貿文書相印證。
藝術
出土的石雕數量不多,雕工較粗,造型呆板,有人像和羊身象鼻之類的合體獸臥像,最著名的是摩亨佐達羅出土的一件男子胸像。青銅雕像所見也少,但制工頗精,有舞女、車子和動物形象。發掘中屢見陶塑,多系女像,常作立態,一般認為主要是神像。也有陶獸、陶車等。還有用皁石以及象牙、紅銅、陶土製作的印章,主要為正方形和長方形兩種,前者凹刻獨角獸、象、牛、虎等動物和銘文,後者只有銘文。推測印章除用於貿易外,一部分還具有宗教性質。有一種長方形或正方形的銅片,制工頗精,鑄後鍛平,也刻有銘文和動物或人像,有人認為這是紅銅書板。首飾有金制的圓形和長方形飾牌、臂環、耳墜,還有金、銀、寶石、彩釉陶,貝殼等製成的珠子,串成項鍊和腰帶。
文字和度量衡
迄今發現有文字的遺物達2000件以上,除印章和銅板外,有些陶器和金屬器上也有銘文。所用符號約500個,其中許多是兩個以上的符號合成的字元。銘文多系單行,自右而左,文句不超過20個符號。對這種文字,學者們正在解讀。銘文所用語言一說屬達羅毗荼語,類似古泰米爾語;一說屬印歐語系,是吠陀雅利安語的一種較早形式。
該文化有標準的度量衡制。分析出土的燧石砝碼錶明,低數用二進位制,高數用十進位制。發現兩種尺,分別合37.6和51.8~53.6釐米。
宗教和葬俗
從寺廟、禮儀沐浴池、雕像、印章和護身符等遺物推斷,該文化有其自身的宗教體系,崇拜男神、女神(有人認為這是溼婆神夫婦的原型)以及牛神、虎神、蛇神和樹木神等。卡里班甘城房址中的火塘及其中央的土坯砌圓柱體,表明這裡還崇拜火神。死者葬於城外墓地,為土坑墓或磚室墓,仰身直肢,頭多向北,身上有裝飾品,以陶器隨葬。還有曝屍後收揀遺骨的埋葬和埋在住房內外的骨灰甕。在羅塔爾城址發現有男女合葬。
後哈拉帕文化和丘卡爾文化
在哈拉帕文化末期,摩亨佐達羅等地遭到破壞。居民向東面和南面遷移。因此,哈拉帕文化在印度的古吉拉特邦、旁遮普邦、哈利安納邦和北方邦西部的某些地區殘存到前1000年,學者們稱之為後哈拉帕文化。而在巴基斯坦信德地區的昌胡達羅、丘卡爾和阿姆裡等地,則出現了新的型別的文化,即丘卡爾文化,其陶器輪制並加拍打,胎色淺黃,施紅色或奶油色陶衣和幾何紋。金屬器有紅銅斧、別針、青銅小罐等。不見哈拉帕的印章和文字,出現石制或彩釉陶製的圓形或方形印章。
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對這一文化的起源,目前主要有二說,其一認為該文化起源於西亞,特別是伊朗,經俾路支和阿富汗抵達印度河平原。其二認為主要從前哈拉帕文化(見俾路支和印度河平原的銅石並用時代文化)發展而來,在發展中存在西亞影響。目前以後說較為流行。至於該文化的創造者,一般認為是達羅毗荼人,但也有學者推測為蘇美爾人、雅利安人或《吠陀》等文獻中所載的其他民族。關於該文化衰落的原因也是眾說紛紜。有人持雅利安人入侵說;有人則用地質學和生態學的因素來解釋,如洪水的泛濫,河流的改道,沙漠的侵害,海水的後退(對沿海城市的影響)等;還有人歸結為內部的削弱。關於這一文化的年代,認識也不一致,有人認為當在前2550~前2000年之間。這些問題都有待於進一步研究。
參考書目
J. Marshall ed., Mohenjo-daro and the Indus Civilization, A.Probsthain, London,1931.
K.C.Jain, Prehistory and Protohistory of India,Agam Kala Prakashan,New Delhi,1979.
Bridget and Raymond Allchin, The Rise of Civilization in India and Pakista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