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學
[拼音]:shehui jiazhi
[英文]:social value
個別價值的對稱。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商品價值。它在同一種商品的生產者出售自己商品的市場上形成,表現為市場價值,是市場價格的基礎。
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條件下,同一種商品一般由許多獨立的商品生產者生產,他們各自的生產技術、勞動熟練程度以及生產過程的社會結合和生產規模不同,因此,生產同一商品所耗費的個別勞動時間和隨之決定的個別價值也就不同。耗費勞動時間多的,個別價值就大些;耗費勞動時間少的,個別價值也小些。但是,同一種商品在市場上都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而存在,只能有一種價值,這就是說,不同的個別價值必需平均化為一種社會價值或市場價值(見個別勞動時間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社會價值或市場價值,一方面應看作是一個部門所生產的商品的平均價值,即以該部門商品總量除其個別價值總和所得的單位商品價值;另一方面又應看作是這個部門的平均條件下生產的,構成該部門的產品很大數量的那種商品的個別價值;這兩種說法是一致的。這是因為,在一般的情況下,某種商品的大多數總是在中等條件下生產出來的,中等條件就是社會平均條件,因而商品的社會價值就是這個佔很大數量的商品由以構成的各個商品的個別價值。同時,在較好條件和較壞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的個別價值的高低可以互相抵消和互相補償,其平均值與中等條件下生產的個別價值相等。這時,中等條件下生產的商品的個別價值也就等於該商品的平均價值;該商品總量的價值也就同所有單個商品合在一起的價值的實際總和相等。
在特殊的情況下,如果投入市場的商品總量不變,但其中大量商品是由較壞條件下生產時,說明社會平均生產條件已發生變化,因此社會價值就不再由中等的而由該較壞條件下生產的大量商品來調節;反之,就由較好條件下生產的大量商品來調節。
上面關於社會價值本身不同的規定,都假定生產的商品量是不變的,而且都是滿足社會所需要的量。假定商品的生產量就是供給量,對它的需要量就是市場上的需求量。也就是說,該商品的供求是平衡的,那麼它的市場價格就會等於社會價值即市場價值,而不管這個社會價值按上述三種情況中的哪一種情況來調節。但在現實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中,生產由許多獨立的生產者進行,社會需要量和生產量是經常不一致的。當商品的生產量大於需求量即大於按社會價值或市場價值能出售的商品量時,買者處於有利地位,競爭的結果將迫使市場價格低於社會價值。反之,競爭會把市場價格提高到社會價值之上。這說明,供求的不一致和市場上的競爭,會經常使市場價格背離社會價值。但是,從長期的和大量的交換現象來看,市場價格高於和低於社會價值的部分可以互相抵消,供給和需求本身歸根結柢也是由社會價值調節的,平均說來,商品都要按照各自的社會價值進行交換。而商品按社會價值交換,或者說,按它所包含的社會必要勞動量交換的一個條件,就是耗費在這種商品總量上的社會勞動總量要適應社會需要這種商品所能夠支付的勞動量。競爭,以及供求關係和市場價格的變動,其作用就在於使前者不斷適應後者。在這一過程中,社會價值就起了調節社會總勞動的按比例分配的作用。
商品按社會價值交換,必然使個別價值和社會價值之間存在差額。個別價值低於社會價值的生產者按社會價值出售商品時能獲得額外收入;反之,個別價值高於社會價值的生產者按社會價值出售商品時,商品中一部分價值不能實現,他們的收入就會低於平均水平,甚至虧損。商品按社會價值進行交換,客觀上起著獎勤罰懶、鼓勵採用先進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