璇璣玉衡
[拼音]:jiaoqu
[外文]:suburb
城市市區以外、市界以內的環狀地區。郊區的景觀與市區不同,人口密度和建築密度低,大部分地區為田園、綠化帶和一些工業區。
早期的效區隨城市的出現就產生了。中國早在周朝已從制度上劃定:“邑外為郊。離城五十里為近郊,百里為遠郊”(《周禮·地官·載師》)。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郊區基本上是城市通過領屬關係所控制的一個範圍。那時城市與周圍地域有一種內在聯絡,即“城鄉共生”關係:郊區向城區提供食品、稅賦和工業原料,城區向郊區提供保護、工業製品和其他服務。在工業革命後的近代和現代城市的城區與郊區之間,已不存在嚴格的城鄉共生關係,因為城區生產的產品的市場和服務物件不只限於郊區,也不只依靠郊區和附近鄉村提供食品、原料。
現代的郊區是城市的有機組成部分,功能主要表現為:
(1)園藝業和畜牧業,為城市提供蔬菜和乳品等不宜長距離運輸和不易貯存的農產品。
(2)安置佔地面積大或有特殊要求而不宜佈置在市區的工礦企業和其他設施,如鐵路編組站、飛機場、汙水處理廠等。
(3)郊區住宅區。
(4)風景區、公園、森林、療養地、水源保護區、防護林帶等,改善城市生態系統、提高環境質量、提供城市居民遊憩場所。此外,有些城市的郊區分佈著科學研究機構和高等教育院校。
根據郊區的職能可劃分為兩類:
(1)現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人口遷居郊區(見人口流動),形成居住郊區。
(2)城市一些遷至郊區的產業,同郊區原有產業佔用的土地,形成僱傭郊區,或稱生產郊區。有些學者提出兩者的劃分方法為:凡僱傭者與居住者之比在85%以下的郊區稱為居住郊區;115%以上的郊區稱僱硬郊區;此外,僱傭者與居住者之比在 85~115%之間的郊區則稱為平衡郊區。60年代以來,特大城市的人口和各項職能活動向郊區遷移,使郊區變成具有多項市區功能的地域綜合體,這一過程稱為郊區化,即郊區的城市化。
郊區範圍的大小與城市規模、城市職能以及所處地區環境有關。通常城市越大,郊區範圍也越大。大城市的郊區,土地利用有顯著的地域差異,可分為近郊區和遠郊區,前者基本上屬於城鄉交錯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