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農業史

[拼音]:quyu shiyan

[英文]:regional test

指新育成或引進的品種經育種單位試驗表現優良並有推廣可能時,在同一生態區域內選有代表性的若干地點,採取同一試驗設計所進行的聯合品種比較試驗和生產試驗。又稱品種區域適應性試驗。是品種選育與推廣之間的中間環節。區域試驗布點多、範圍廣,能在較多樣的生態環境和接近大田生產的條件下進行試驗,有助於迅速明確新品種的推廣價值和適應範圍。

任務

中國的品種區域試驗是在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的領導下統一進行的。主要任務是:

(1)鑑定出適於不同地區推廣的優良新品種,以替換老品種;

(2)明確新品種的適應範圍,確定推廣地區,為實現品種佈局區域化提供科學依據;

(3)瞭解品種特性,制定一套相應的栽培技術;

(4)系統積累基因型與環境互作等資料,為作物生態區劃、確定育種目標和區域試驗地點的選擇等提供依據。

方法和程式

(1)劃區選點。通常在某種作物的分佈範圍內,按自然條件和生產條件劃分為若干近似的生態區域,如中國的玉米區域試驗劃分為東北春玉米區、華北春夏玉米區、西南玉米區和東南玉米區,然後在同一生態區域內選定有代表性、分佈合理的若干試驗點。由於同一作物有不同型別的品種,所以也要根據不同品種型別分組進行區域試驗。如水稻可在同一區域試驗範圍內分成秈、粳稻或早、中、晚稻組;有的作物可分高肥組和中肥組;複種地區則可根據播種期不同分組等。

(2)試驗設計。區域試驗在小區面積、排列方式、重複次數、記載專案和標準等方面有統一規定,一般採用隨機區組設計,重複不少於3次等。供試品種以不超過15個為宜。各試點都用同一對照品種,必要時可增設當地推廣品種作為第 2對照種。供試種子應是原種。生產試驗在接近生產條件下進行,小區面積一般在1畝以上(見田間試驗設計)。

(3)試驗年限。區域試驗為2~3年,其中表現好的品種在進行第2年試驗的同時可參加生產試驗;生產試驗1~2年。個別品種第1年在各試點普遍表現差時,可予以淘汰。

(4)品種資格。申請參加區域試驗的品種,一般須有2年以上的品種產量比較試驗結果,並比對照品種增產10%以上,或產量不低於對照品種但具有某些突出優點。

(5)工作程式。每年由主持單位彙總各試點的試驗資料,對供試品種作出年度評價,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同級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進一步審定供試品種能否推廣以及推廣的區域範圍。最後以檔案形式公佈核准推廣的品種名稱、選育單位、主要特性和栽培要點。

參考文章

棉花品種(系)品比區域試驗中應注意的事項經濟作物“宛麥982”在全省小麥新品種區域試驗中名列第一糧食作物普通玉米品種區域試驗苗期小結報告糧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