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啟示相關作文20篇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409字

最近,我饒有興趣地閱讀了一篇想象作文,這篇作文的名字叫《漫遊22世紀》。我閱讀完了之後,把頭緩緩地轉向了窗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剛開始閱讀時,我一看到22世紀是一個多元社會,我的心情也和作者一樣,對22世紀充滿了期待。可是,當作者乘著“時空穿梭機”來到了22世紀時,我的心情不由得從期待轉向了吃驚:為什麼22世紀會變成這個樣子?灰黃色的天空,53度的高溫,瀰漫著的化學物品味道,似遊魂一樣飄著的人……是什麼,是什麼造成的這個場景?

我的目光迫不及待地轉向了下文,看到了作者被走過來的一群22世紀的人你一言我一語的控訴起來,他們的每一句話,無不是帶著憤怒的目光投過來的。這表面是在說作者不對,實際上是在說我們每一個21世紀的人啊!“吞雲吐霧”、浪費自來水、亂砍亂伐……這,這不就是我們每一個21世紀的人正在做的事嗎?

這是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因為這篇文章啟發了我:讓我們行動起來,不要讓我們看到這樣的22世紀成為現實。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2

國一作文 ,983字

世界上最親的人莫過於自己的父母。父母呵護我們健康成長,為了孩子甘願付出一切,這其中的愛是難以言喻的。在讀過《中學生閱讀》中的一篇文章《入學通知書》後,我深有體會,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也非它莫屬了。

文中“我”在小學畢業後,眼看著同學們收到入學通知書,自己的那份卻遲遲未來,“我”跑去問校長卻被呵斥道,聲稱“你出身不好,又什麼資格上學!”因為“我”的父親正被單位關押且父親原來是一個國民黨。父親得知未收到通知書後讓“我”找學校,“我”卻委屈地說“他們不會相信的。”父親眼圈泛紅,自責的看著“我”。

看到這兒,我怔住了,腦海裡不停的想起爸爸的話“咱們不比吃喝穿戴,只比學習,但我會盡我所能滿足你的需求。”我回想起自己總愛攀比,可父親總會滿足我的要求並用這句話來教育我,我卻當成耳旁風。直到後來,才明白父親在山上工作有多麼辛苦,為了我,也為了整個家,那愛的後面,是無數的汗水與辛酸。雖然與文中父親所處的環境、地位、身份各不相同,但父親對孩子的愛是相同的。思索中,我看清了那份愛。

繼續讀下去。父親為了“我”能上學,設計偷了公家的鐵錘並寫信告訴母親計劃,母親哭著讓“我”去檢舉父親,以此表明自己的立場。“我”終究是沒那樣做,畢竟是自己的父親,也怕日後同學得知了嘲笑“我”。父親被單位釋放後,學校把“我”劃為“可以被教育好的孩子,”收到了入學通知書,可“我”仍恨父親是個小偷。只到長大後,才理解“父親在那艱難的年代裡,忍辱負重的關愛我。”

讀完文章,我已淚光閃閃,思緒回到了那個下午。我還在學校裡,課間和同學打鬧崴到了腳,老師立即打電話給父母。我知道爸媽很忙,爸爸在山上打工,媽媽在家照顧弟弟,且家離學校很遠。爸媽接到電話後,立刻趕來送我去醫院,沒有責罵我,有的只是對我關切的問候。直到檢查沒事了,他們才放下心來,父母對我加倍的關愛,讓我深受感動。眼淚滴在紙上,浸溼了那感人的文字,滲透了那濃濃的愛意,只留下淡淡的淚痕。回憶中,我讀懂了那份愛。

這篇文章給了我很多愛的沉思。文中的父親為了能讓孩子上學,不惜設計冒著被抓的風險。母親得知父親的計劃後,堅決反對,在激烈的思想矛盾下,為了孩子寧願自己的丈夫被抓。我的父母又何嘗不是呢?父母對孩子的愛是難以割捨的,即使付出再多心血,再多的汗水也無怨無悔,這就是愛!

這篇文章不僅僅是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它帶給我更多的是對父母的愛的沉思!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3

國小五年級作文 ,485字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是《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這是我最敬佩、最尊重的周恩來總理的故事。

在那個時代,近一個世紀,中華不振,一直受到外國人的欺壓。當時老百姓過得是毫無尊嚴、水深火熱的生活。周總理親眼目睹一個洋人軋死了一個老婦人的親人,不但沒道歉,反而得意洋洋令人憎恨的還有欺軟怕硬的巡警,沒懲罰洋人,還把那個可憐的老婦人訓斥了一頓,圍觀的中國人都敢怒不敢言,只能壓抑著自己心中的怒火。

從那時起,年僅十二歲的周總理就立下了“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的信念。

“是的,少年周恩來在那時就已經認識到,中國人要想不受帝國主義欺凌,就要振興中華。讀書,就要以此為目標。”

今天,我們可以坐在明亮的教室裡讀書,有溫馨而幸福的家庭,但我們不能忘記,我們的祖國曾經所遭受過的苦難,以及我們的幸福生活來之不易,是由無數革命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所換來的,是他們想建造一個美好而強大的祖國。

我們今天努力讀書,不是為了自己以後賺大錢、過享樂的生活,而是為了有能力幫助他人,利益眾生,使我們的祖國更加強大,不辜負革命先烈的遺願。

所以,如果你問我為什麼而讀書,我依然會響亮得回答:“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

我最喜愛的一篇文章 篇4

國小六年級作文 ,714字

古今中外,好的文章數不勝數。這些好文章能醫治人類的愚鈍,使人類明悟,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世界,引發來自全世界人的情感和共鳴。人因閱讀而進步,好的文章是精神食糧中最可口的美味佳餚,是成千上萬讀者喜愛的追求著的篇章。

而我最喜愛的“食糧”,則是老漁民寫的《西沙激戰》。

這篇文章是從一本雜誌上看到的,當我閱讀它第一遍時,我就喜歡上它了,往後再翻篇章,也是愈加愈喜愛。它主要寫了1973年8月底,南越當局非法侵佔我國西沙群島等十多個島嶼,經過半年的外交談判和激烈戰鬥,我國最終以和平的方式奪回領土的故事。那時,我國軍事實力不像現在那樣雄厚,經常受別國欺壓,再加上中央主要“驅趕來敵而不殲敵”,沒有派出解放軍一線部隊進行作戰,使敵人變得更加囂張。

從裝備上看,我國派出的四艘武裝漁輪總排水量不過1800噸,16門85毫米以下火炮16門;而南越海軍四艘驅逐艦總排水量6000噸,127毫米以下火炮多達50門,實力懸殊極大。但是,在如此不利的情況下,中國海軍以弱勝強,最終取得勝利,靠的是不屈不撓、敢打硬仗惡仗的精神,這是中華五千年以來的不屈精神,它是侵略者不寒而慄,讓侵略者聞風喪膽。中國軍魂正是在這種精神下日益壯大,中國軍力正在高速發展中奔上頂尖。這種不屈的民族精神也時時刻刻激勵著我,每當遇到學習上的困難,讓我百思不得其解想要妥協放棄時,腦海中就浮現出一幅幅海軍將士頑強的戰鬥場面,我就咬緊牙關、迎難而上,最終解決了難題。

在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中,一遍又一遍地洗滌我的心靈,層層世界、璀璨人生,似乎又拉開了新的帷幕。人類以智慧的文字傳遞情感,過去是古老的歷史,未來是無窮的世代。一篇好文章乃是美與靈性的結合,短短几千字,卻能滋養整個大地!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5

國小四年級作文 ,623字

“一對對斑羚凌空躍起,在山澗上空畫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繚亂的弧線。每一隻年輕羚羊的成功飛渡,都意味著一隻老羚羊摔得粉身碎骨。山澗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橋,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橋墩架起的橋。”這是我最喜歡的文章《斑羚飛渡》裡最令我感動的一個片段。在面臨種群滅絕的關鍵時刻,老羚羊們心甘情願地用生命為下一代開闢一條生存的道路,這是一種最無私的愛!

讀著這一段感人的文字,我想起了以前曾看到過的一篇報道。在一次大地震之後,救援隊員們在一幢倒塌的房屋裡發現了一對已經去世的、姿勢奇怪的夫婦。他們躬著身子,雙手搭在對方肩膀上,形成一個拱橋形。當救援隊員把他們抬走後,發現在他們的身子底下還有一個小孩,雖然受了傷,但並無大礙。人們才明白,這對夫婦是用自己的生命為孩子搭了一座“生命橋”。這對夫婦就像《斑羚飛渡》中的老羚羊們,為了下一代,甘願犧牲自己。

讀著讀著,我的眼睛溼潤了,在我眼前彷彿出現了那一隻只老羚羊,一隻只為了種族的延續而寧願犧牲自己的老羚羊。接著畫面一轉,那一對為自己兒女搭建生命橋的年輕夫婦隨即出現在我面前,他們看著孩子的眼神是那麼溫柔,做出選擇時的目光又是那麼堅定。

雖然生活中很少有這樣悲壯的場面,但我們依然能從各種小事中體會到父母對我們無私的愛。過馬路時,媽媽那緊緊拉著我的手;餐桌上,擺放在我面前的那道我最愛的菜;燈光下,爸爸那給我整理錯題的身影……無一不讓我感受到那濃濃的愛。

合上書,斷崖前,那一對對跳躍的身影又出現在我面前。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6

國一作文 ,812字

從小,就喜歡白色,最愛看冬日裡一街素白,冰清玉潔,恍若仙境。站在雪地裡,好像就站在天地的中央,我小小的心靈裡,第一次湧出對天地的景仰。那麼北極,該是最聖潔的地方了吧!

那裡勢必冰雪綿延,望而無際,或許連天空都是銀白色的吧!天地上下皆白,銀裝素裹,不時有渾白的北一極熊在其間嬉戲打滾,在這片極北之地,開出生命不屈而絢爛的花。可是,當真如此嗎?閒時翻閱書摘,便見一篇名為《北極熊仍在,冰雪已消逝》的文章,觸目,便是驚心,果真是這樣嗎?急忙翻開,一眼便看到一幅插圖,盈著白意的天空中,飄揚著幾縷雲絲,下方是一片廣袤卻貧瘠的黑土地,一灘湛藍的海水湧著花白的浪,無力前行。黑土地上,蹲著一隻渾白的北極熊,它頹然地望著眼前的浪,憑添悲傷。

鮮明的黑白色調,微微刺痛我的心,屬於北極的冰天雪地,素白裙裾都去哪兒了?急急讀了文章,才知這幅攝影作品名叫《沒有雪也沒有冰》,拍攝者帕蒂是《國家地理雜誌》頒發的2016年度最佳自然攝影師得主。帕蒂本不是專業攝影師,因為酷愛冰雪而來到北極,本想一睹為快,哪知看到的竟是這般景像,便忍痛用相機記錄下來。‘’全球氣候變暖使北極的冰雪大多消融了,北極熊不能玩耍也不能覓食,生存已受到了威脅。"帕蒂如是說。

我們不住在北極,所以北極冰層融化不關我們的事,我們不住在海島,所以海平面上升不關我們的事。可是,北極熊呢?它們已經由於溫室效應,失去了北極冰雪這一份天然的保護,失去了輕鬆找到食物的條件,失去了生存所需的最根本的保障。它們的境遇岌岌可危,難道人類還要袖手旁觀嗎?難道人類還不能明白如果它們如果消失了,最後受到懲罰的是我們嗎?難道人類還沒有醒悟,如此無節制地傷害地球,只能觸怒自然承受報復嗎?

醒一醒,請人類醒一醒吧,讓我們為大地上撒歡兒的生靈撐起呵護的傘骨。一起節約一滴水、一度電,緩解溫室效應,讓天地間的素白永遠留存,讓每一份愛心都閃爍光亮,讓像北極熊一樣的生靈盡情生長,讓我們的地球母親滿載希望。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7

國一作文 ,843字

與我活潑性格相反,我喜愛的書籍大多為文藝小清新的型別。

我喜歡席慕蓉筆尖舞蹈出的《青春》,我暢遊畢淑敏勾勒的《藍色天堂》,我曾與木心並肩走在倫敦街頭,在寧靜的藍天下傾聽?雲雀叫了一整天?。好的文章,似乎有某種難捨的牽掛,讓我忍不住再三回望。可要說最喜歡的,當屬丁立梅那?有美一朵,向晚生香?的序言了。

不得不說,那篇序言的確帶給我極大的觸動,在我心中高居榜首,字字句句滿滿的全是丁立梅對生命的理解。序言中提到作者喜歡種水果,都是些吃剩的種子,看著那些種子為她開出一片又一片的新綠,心裡會不勝欣喜。這讓我想到了自己和弟弟一同養兔子的經歷。小兔子長著柔軟潔白的毛,沒有一根雜色,剛剛睜開的眼睛機敏地一眨一眨,為了不讓狹小的籠子阻礙它的成長,我們將它放入一個大的箱子中,小兔子不停地蹦來跳去,一刻也安靜不下來。就這樣,它一天天的長大了,稍不留神,它便從箱子中跳出,在屋子中蹦來跳去,煞是機敏。漸漸地,小白成長為大白,成了我和弟弟心中那團聖潔的溫暖的火焰。

丁立梅在序言中說道:“不要埋怨生活不優待你。你要捫心自問的是,你優待過它嗎?還是請從一顆種子入手吧,愛它,珍惜它,你將收穫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快樂。那裡面,期待有,驚喜有,美好有。更重要的是,它讓你學會執著、柔軟和善待。”作者善待有夢想的洋蔥頭,洋蔥頭回饋以一長串的美如水仙的肥綠。在看似平淡尋常的小場景小事件中,愛與感動淺吟低唱,讓人對生活,充滿溫情的期待,就如在茸茸的綠裡,期待生命的迴響。凡來塵往中,我讀著丁老師長短有致、溫情婉轉的文字,心裡很受觸動。我懷抱每天新生的太陽,問即將參加中考的自己,執著於最初的夢想、珍惜善待這不捨晝夜的日子了嗎?既然種下了夢想,就用堅守澆灌希望!

在那篇序言之前,生命之於我,無上高遠;讀那篇序言,我貪婪而真切的感受生命的豐富內涵。那些文字讓人心湧而久不息。現在我將最喜歡的它寫入我的文章,想讓紙頁前的你,與我一同感受生命長河裡的意趣。

心動不如行動,行動起來,優待生命的當下,生命也定然會報我以歌唱。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8

國一作文 ,800字

“如果時光不說話,記憶怎會開出花?”認真體會生活中的一點,一滴,留心身邊的人和事,那美好的記憶就是一朵朵花兒,綻放著,溫暖我心田。

初讀這篇《如果時光不說話,記憶怎會開出花》,感動就在奔騰。一個被嬌寵著的女兒,面對寄住在家裡的哥哥,總是想辦法鞏固著自己在中的地位,還發起了“挑戰書”,而這個哥哥並沒有把它當一回事,依舊認真繪畫,想著如果能獲獎就可以驕傲地寄回自己的證書給媽媽,這樣美好的願望,一幕幕播放。然而,沒想到的是桌上的畫被打翻,調色盤摔在地上,顏料星星點點地潑在畫上,而事件的罪魁禍首顯而易見。他並沒有責怪,一頓早餐換來一個原諒,妹妹也開始變化,慢慢接受這個哥哥。直到後來,他得了遺傳病,病情越來越嚴重,在醫院裡,她總是陪伴著這個早已是家人的哥哥,看到他有多難過,她就有多痛。她說要為哥哥種一山坡的向日葵,以為“阿葵”像向日葵面朝太陽一樣,有著溫暖的光。再後來啊,她追著他在世界各地展出的畫,環繞了地球一圈,每到一個地方就會留下一顆向日葵種子,算是一種希冀。而這樣美好的願望,一定會燦爛綻放。

一個陌生哥哥,竟有如此巨大的魔力,溫暖著她,教會她如何寬容,如何成長。我身邊也有這樣的人,她總是寬容,理解,體會我的感受,認真陪伴著我的成長,關注我的一舉一動,給我帶來無限的感動。這個人就是我最最熟悉的媽媽,工作再累,晚上一回到家,變著花樣給我做喜歡吃的飯菜,總是督促我要喝水,不要熬夜太晚,不要貪玩要努力學習,像這樣一遍一遍的督促,絮叨而不厭其煩。而我,一貫任性的女兒,不想聽,甚至還覺得不耐煩,相比這篇文章的妹妹,我愧意久長。我要學著改變自己,從讀這篇文章開始,我明白了愛的正確開啟方式是付出,我也要為媽媽做一件件她喜歡的事情,最簡單的是她溫暖歡心就好。

這個結局讓我釋然的故事,內容不長,但足夠豐富。如果時光不說話,記憶怎會開出花?親愛的時光啊,請你走慢些,讓記憶在最好的年華里開出美麗的花。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9

國一作文 ,756字

我喜歡咀嚼字字句句裡的苦澀與甘甜,無論原作還是譯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裡,都顯得莊重而不失活力。此時此刻,我又歷經了一場心靈風暴。

文章講的故事是這樣的,佩斯特總裁喜歡在演講時把鞋子和襪子脫了,再開始他的演講,作者很不理解,終於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閒談,才知道在他小時候穿不起鞋子,為了減少買鞋子的費用,他總是在上學途中把鞋襪脫下來,揣進懷裡。直到有一天,左腳被蠍子蜇傷了,沒有辦法穿上鞋子,父親才把自己的鞋給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後為了時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講前都要把鞋襪脫掉。

看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繼而同情讚賞,文章的最後一句話—“我對自己說,脫去的不僅僅是鞋,而是成功後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禮,被叫醒,心裡翻湧的皆是崇敬。人們啊,總在提醒自己,失敗時不要氣餒;可赤腳總裁告誡人們,成功時更不要忘本,腳踏實地才能遇見更好的自己。

這篇文章引發了我的深刻思考,我憶起自己小學時的一次經歷。那次,我獲了三好學生,之後的日子,也不知是驕傲,還是自滿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績一落千丈,語文最基礎的寫字板塊都出錯,數學的成績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學生離我遠去,我情緒不好、成績不好、各種不好。摘下三好學生的桂冠,我還原成了剛剛起步的自己,我開始制定一個個小目標,沉下心,攢足力量,在學習的道路上,翻山越嶺,漸漸地,我翻過了一座又一座山,我彷彿聽到了那雪白的海潮湧來的聲響。我,又一次站在了高高的領獎臺上,這一次,我心有忐忑卻更加堅定,我告誡自己:把每一次的獎勵都當作暫時的成功,而不是炫耀的資本,堅守最初的夢想,不斷為成為更好的自己而奮鬥。

脫去成功之後的沾沾自喜,不忘本心一路向陽,這是我最喜歡的《赤腳總裁》賦予我的力量,我也將不負所望,以謙遜之心善待這僅有一次的成長。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0

國一作文 ,614字

當世界都安靜了,橘黃色的光柔柔暖暖地灑滿了整張小床,我倚靠在床頭,輕輕翻開那本書,那篇我愛而且深愛的文章,又一次和我深情相望。

《背影》,我第一次讀它便濡溼了心田。朱自清筆下那父親的背影,在一次次的深情注目中,惹人淚水漣漣。父親艱難地爬上月臺,蹣跚著為“我”買橘,畫面中年邁的,體弱的,心情極差的,還為孩子著想的父親,用艱辛的背影詮釋著愛。愛,不是在言語上,而是在行為中啊!

看著看著,我不禁想到了我和母親,但與之不同的是,我把背影留給了母親。每個清晨,我與母親並肩走在去往學校的路上,我輕輕地挽著母親的胳膊,迎著風,聽著鞋子與地面碰撞的聲音,偶爾與母親搭上一兩句話。校門前,我向著另一個方向大步走去,母親漸漸停下了腳步站在我身後,目送著我的背影。“記得多喝點水!”她叮嚀著,平凡卻很有力。即將踏進校門時,我扭頭看向她,發現她仍盯著我的背影,似乎放心不下。直到我的背影消失在她的視野中,她才安心地走了。

想到這裡,突然明白了那一次又一次的深情注目裡,不僅是愛,更有不捨,我在母親的目送中安然成長,留給母親的只有背影。背影與目送就是連線著母女生命的那條線,我在長大,同時也在與母親越來越遠,最後只剩離別的情。而我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時間裡感恩、陪伴父母,不要讓自己在未來遺憾。

我愛這篇文,愛它給予我的浸潤,回想著一次次上學背影裡的真實與充實,我感謝生命中能夠承受之重的灼灼的目光。不眠的夜裡,回想愛的一幕幕光影,我忍不住熱淚盈眶。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1

國一作文 ,694字

親情是比火還炙熱的溫暖,總有一篇故事勾起我對它的思索。當金燦燦的陽光光影閃爍,我安靜地棲息在暖暖溫情中,莫名的感動汩汩而出。

翻開文摘的第一頁,《血脈親情割不斷》這個標題就幕入了我的眼簾,雖是不起眼的短片,但內容卻深深觸動了我。主人公在養父的去世後知道了自己真實的身世,因被父母拋棄而感到隱隱作痛時,他的哥哥找到家中最小的他。雖然主人公對突如其來的親人感到陌生,甚至厭煩,但是在發現自己已身患尿毒症晚期時,他的哥哥毫不猶豫地選擇把腎換給他。即使遭受了多少的冷眼,即使捐腎所作對身體有多大的損害,但是這都無法阻擋心靈的溫暖與親情的付出。恰似文題一般,血脈親情割捨不斷。

反覆品讀,心中過多的便是被感人親情的深深震撼。細細回想,我的身邊處處漫溢著親情之暖。他們正如文中的哥哥一般為親人能付出自己的一切,這便是我們的父母。他們何嘗不是在我們身後為我們默默的付出,在深夜的書桌旁陪伴著我們。已過半夜,母親的房門卻在不時響起。回過頭來,走出房間去與母親撞了個正著。看到臉上現著詫異的她,心中差不多也猜到了一知半解。整夜我都與這門聲為伴,我知道這是她忍不住的擔憂。儘管如此,在我醒來時,母親往往會出現在我面前。此時的他早已用一個鐘頭的時間為我做好了一頓豐盛的早餐。每每嘗起時我懂得,那是母親的付出。犧牲著她的休息與精力才有噴香的飯菜與整夜的陪伴。望向她憔悴卻面帶和藹的面龐,那是親情的溫暖,是母愛的炙熱。

是這樣一則故事,讓我感受著親情的可貴,付出之中深藏的便是濃濃的愛,體會最深的便是那比火還炙熱的溫暖。我,果然又動情了,因為我的生活與親人。感謝我最愛的文章,讀懂你的那一瞬間,我的幸福,無以復加。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2

國小六年級作文 ,732字

要說我最喜歡的文章,那便是朱自清的《匆匆》了。

不知道為什麼,在讀這篇文章的時候一股莫名而來的傷感從心尖兒裡面湧了出來。

那莫名的情緒可能是燕子,春去秋來,飛走又飛回來;也可能是一棵柳樹枯萎後。就像朱自清先生說的,為什麼只有過去的時間不復返?是誰偷走了他們?我想,是懶惰!是人的本性——懶惰!

如果我不懶惰的話,就會在以過去的四千多日子裡留下深刻的足跡,回頭看時就不會涔涔而淚潸潸了。但,日子還會像文章第三段裡寫的,“洗手的時候,日子從水盆裡過去;吃飯的時候,日子從飯碗裡過去;默默時,人從凝然的雙眼前過去”,直到一個早晨什麼事都沒有做,才知道時間在不經意過去。

如果未來我會自暴自棄的話,又會像文章裡寫的,“但是新來的日子的影兒又在嘆息裡閃過了”,是啊!如果未來的我在自己一句句後悔的嘆息中浪費自己一生中最好的青春。那一定要醒悟,珍惜這些寶貴的年華寶貴的時間!這樣未來的我就能抓住些日子就不會像文章裡寫的,“伸出手遮挽時,他又從遮挽著的手邊過去”。如果沒有醒悟的話那就會想文章最後第二段中這幾句話“過去的日子如輕煙,被微風吹散了,如薄霧,被初陽蒸融了;我留著些什麼痕跡呢?我何曾像遊絲樣的痕跡呢?我赤裸裸來到這世界,轉眼間也將赤裸裸的回去罷?”是啊!未來沒有醒悟的我過去的日子如煙、如霧被吹走,被蒸融。之後就會不留一點痕跡的離開這世界,如沒有一定成就的來到這世界一樣!不行!我一定不會讓未來的我赤裸裸地離開!現在我就會抓緊時間,珍惜時間!不會去遮挽了,因為我會把它抓緊!

《匆匆》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也教我了時間不會等你,只要你去抓緊它!

我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3

國小五年級作文 ,658字

“我急得胸口發痛,揉搓著,咳嗽了,一咳嗽,胸口就像許多針扎著那麼痛。”我捂著胸口,彷彿也在疼痛。現在,我已經沉迷在書的情形中。對了!你們猜一猜,這句話出自那一本好書呢?告訴你們,就是林海音寫的《城南舊事》。

這本書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寫的她小時候在北京快樂生活的情境,生動地描繪了一個聰明、可愛、漂亮的小女孩。她的創作多取材於北京,對北京刻骨銘心的鄉思和沉甸甸的懷念,都點點滴滴滲透到作品。

她曾經寫過很多有名的書,但我最喜歡的是《城南舊事》。在這本好書中,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是《惠安館》,在這裡發生的事,猶如天上的星星數也數不清。

在這篇文章裡,英子認識了一個叫秀貞的姑娘,路過這裡的人都知道她是“瘋子”,可是,英子並不那樣認為。因為,她覺得秀貞是一個開朗、可愛的人。而秀貞也把英子當作自己最好的朋友。

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著《惠安館》時,找到了我很喜歡的一段話:“小油雞的黃毛上長出短短的翅膀來了,我和妞兒喂米喂水又喂菜,宋媽說不要把小雞肚子撐壞了,也怕被野貓叼了去,就用一塊大石頭壓住藤箱蓋子,不許我們隨便掀開。”小油雞可愛又好看,軟軟的毛、小小的翅膀,我彷彿也看到了小油雞可愛的樣子。

接著,我又看到了這句話,讓我很欣賞:她摘下來幾朵指甲草上的紅花,放在一個小瓷碟裡,我們就到門口臺階上坐下來。你們猜猜我為什麼喜歡這句話?因為這句話寫出了秀貞的動作細節,使我看到她和英子的友情。

我喜歡這篇文章——《惠安館》!

我最愛的一篇文章 篇14

國小六年級作文 ,515字

午後,坐在搖椅上,我悠閒地看著書,陽光溫暖而慵懶,透過窗戶,一陣清香撲鼻而來。循著誘人的清香,那縷香氣牽引著我來到了一棵梧桐樹前。

我記得前些時候,樹上才抽出幾簇新葉而已,沒想到兩三天的功夫,它就一下子開滿了淡紫色的花。像隨意串成的小喇叭,一朵朵,一簇簇,隨風而動。無數蜂蝶飛舞其中,一陣又一陣的香氣越加濃烈。

我喜歡梧桐,喜歡梧桐的詩句,更喜歡描寫梧桐的文章。

我最喜歡的,也就是豐子愷的《梧桐樹》。它的創作往往都是一些生活瑣事,但是卻“小中能見大,弦外有餘音。”讓人回味無窮。

在《梧桐樹》的描寫中,借梧桐四季的變化表現了豐子愷對自然、藝術、人生的感悟。

通過對梧桐從新桐初乳到綠樹成蔭再到黃葉辭枝,在平淡、質樸、精細的描摹中,表達出作者淡淡的讚賞、欣喜和感嘆,不經意間的為我們揭示出了生活的某種哲理。

文章結尾,寥寥數筆表達了深刻理論:梧桐與其他事物也是如此,擁有者未必能理解和欣賞,自然、藝術怎麼不是一樣的呢?用心去感受,並用心去發現,這樣才能說是擁有,因為形式的擁有並不是真正的擁有。

同為充滿童真童趣的樹木,梧桐的生長過程好像又多了人生無常,世事多變的寓意。

人生如樹,樹猶如此,人生亦然。

向你推薦一篇文章 篇15

國小四年級作文 ,444字

我想大家推薦一篇文章,名字就叫做《紫色木槿花》。這時一篇感人的文章。

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一位母親給作者生了一個女兒,這個女兒很折磨人,也很淘氣。可是很奇怪,她在作者面前卻顯得很勇敢,很堅強。有一次媽媽和妹妹出去了,因為她生病了所以不能出去,當她出去散步時,看到了她們家種的紫色木槿花,突然覺得妹妹就像是那一朵木槿花。等她們兩個都長大時,整天形影不離。而且她們兩個乖巧,孝順。是父母的“貼身小棉襖”。可是不幸的是妹妹患上了白血病,經過了幾次手術,最後還是去世了。

這篇文章很感人,還會讓人感到可惜。我們能夠在這篇文章裡體會到妹妹的堅強和偉大。還能體會到妹妹很愛自己的姐姐,為了她,妹妹可以什麼也不顧。不光是文章,這篇文章的題目也很吸引人《紫色木槿花》,紫色天生就有一種鮮豔,一種淒涼。從小和我生活在一起,懂事的妹妹,剛剛長大,卻要被死神折磨。這篇文章的每一個情節都吸引人往下讀,直到看完這篇文章。這篇文章還有很多的好處。

這篇文章既吸引人又感人,大家快來看看吧。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6

國小四年級作文 ,763字

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當然,閱讀為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樂趣。在這十年裡,我讀了很多文章,讓我感觸很深,有:《野草》、《英雄雕》等。但我最喜歡的,就數《老爸,我決定從此選A》了。

這篇文章寫的是一個小女孩一開始成績不好,但她爸爸不在乎這些,只想讓她快快樂樂的。後來,偶然中她得知她有個哥哥,非常優秀,曾是爸爸的驕傲,卻在十八歲的時候出了意外。那一年,她彷彿突然開了竅,成績單上的數字越來越好看。她期待爸爸的反應,他卻沒有太多的驚喜。爸爸的態度讓她黯然,開始埋怨起那個哥哥。覺得爸爸習慣了哥哥的優秀,她做得再好也是沒用的。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她開始喜歡問爸爸的意見。只是,每當爸爸給出A選項時,她總是立刻決定選B,心裡充滿復仇般的快感。對於她“作對”般的選擇,爸爸每次都選擇了配合。後來她無意知道哥哥去世的真相,知道對於哥哥的死,爸爸無法原諒自己,唯一的彌補,就是讓女兒能開心快樂地成長。所以,他容忍了女兒一次又一次的逆向選擇。那天,她做了一個決定,以後,要選擇A項來試試看。

讀了這篇文章後,我心裡不由得一震。現在,我在家可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爸爸媽媽從不捨得讓我做家務活,怕我累著。看我學習累了,總是變著法的給我做好吃的,買好玩的,哄我開心。還記得有一次,我生病了,爸爸媽媽急得團團轉,又是給我拿水,又是給我拿藥的,忙得不可開交,每天都要在家與醫院之間往返幾次。看著他們那勞累的身子和烏黑的眼圈,我深感愧疚。這麼多年,我為父母付出過什麼呢?細細想想,好像從沒有過。

記住吧,我們要孝順父母,也許是親手做的幾個家常菜,也許是一張張獎狀,也許只是作業本上的五角星……但在孝的名義上他們等值。

《老爸,我決定從此選A》這篇感人的文章,是我最喜歡的!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7

國一作文 ,700字

孤獨是什麼?

曹文軒的《孤獨之旅》用詩意如水的筆觸,記敘了少年杜小康戰勝孤獨並獲得成長的故事,表達著對少年兒童生存狀態和心靈世界的關懷。這一不尋常的旅程中,孤獨是長夜漫漫兀自溼透枕巾的淚水,孤獨是船行千里無盡的空曠和彼岸,孤獨也是少年杜小康獨自面對的蘆蕩和風雨。

一路前行,杜小康站在船尾看浪將自己送離故鄉,彷徨與孤寂也如浪般襲來,雙眼盛滿迷茫。可他還是選擇面對,讓希望一寸寸紮根生長,看自家的鴨群一天天長大,濃密的羽毛承載了瑰麗的陽光。可他註定是要經歷磨難的,那一場暴風雨肆虐而至,將杜家的希望高高拋起,又狠狠摔落,它要那個少年,低下高傲的頭。可是,它怎會得逞,少年的眼睛,愈加明亮,身形愈加挺拔,風雨,不過是一場旅程的洗禮,陽光與成長才是時間的恩賞。

一步步走在前行的路上,一次次被恐懼與孤獨淹沒,我在親人的離世裡感受悲傷,在被揉皺的成績單裡體驗彷徨,猶如一隻倔強的小獸,無數次地為自己舔舐流過血的傷口。可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當孤獨如潮水湧來時我只能感受無法呼吸的痛苦;我不甘心身邊的人沒有緣由的離開,我卻連挽留的資格都沒有;我寧可打碎自己,寧可重新生長一次,我要為這青春的旅途,刻下名為“奮鬥”的軌跡。

我在孤獨時讀書,在憂傷時吟唱,在彷徨中尋找,在黑夜裡微笑,我用全新的姿態擁抱這世界。煮字為藥,總是被書薰出眼淚,半是惺忪,半是感動。流淚,又會怎樣呢?我堅信我會是一朵花,終有一天會以驕傲的姿態拼盡全力去盛放,馥郁而芬芳。

如今,我終於能仰著頭微笑地告訴世界,我的青春,向陽而生,我沒有辜負那一段孤獨旅程,沒有辜負選擇生長的自己,在那一段奮鬥的歲月裡,浴火重生。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8

國一作文 ,667字

時光的跫音被四季的輪迴拉扯著漸行漸遠。目光又一次繾綣於這篇名為《堅持》的文章,想來珍藏她已經一年了,這時的我即將畢業。

《堅持》中,最引人注目的還是那句“雖然堅持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堅持就一定不會成功。當你想要放棄的時候,想想自己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放空大腦,我用這把鑰匙打開了內心深處那一節體育課。

當“體育成績加入中考總成績”的訊息傳來,我的內心沒有什麼波瀾。只是老師為我們安排了一系列苦不堪言的訓練,其中一個任務是揹著千斤重的書包跟著老師精心挑選的音樂一刻不停的在跑道上馳騁一節課。陽光一片一片的撒到我們身上,暖洋洋的。我們整整齊齊的站在跑道上,蓄勢待發,隨著老師一聲哨響,我們邁著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跑了出去。腳下的跑道一圈又一圈的輪迴,耳邊的音樂一首又一首地迴圈,勝利女神一次又一次的在終點向我們揮手,我們只是堅持著,一圈又一圈的地堅持著。

跑步之途,好似唐僧師徒西去取經要經歷九九八十一難。最困難的時候,我理所當然的想過要放棄,當我慢下腳步時,不知誰說了一句“堅持”。隨即,《堅持》那篇文章,在我腦海中一遍一遍放映,她給我的力量貫穿全身,是啊!不堅持就一定不會成功,想想自己為什麼出發。感謝這篇短短的文章,用叩擊心靈的迴音,支撐我跑向終點。

當我跌倒在草坪上,一切的汗水順著身子流向大地。如果說大地給我們的是無限的舒展,那麼“堅持”給我們的便是觸手可及的終點。這篇文章是我青春的刺青,頑固地而倔強地攀附在心壁上,永遠色彩明麗。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19

國一作文 ,741字

閒暇時翻起愛看的雜誌,竟遇見了一篇令我怦然心動的文章。

文章的題目是《敬畏規則》,乍看題目,我頭腦裡環繞了一團疑霧,我們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而小小的規則還需要我們敬畏嗎?想到這兒,我繼續往下讀。一個男孩在排隊途中離開,返回後拒絕了別人允許的“插隊”,而他只是默默說了“這不符合規則的”。一個小孩,就有如此根深蒂固的規則意識,我很是詫異。循著文字再讀下去,我又看見作者寫道季老散文集《留德十年》中的故事。故事的背景是二戰時期,當時蘇聯紅軍包圍了柏林,許多德國百姓陷入了寒冷的困境,他們中的一些進山砍柴。在無政府的狀態下,德國人遵守了只砍枯藤朽木的規則。季老也由衷地感嘆“循規蹈矩,一絲不苟是德國人遵守的一條規則,任何時候都不會破壞規則,這已經深入到人們的骨子裡”。

本是淺淺淡淡閱讀的我陷入了沉靜與思考。不論是前幾年很“流行”的“湊夠一撮人就過馬路”的“中國任性式過馬路,隨手一揮“某某某到此一遊”的中國隨性式遊客,還是去年引起社會軒然大波的7?23老虎吃人事件,都在表明有些人已經在規則的大框架外“隨心所欲”,一次又一次的“逾矩”。究其根源,我想,是規則意識的淡泊。當我們還在隨手塗鴉時,我們要問問自己,這些行為,髒了誰?每每徘徊在規則的邊緣時,只要我們再思考,再給予敬畏,我們就會做出規則中的正確選擇。

《呂氏春秋》曰: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則圓,則必規矩。規則不僅僅是公平正義的體現,更是我們個人素養的彰顯。敬畏規則,希望每個人都能有為有不為,一旦錯了,就毅然回頭。

我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篇20

國一作文 ,712字

陳釀暗香襲,我飲這杯醉。馮驥才筆下在時代變遷中日漸式微的傳統民間藝術,卻讓我心中蠢蠢欲動的靈感霎時間匯聚,蓄力,趁著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馮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論是給人家刷牆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還是街頭捏泥人的小販,在他的筆下都像電影般,一幀一幀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繹。《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見傾心,我最喜歡的便是《刷子李》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給人刷牆有個規矩:一天只刷一面牆。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褲相配,並會與房主承諾: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錢!這不,刷子李這天又在給別人刷牆了。依舊一身黑衣黑褲,刷子一蘸白漆,熟練的在桶邊輕輕一擱,身輕如飛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條一條均勻而又整齊的白漆印在牆上,果真一滴都沒有滴下!粉刷間隙,刷子李一定會坐在門邊,品一壺茶,抽一袋煙。他有個徒弟,總會在這時迎上前去,看師傅臉色明朗,偷學幾招技藝,偷聽幾句雜話。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見刷子李褲腿上有一白點!當他正矛盾之時,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見我這白點了吧,你真以為你師傅只會說大話?”說罷,用手輕輕一提褲腳,白點不見了!一鬆手,白點又出來了!原來,這白點是刷子李抽菸時不小心燒了個洞,裡面的白色長褲透了出來,讓人誤以為白漆掉在了身上。

馮驥才的語言文白夾雜,透著一股地道的天津風味,每每捧起這書,讀到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當下,刷子李作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業與守信,帶著對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傳承使命,堅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願城市中長大的我們,不要忘了古老的、傳統的、靠言行舉止傳承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