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恭治中牟原文賞析

朝代南北朝 詩人范曄

  魯恭為中牢令,重德化,不任刑罰。袁安聞之,疑其不實,陰使人往視之。隨恭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旁,旁有兒童。其人曰:“兒何不捕之?”兒言雉方雛,不得捕。其人訝而起,與恭決曰:“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績也。今蝗不犯境,此一異也;愛及鳥獸,此二異也;童有仁心,此三異也。久留徒擾賢者耳,吾將速反,以狀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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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譯文
  魯恭擔任中牟縣令,注重用道德感化百姓,不用刑罰的方式。朝中大官袁安聽說這件事,懷疑它不是真的,暗地裡(私下)派人到中牟縣去視察。那人與魯恭走在田間小路上,一起坐在桑樹下。有一隻野雞經過,在他們旁邊停下,旁邊有一個小孩。那個人說:“你為什麼不把它抓住?”那個小孩說野雞還是幼雞,不能抓。那人很驚訝,對魯恭辭別說:“我此次前來,是要檢查你的政績的。蝗蟲不犯縣境,這是我看到的第一個現象;愛護鳥獸,這是第二個現象;小孩也懷有仁愛之心,這是第三個現象。我久留只會打擾賢者。我將快速返回,把情況報告袁安。”

註釋
為:擔任
中牟令:中牟縣的縣官
雉:俗稱野雞
德化:用道德感化
任:用
陰:暗中
使:派
阡陌:田間小路
止:停止
方:才
得:能夠
訝:驚訝
今:現今
犯:侵犯
境:邊境
及:關聯
徒:只,只會
耳:罷了
將:將要
反:通“返”,返回
狀:情況
白:告訴
異:過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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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范曄
      范曄(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學家,順陽(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衛將軍,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曄因為“左遷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開始撰寫《後漢書》,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謀反罪被殺止,寫成了十紀,八十列傳。原計劃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後漢書》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劉昭從司馬彪的《續漢書》中抽出來補進去的。其中《楊震暮夜卻金》已編入小學教材,《強項令》選入中學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