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的問題

  導語:以下是OMG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求職攻略知識,希望您喜歡:

  一 訂立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正確行使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的知情權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經過相互選擇,確定勞動合同當事人,並就勞動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從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法律行為。為了使勞動合同當事人在締結勞動合同時,能夠對對方有一個比較全面的瞭解,避免或減少今後勞動爭議的發生,當事人在締約過程中均應享有知情權,並對對方進行充分了解。

  勞動者作為弱者,與用人單位相比,本身就有著相對的弱勢,再加上目前我國的勞動力市場是個買方市場,即勞動力的供給遠遠大於需求,這樣就使勞動者的弱勢特徵更加明顯。比如,勞動者在求職時,為了得到一份工作,來掙錢維持自己的生計,一方面要面對眾多其他求職者的競爭,另一方面對用人單位提出的對自己不利的要求還得委曲求全。這種情況長期存在的話,就使用人單位滋生出一種對求職者居高臨下的心態,不能平等地對待求職者。通常情況下,求職者在招聘單位的追問下,把自己全部情況如實說出後,招聘單位也本應把自己的情況詳細地告訴求職者才對,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招聘單位的情況、資訊對求職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極低的,有時會拒絕告訴求職者。更有甚者,有些單位還故意釋出虛假資訊,非法欺騙或非法聘用求職者。

  案例

  小剛今年大學畢業,正趕上就業形勢非常嚴峻。他好不容易才獲得了一個面試的機會,於是準備妥當後,來參加面試。面試的過程很緊張,面試官問了他很多問題,小剛都一一作答,他看面試官好像很滿意。等到面試官問完所有的問題後,小剛也想了解一下這家公司的情況,比如,公司的業務情況、辦公條件等。可是他一張嘴,面試官就一副不耐煩的樣子,冷冷地對小剛說:"我沒有時間回答你的問題,你要是不想來我們公司,就請另謀高就,要是想在我們公司幹,就回家等通知。你後邊還有二十多個人等著面試呢,我今天上午必須面試完,怎麼可能有時間回答你的問題。"小剛只好知趣地告辭了。

  針對案例中的這種情況,《勞動合同法》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方面的知情權,即該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綜上所述,保證勞動者在就業時,充分地瞭解用人單位的情況,保證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真正享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待遇,這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今後履行勞動合同,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是十分必要的。

  用人單位在讓求職者享受知情權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知情權行使的時間是在締約過程之中;

  2知情權的範圍是與締結勞動合同有關的資訊,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則不屬於知情權的範圍;

  3用人單位對其提供的資訊,應負有保證資訊真實性的義務。

  另外,用人單位在實行知情權的時候,要注意不要侵犯求職者的隱私權。如果侵犯了求職者的隱私權,可能會產生一些民事糾紛。現在大家的維權意識都很強,特別是對隱私權比較敏感。

  案例

  嶽某,女,某高校應屆畢業生。最近,她和其他同學一樣,正在為自己畢業後的就業問題發愁。

  經學校推薦,她來到某合資企業面試。

  憑著自己的實力,嶽某一路過關斬將,直到最後一關:與部門負責人單獨面談。應聘時常常會遇到尷尬的事件,以前媒體曾多次報道,同寢室的室友也曾遇到過類似的事情,於是嶽某便偷偷帶上自己的微型錄音機。

  提問幾個一般性的問題後,中年男考官突然單刀直入:"你有男朋友嗎?"儘管有一定的心理準備,嶽某仍有些措手不及,不知如何回答才能讓男考官滿意,她只得硬著頭皮回答:"有。"男考官似乎並不滿足,接下來的一系列問題讓嶽某心慌臉熱:"你贊成婚外性行為嗎?""你現在與男朋友過同居生活嗎?""今後如果客戶對你提出性要求,你選擇合作還是拒絕?"面對不斷的發問和男考官那咄咄逼人的眼光,嶽某隻好搪塞應付了事。對嶽某的回答,男考官顯然不滿意,意猶未盡的他居然拿起手中的尺子站起來,欲給嶽某測量"三圍"。嶽某實在無法忍受,抓起揹包,氣憤地衝出辦公室。

  想到自己的應聘遭遇,嶽某彷彿被強迫吞下一隻蒼蠅,難受至極。於是,憑藉手裡的錄音資料,將這家企業的面試情況通過媒體曝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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