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制建設的心得感悟

  為全面提高本行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法制觀念、法律意識,更好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證全行各項業務的健康發展。接下來就跟著小編的腳步一起去看一下關於吧。

  篇1

  我行充分利用四法頒佈和實施的契機,有針對性地開展全系統員工的培訓活動,重點學習和貫徹銀行業三法;認真學習銀監會頒佈的檔案和規章;結合自身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全行人員學習。從貫徹落實的情況來看,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一是按步驟、分層次的全方位開展培訓學習。

  自從修改後的《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行政許可證法》頒佈以來,我行從自身實際出發,研究制定詳細的學習方案,並採取多種措施確保學習效果。從總行到支行、從宣傳到學習、從學習到考核全方位地對本行全體職工進行系統的法制培訓,使全體員工真正做到學法、懂法、守法、執法,全面增強依法治行的意識和自覺性。首先,我行把銀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分發到各部門科室和支行,特別是《銀監法》、《商業銀行法》做到全系統幹部員工人手一冊,做到人人都是制度的執行者和貫徹者。其次是結合建立學習型聯社和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信用社的要求,開展學習和輔導。總行每週組織星期二和星期四兩個晚上進行法律法規的學習和輔導,並安排適當時間進行銀行法的問題討論活動;各支行也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安排適當的時間進行系統的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在學習過程中,領導幹部都能認真做到先學一步,率先垂範,為全體員工起好帶頭作用。三是加強考核力度。在學法的基礎上,為了檢驗學習的效果,總行在7月份組織了一次《商業銀行法》知識的筆試,機關人員都能進行認真的準備和複習,考試情況良好,達到了考試的目的,加強了對法律法規知識的理解和掌握,同時也為基層行作出了榜樣。各支行根據實際情況在三季度組織員工進行了各種形式的測試,使員工系統地掌握金融相關法律規定,以便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二是廣泛開展自我教育。

  法律法規的能否正確落實,關鍵要靠每個員工能否在心裡深處形成一種認同感。為了把法律法規的學習活動日常化、經常化,我行在開展大規模的集體學習和培訓的同時,積極引導員工開展自學和自我教育。我行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彙編》已經成為每個員工最受歡迎的讀物,本行員工通過長期來的學習形成了一種良好的習慣,那就是時不時地要翻一翻制度彙編,查一查自己的工作得失。有些領導同志甚至隨時放在案頭或身邊,作為解決問題的必備工具。員工通過學習,互相交流自己的心得並通過職工會議反應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寫學習體會已經成為時下基層員工的一個普遍共識,有的學習體會還在本行的簡報上進行了刊登,作為員工經驗交流的範本。通過交流和自我教育加深了他們對法律的理解和自我監督。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已成為我行員工的自覺行為。

  三是做到學用結合。學法的目的是為了用法,真正做到學以致用。結合三法的實施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我制訂和完善了會計方面內控制度管理制度並組織全體員工學習。並組織員工學習典型案例,通過典型案例剖析,分析違法違紀、經濟糾紛造成損失的原因,增強員工學法守法的自覺性。並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對每種違規操作和違法行為制定了相應的獎懲措施,做到有據可依。通過各種活動的開展,在全體員工中形成濃厚的學習風氣。我部員工積極利用所學法律知識為客戶解答不同的業務法律問題。

  四是感恩上帝,是服務理念昇華。

  每一個銀行員工都應樹立感恩的理念:感謝客戶給銀行帶來的利潤、效益和業務發展機會,感謝客戶與我結緣,讓我獲得為他服務的機會,使我獲得建功立業創收的機會;同時,也應感謝銀行為員工提供展示自我的服務平臺。只有樹立感恩理念常存感激客戶心態,才能真正從內心深處做好規範化文明服務,才能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宗旨,才能真正做到用心為客戶服務,才能真正地服好務。服務文化是以服務價值觀為核心、以客戶滿意為目標、以形成全員共同的價值認知和行為規範為內容的文化。文化建設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經過長期的沉澱和融合長成。招商銀行經常組織員工開展一系列服務文化灌輸活動,促使員工通過參加這些活動建立習慣性的服務行為方式。活動的內容包括系列服務培訓、銀行內部的服務活動等。這些活動既建樹了服務理念,又使員工身體力行其中,培養了服務意識,養成了服務行為習慣。把服務要求昇華為服務自覺,把服務做法昇華為服務制度,把服務行為昇華為服務習慣,把服務品牌昇華為服務品質。讓文化變成員工的行為風格,讓服務核心價值深入人心,同時不斷吸收其他行業、金融同業的先進理念和做法,經過長時間的錘鍊,使這樣的服務文化成為員工一致的思想與行動。

  篇2

  近段時間我一直在認真地學習《勞動合同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感到受益匪淺,增加了對這部法律的認識和理解,感覺一部好的法律,不僅是一種規則,也是一場革命,它是國家進步的支撐點,也是社會前行的鋪路石。首先,關於《勞動合同法》在中國的勞動關係中,不籤勞務合同,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動者隨意離崗,勞資雙方衝突不斷加劇,勞動爭議數量近十幾年間上升20倍以上,群體行爭議、上訪、信訪案件每年多達六千萬至八千萬以上,貧富差距大,社會安定程度呈下降趨勢,農民工的權益受剝奪、受侵犯。而《勞動合同法》恰恰是在總結了我國的立法經驗,借鑑國外的成熟做法,根據勞動關係中的突出問題,開門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實際的好法。《勞動合同法》的主要亮點:

  一是強化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強資本,弱勞工是最最典型的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保護的正是勞動者、弱者的權益,但也絕對不是但方面的保護和過度保護,而是通過恰當、適度調整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關係,在勞動關係雙方面都保護的同時,傾斜保護勞動者。

  二是擴大了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將民辦非企業納入,對事業單位做了靈活處理,規範了勞動合同的形式,強化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定立中的責任,對事實勞動關係作了明確的處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勞動合同的短期化,進而解決了因勞動合同不穩定,造成勞動者心態不穩、素質低、質量低、用人單位不願培訓等弊端,從根本上解決了勞資雙方的矛盾關係,對於推動企業以及社會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都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的深遠的歷史意義。

  以上就是我通過學習《勞動合同法》的心得體會。

  然後,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細節技術保證的。如果一個國家更依賴法律和專業機構來保護普通人,好心人才會越來越多。事實上輕易指責一個社會的道德滑坡過於武斷,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事在我們的社會每天都會發生,因為救助他人而犧牲的人更是不勝列舉。尤其當時的心態,他們都會說這沒什麼,換了誰都會這樣做,這就是人類的一種天性。我們的法律規則中對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行為有著明確的褒獎條例,對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人員也有著詳細的保護措施,只有這樣,才會使得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事蹟越來越多地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