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口才對律師重要嗎
提起律師大家肯定都覺得,律師的口才很好呀,都有一個好口才,是這樣的嗎?律師一定要好口才嗎?有些人對此不瞭解,下面小編為你整理,希望能幫到你。
律師要一個好口才嗎?
好的口才,只是一位優秀律師的充分條件,但並不是必要條件。
見過很多性格內向的律師,聽他們發言,感覺還不如當事人自己表述的伶牙俐齒,但在法律問題的辯論中,他們思維和思路卻一直是非常清晰到位的,蛇頭虎尾的感覺讓人刮目相看。一次機會,我曾就這種現象問過一位比較熟的法官,他說,律師庭上的表現並不是你滔滔不絕的長篇大論而決定,而是看你是否能抓住案件的焦點問題而對症辯理,所以他們合議庭的法官往往喜歡這種不講廢話,只抓重點闡述的律師出庭,而不是在法庭上給法官上理論課的律師。
後來跟我老師出庭留心觀察過這種現象,無論是基層法院還是中級法院或高院,幾乎法官都是這樣,如果一方律師不斷的重複事實,每引用一個法條都要將其來龍去脈講一遍,唯恐大家不懂時,很多法官都會打斷律師的大論,直截了當的讓其回答法官歸納出的爭議問題,在這時佔主導的並不是你的口才,而是你對案件本身的認識和法律水平的熟練應運程度。當然律師在庭上表現自己的口才並非沒用,很多律師都會利用這點作為庭辯技巧加以運用,直接目就是擾亂對方和法官的思路和思維,說白了就是“忽悠”,將自己複雜的問題簡單化,而將對方簡單的問題複雜化,把事實說得模稜兩可,法條解釋成N個意思,想辦法牽強在自己的結論和觀點中,有經驗的法官你是根本蒙不過去的,連一些書記員都懶得記錄重複的話題。
進入律師行業,尤其是初入道者,應多觀摩一些庭審現場,千萬別把中國的庭審想像成西方那樣,港片中的口惹懸河,韓劇中的浪漫多情,這些放在中國內陸都是幻覺,至少現在是真真實實的幻覺。我們主要做的是加強法律的功底和知識的熟練應用程度,對每一個主辦和協辦的案件都能準確抓住案件的爭議焦點,之後理思路,清證據,找上中下對策去應對,積少成多,循序漸進,持之以恆,終有一天,口才不出眾的你、性格內向的你一樣會成為有名的大律師。
律師口才
1.具有豐富的知識
換言之,在橫的方面,具有廣博的知識;在縱的方面,具有較深的專門學問。
2.應變靈活
人都說“萬變不離其宗”。隨機應變,不拘一格,聲東擊西,處處掌握主動。
3.思維獨到
獨特的思維方式會幫助你駕馭別人、駕馭自己,而不是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4.表述流暢
一個句子還沒說完,突然萌生了另外一個念頭轉而再去重新組織語言,這是最忌諱的。所以要將內容表述得流暢些。
5.展現力度和風格
談話中活力產生於談話者本人的誠信,自己所言的態度和自由交流的辯論風格,更應該具有活力。聲音和動作的活躍常常並行不悖。
6.目光效應
要求辯論成功,就要與聽眾進行目光的交流。辯論者應時刻使自己的眼睛和聽眾的眼睛保持接觸。
7.具有適度的自信態度
自信可以產生友好而融洽的感覺,也可以培養一種充滿善意的感情。這樣不僅能夠在其他方面得到更快的提高,而且也是成功辯論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