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呼的禮儀規範

  在接待活動中,接待人員對接待物件所使用的稱呼,往往備受對方重視。因為選擇一種稱呼,不僅反映著自身的教養和對對方尊重的程度,而且還體現著雙方關係發展到了何種程度。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能夠幫到你哦!

  

  在稱呼接待物件時,接待人員應該注重稱呼正規、區分物件、有主有次、防止犯忌等4個具體事項。

  一稱呼正規

  在工作崗位上,人們所使用的稱呼自有其特殊性。下述5種正規的稱呼方式,是可以廣泛採用的:

  1、稱呼行政服務。在正式場合下,尤其是在具體工作之中,以交往物件的職務,如行政職務相稱,以示敬意有加、身份有別,這是接待活動中最常見、最正規的一種稱呼方式。

  2、稱呼技術職稱。目前的社會,正處於知識經濟的時代,有文化、有知識、有技術的人士受到普遍的尊敬。在接待活動中,對對方人員中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階、嘴專業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

  3、稱呼學術學位。與前一種情形相類似,在交往中,特別是要實際工作中或學術活動中,以交往物件的學術學位相稱,既可增強現場的學術氣氛,又可增加被稱呼者的權威。

  4、稱呼職業名稱。在接待活動中,當接待人員僅僅瞭解接待物件所從事的具體行業,而不清楚物件的行政職務、技術職稱或學術學位時,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也是可行的,是另一種不失禮的方式。比如,可以統稱教員為“老師”、稱醫生為“大夫”,稱警察為“警官”等等。

  5、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為“泛尊稱”,它通常適用於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志”、“小姐”等等,都屬於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物件同樣小有差別。

  二區分物件

  當面對不同行業、不同職務、不同身份乃至不同性別的接待物件時,接待人員還須根據交往物件的不同,而在稱呼上有所區別。一般說來,對於成年人,可以將男士稱為“先生”,將婦女稱為“小姐”、“夫人”或“女士”。這是目前通行的“泛尊稱”。在稱呼婦女時要注意,對已婚者應稱“夫人”,對未婚者或不瞭解其婚否者可稱“小姐”,對於不瞭解其婚否者亦可稱之為“女士”。此外,在不同的場合還有不同的講究,具體而言,主要有下列幾點需要特別重視:

  1、在政務活動中,除了可以使用“泛尊稱”外,還可以稱呼對方的行政職務。

  2、在軍事交往中,對於軍界人士,最佳的稱呼是稱其軍銜。對於行政職務,一般不必稱呼。

  3、在宗教活動中,對於神職人員,一般均應以其神職相稱。有兩點要特別加以注意:第一,切勿在稱其神職時出現差錯;第二,越是正式的場合,越應當在稱其神職時採用全稱。

  4、在一般場合中,對於教授、研究員、工程師、律師、法官、醫生、博士等職稱、職務或學位擁有者,均可直接以之相稱,對方人士會感覺十分“順耳”。

  三有主有次

  在實際工作中,接待人員往往需要在同一時間之內對多名接待物件同時加以稱呼。在這種情況下,既要注意在稱呼對方時面面俱到,又要注意在稱呼對方時有主有次。所謂有主有次,通常指的是在需要同時稱呼多名接待物件時,一定要首先分清主次,然後再由主到次,依次而行。在實際操作中,其標準做法有下列4種:

  1、由尊而“卑”。它的具體含義是,稱呼多名人士時,應當自其地位較高者開始,自高而低,按順序進行。

  2、由疏而親。它的具體含義是,若被稱呼的多名人士與自己存在親疏之別,為避嫌疑,一般應當首先稱呼其中與自己關係生疏者,然後再稱呼其中與自己關係親近者。

  3、由近而遠。有時不便細分多名被稱呼者的“尊卑”、親疏,那麼則不妨以對方距離自己的遠近來進行,即先稱呼距離自己最近者,然後依次稱呼距離自己較遠者。

  4、統一稱呼。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對多名稱呼者不必一一稱呼,或者不便一一稱呼時,則可採用統一稱呼對方的方式作為變通。例如,以“諸位”、“大家”、“各位來賓”、“女士們、先生們”等方式直接稱呼對方。

  四防止犯忌

  在接待活動中,千萬注意不要因為稱呼而冒犯對方的禁忌。一般而言,以下4種錯誤稱呼,都是接待人員平日不宜採用的:

  1、錯誤的稱呼。在稱呼接待物件時,千萬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差錯。因為不論是何種差錯,顯然都是十分失禮的。

  2、庸俗的稱呼。某些市井流行的稱呼,因其庸俗低階,格調不高,甚至帶有顯著的黑社會風格,在接待活動中應當絕對禁止使用。接待人員在正式場合如採用低階庸俗的稱呼,則是既失禮,又失自己身份的。

  3、綽號性稱呼。在接待活動中,對關係一般者,切勿擅自稱對方的綽號,也不應以道聽途說而來的綽號去稱呼對方。至於一些對對方具有諷刺侮辱性質的綽號,更是嚴禁使用。接待人員一定要記住,在任何情況下,當面對綽號稱呼他人,都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4、地域性稱呼。有些稱呼,諸如,“愛人”、“物件”、“師傅”、“小鬼”等,具有很強的地域性特徵。一旦對其不分物件地濫用,往往難免出錯。

  5、簡化性稱呼。在正式場合,有不少稱呼不宜隨意簡化。例如,把“張局長”、“王處長”稱為“張局”、“王處”,就顯得既不正規,又不禮貌。

  6、無稱呼。在需要稱呼接待物件時,一定要有適當的稱呼。若是根本不用任何稱呼,或者代之以“喂”、“嘿”、“下一個”、“那邊的”以及具體程式碼,都是極不禮貌的。

  7、距離不當的稱呼。在接待活動中,若是與僅有一面之緣者稱兄道弟,或者稱其為“同學”、“戰友”、“朋友”、“老闆”等,都是與對方距離不當的表現,接待人員應當避免使用此種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