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運動所具備的特點
排球運動起源於美國,現在我們國家也已經廣泛開展,深受群眾的喜愛。它有著自身的特點和規則,同時對於強身健體、培養團結協作精神等有著重要的意義。以下是小編教大家的關於,歡迎閱讀!
1、攻防技術的兩重性:排球是多種技術都可以得分,也能失分的專案,這種情況在決勝局比賽中更加突出,所以說每項技術都具有攻防的兩重性,因此,要求技術既要有攻擊性,又要有準確性。
2、嚴密的集體性:排球比賽是集體比賽專案,除發球外,都是在集體配合中進行的。沒有嚴密的集體配合,再好的個人技術也難以發揮,更無法發揮戰術的作用。水平越高的隊,集體配合就越嚴密。
3、廣泛的群眾性:排球場地裝置簡單,比賽規則容易掌握。既可在球場上比賽和訓練,亦可以在一般空地上活動,運動量可大可小,適合於不同年齡、不同性別、不同體質、不同訓練程度的人。
4、技術的全面性:規則規定,每個隊員都要進行位置輪轉,既要到前排扣球與攔網,又要輪到後排防守與接應。要求每個隊員都要進行隊員必須全面地掌握各項技術,能在各個位置上比賽。
5、高度的技巧性:規則規定,比賽中球不能落地,不得持球、連擊。擊球時間的短暫,擊球空間的多變,決定了排球的高度技巧性。
6、激烈的對抗性:排球比賽中,雙方的攻防轉換始終是在激烈的對抗中進行。高水平比賽中,對抗的焦點在網上的扣攔上。在一場比賽中,奪取一分往往需要經過六、七個回合的交鋒。水平超高的比賽,對抗爭奪也越激烈。
排球專案規則
排球規則是由技術性規定、非技術性規定和場地裝置要求等方面的內容決定的。
1.排球比賽的場地和裝置
a.比賽場地
分比賽場區和無障礙區。比賽場區為長18米,寬9米的長方形,其四周至少有3米寬呈長方形對稱的無障礙區,從地面量起至少有7米的無障礙空間。國際比賽的場區邊線外的場區至少5米,端線後至少9米,上空的無障礙空間至少12.5米。
b.比賽場地的場區
比賽場區:由中線的中心線分為長9米、寬9米的兩個相等的場區。
前場區:每齔∏各劃一條距離中線中心?米的進攻線其寬度包括在內。中線與進攻線之間為前場區。
換人區:兩條進攻線的延長線之間,記錄臺一側邊線外的範圍為換人區。
發球區:在兩邊的端線外,兩條邊線的延長線上,各劃兩條長15釐米,
垂直並距離端線20釐米的短線,兩條端線之間為發球區。發球區的深度延至無障礙區的終端。
準備活動區:在兩個無障礙區外的替補席遠端,劃3*3米見方的區域為準備活動區。
c.比賽場地的要求
地面:必須平坦、水平、劃一。世界性比賽場地地面只能為木質或合成物。
界線:寬均為5釐米,其寬度包括在各個場區內。
顏色:室內必須為淺色。界線顏色要與地面顏色不同。世界性比賽場地界線為白色,比賽場區和無障礙區分別為不同的顏色。
溫溼度和照明:室內最低溫度不得低於10攝氏度50華氏度。照明度為1000--1500勒克斯。世界性比賽的室內溫度,最高不得高於25 攝氏度77華氏度,最低不低於16攝氏度61華氏度。溼度不得高於60%。
d.比賽的器材與裝置
器材除規定的網柱、球網、標誌帶、標誌杆和比賽球外,還有以下裝置:
球隊用的長椅:長度至少應能坐9人。
記錄臺:一般坐兩個人,一名正式記錄員,一名輔助記錄員。國內比賽一般只有一名記錄員和一名廣播員在記錄臺就座。
裁判臺:要能升降,下部要用防護套包好,以防隊員救球時受傷。
量網尺:長度要在2.50米以上,並在男子網高2.43米和女子網高2.24米處畫標記,同時在這兩個高度上方2釐米處畫上另一種標記。
氣壓表:比賽球的氣壓為0.40-0.45公斤/平方釐米,所有比賽用球的氣壓必須一致。
比賽用球和球架:要求將5只比賽球放到球架上,比賽採用三球制。
計分器:能顯示雙方的比賽分數、雙方的暫停和換人次數。
換人牌:為1-18號,兩側的顏色最好有區別,並用盒子裝好。
拖把:需要六個拖把供擦地員使用。
小毛巾:至少需要十塊供擦地員和撿求援球員使用的小毛巾,毛巾最小為4釐米見方,最大為40釐米*80釐米。
氣筒:球壓不足時,供充氣用。
蜂鳴器:最好能讓教練員和記錄員都能使用。
表格:包括記錄表、位置表、成績報告單和廣播員用表等。
2.非技術性規定
a.隊員的服裝
隊員的服裝包括上衣、短褲和運動鞋。上衣、短褲和襪子必須統一、整潔和顏色一致。國際比賽中,全隊隊員鞋子的顏色必須一致,但商標可以不同。上衣的號碼必須是1-18號,號碼的顏色必須與上衣明顯不同。身前號碼至少為10釐米寬,身後號碼至少為15釐米高,號碼筆畫寬度至少為2釐米。
b.禁止佩帶的物品
禁止佩帶可能造成上傷害及有利於人為加力的物品。可以戴眼鏡參加比賽,但所引起的後果一切由個人負責。
c.參加者的基本權力
隊長、教練員、隊員都有其相對應的權力。在此不作詳細介紹。請大家參閱有關資料。
3.技術性規定
發球:發球隊員必須在第一裁判員鳴哨5秒鐘內,將球拋起或持球手撤離,在球落地前,將一隻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將球擊出。如球未觸及發球隊員而落地,則被認為是第一次發球試圖。在發球試圖後,第一裁判員應及時鳴哨允許再次發球,發球隊員必須在再次鳴哨後的3秒中將球發出。發球隊員在擊球時或擊球起跳時,不得踏及場區包括端線或發球區以外的地面。擊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場區內或發球區以外的地面。在每次發球時都允許有一次發球試圖。
隊員的場上位置:在發球隊員擊球時,雙方隊員必須在本場區內各站兩排,每排三名隊員。發球隊員不受場上位置的限制。隊員的位置據其腳的著地部位來判定。在發球隊員擊球的一剎那,場上隊員腳的著地部位必須符合其位置要求。在發球後,隊員可以在本場區和無障礙區的任何位置上。
網下穿越:在不防礙對方比賽的情況下,允許隊員在網下穿越進入對方空間。允許隊員的一隻腳或雙腳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的同時,腳的一部分還接觸中線或置於中線上空。除腳以外,不允許隊員身體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觸對方的場區.在比賽中斷後,隊員可以進入對方場地。
觸網:新規則規定觸網為犯規,但隊員在無試圖擊球的情況下,偶爾觸網不算犯規。
進攻性擊球:指發球和攔網外的其他所有向對方的擊球。前排隊員可以對任何高度的球完成進攻性擊球,但觸球時必須在本場地空間。後排隊員則允許在後場區對任何高度的球完成進攻性擊球,但起跳時腳不得踏及或越過進攻線,擊球后可以落在前場區。
攔網:只有前排隊員允許完成攔網,後排隊員不得完成攔網。
比賽中的擊球:隊員的身體任何部位都允許觸球。但球必須被擊出,不得接住或丟擲,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反彈。隊員若違背上述規定,則為持球。球必須觸及身體的不同部位。若球先後觸及隊員的不同部位,則為連擊犯規。
4.執行規則的原則
執行規則的基本原則是以規則的作用和影響因素為基礎的。
主要原則有:
1使比賽在良好和公正的條件下進行。
2積極鼓勵觀賞性。
3加強裁判員之間的協作。
5.裁判員之間的配合
包括第一二裁判員之間的配合、第一裁判員與記錄員之間的配合、第一裁判員與司線員之間的配合、第二裁判員與記錄員之間的配合、第二裁判員與司線員之間的配合以及司線員之間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