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的詞語解釋及造句

  不孝指1,不孝敬父母。古代罪名之一。2,[your son]∶舊時父母喪事中用於自稱。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您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不孝的詳細解釋

  1、不孝敬父母。古代罪名之一。

  形成過程: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最重要的罪名是《北齊律》中規定的十種重罪,即“重罪十條”。

  具體是指:反逆造反的行為、大逆毀壞皇帝宗廟、山陵和宮殿的行為、叛叛變的行為、降投降敵國的行為、惡逆毆打、謀殺尊親屬的行為、不道凶殘殺人的行為、不敬盜用皇帝器物及對皇帝不尊重的行為、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禮制服喪的行為、不義殺本府長官和授業老師的行為、內亂親屬間的亂倫行為。隋朝《開皇律》在北齊“重罪十條”基礎上正式形成了“十惡”制度。“十惡”是:一曰謀反,二曰謀大逆,三曰謀叛,四曰惡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義,十曰內亂。

  2、舊時父母喪事中用於自稱。

  清 田蘭芳《皇清太學生信菴袁公袁可立孫墓誌銘》:“康熙三十年歲次辛未十一月初十日,不孝男僩、偉泣血納石。”

  【五不孝】《孟子·離婁下》:“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不孝的引證解釋

  1.不孝敬父母。

  《書·康誥》:“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晉書·段灼傳》:“ 吳起 貪官,母死不歸,殺妻求將,不孝之甚。”

  《花月痕》第五一回:“此地有祠有像,小子再圖安逸,不想朝夕侍奉,這不孝之罪,真是擢髮難數了。”

  王西彥 《老太婆伯伯》:“老弟, 孔聖人 的《四書》上不是有得講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2.父母死,子於喪中自稱不肖子。

  清 初士大夫改稱不孝。亦用作往來書信中的自稱。

  清陳夢雷《絕交書》:“不孝學識庸陋,穉年得謬通籍,性復剛褊寡合,不能與俗俯仰。”

  清陳夢雷《絕交書》:“不孝出與年兄共議,促膝三日。”參閱 清 王應奎 《柳南續筆·不肖子》。

  不孝造句

  1、叔叔對奶奶的不孝行為讓奶奶感到寒心。

  2、王爺爺的兒子不孝敬父母,老人提起來很傷心。

  3、兒子媳婦對老人不孝,女兒們大興問罪之師,狠狠地批評了他們。

  4、兒子對父親的不孝,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5、你待父母不孝,當心出爾反爾,日後兒女也如此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