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規定

  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歡迎閱讀!

  

  一、公章的刻制、啟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准,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公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散文閱讀: ***

  公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並留樣儲存,以便備查。

  2、公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准,並下發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櫃保管,並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准,並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後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公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公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彙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註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資訊。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燬,建立公章

  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範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式

  1、公司業務合同、專案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稽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後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檔案的影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檔案、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向公司彙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影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由綜合部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啟用、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予以登記和審批;***說明:未辦理此項手續可在辦法頒佈之日補辦***。

  二、保管及使用:

  1、公章、業務章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章由綜合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檔案內容和“印章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申請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下述審批程式稽核,經同意後,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公章、業務章使用審批手續

  1、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蓋章,並存檔保管;

  4、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能蓋章;

  5、已蓋公章的檔案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燬。

  3. 合同章使用審批手續

  1、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或補籤;

  3、綜合部蓋章,並將合同正本存檔保管,合同影印件由綜合部當天交給財務部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