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靚穎母親為什麼起訴馮軻

  10月8日有媒體曝出張靚穎和馮軻今年11月在義大利舉行婚禮的訊息後,不料9日“全明星探”刊發了張靚穎媽媽張桂英發出的一封“公開信”質疑馮軻,反對這樁婚事。張靚穎母親還要起訴馮軻,那麼,?現在,小編來告訴你張靚穎媽媽告馮軻的原因。

   張靚穎媽媽告馮軻的原因

  張靚穎母親指出,馮軻不是一個可以把女兒託付終身的男人,明確反對張靚穎與馮軻的婚事。她表示準女婿馮軻欺騙張靚穎當了“小三”,甚至還侵吞張靚穎和她的公司股份。

  9月30日上午,張靚穎的母親和法律代理人的劉律師一同來到北京朝陽法院遞交起訴書,以“損害股東利益”為由,起訴“北京少城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公司法人馮軻。起訴原因則是因為兩被告***即馮軻和北京少城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原告張桂英不知曉的情況下,違法變更工商登記,最終使原告張桂英喪失公司股東資格及股權。

  作為這起訴訟的原告張桂英提出三條訴訟請求:

  1、確認二被告違法剝奪原告股權資格及股權的行為無效;

  2、恢復原告在北京少城時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股權及股東資格;

  3、本案的訴訟費由二被告承擔。

  張靚穎母親張桂英的質疑VS張靚穎男友馮軻的回答

  關於結婚這事兒

  張桂英:當你們看到靚穎和馮軻即將於下個月在義大利舉辦婚禮的訊息時,作為靚穎親生母親的我,也是通過媒體報道才知道的,家裡的親戚朋友來電話道喜時,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馮軻:與媽媽關於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我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之前也一直在跟媽媽溝通關於結婚的相關事宜,靚穎希望能夠用時間、用誠意、用耐心去獲得媽媽的祝福。

  關於小三這事兒

  張桂英:當時馮軻跟靚穎說自己已經離婚三年了。我卻並不太相信他的話,因為馮軻給人的感覺還算是有模有樣的,我覺得他不可能離婚……

  馮軻:我與前妻於2002年分居,之後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並於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我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於欣賞她,以為只會成為朋友,而自我分居開始,我對所有朋友就表示我已離婚,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麼說的。

  張桂英:我當然不希望她被人騙了,對於馮軻說的話我也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後來證實這一切都是謊言。

  馮軻: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後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

  關於財產這事兒

  張桂英:直到2014年11月24日,我手上的股權及股東資格被全部違法剝奪。這一系列的變更都是在我和靚穎不知曉的情況下發生的,並且我和靚穎沒有簽署任何檔案協議。於是就這樣馮軻便成了公司最大的股東,但更令我心痛的是馮軻對外還說靚穎是最大股東。

  馮軻:我已經於2015年11月25日,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於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並不影響我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

  張桂英:我老了,深深感覺到錢財都是身外之物,我的唯一希望就是靚穎今後能幸福地生活。我的所謂股份、股權,爭到手裡也是給靚穎留著的,那是她經過自己的天分和刻苦努力應得的。

  馮軻:在我們做這份財產公證前,我多年前親筆撰寫的一份《意外身故遺囑》上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後名下所有遺產,均歸屬張靚穎。

  關於終身幸福這事兒

  張桂英:經過十三年的觀察,一件件事情讓我不得不認為他並不是真正地愛著我的女兒。

  馮軻:靚穎在2005年的比賽中一舉成名,對於我們的感情,她沒有因為外部條件的改變而產生任何改變,甚至在比賽還沒結束的時候就跟記者表明“我有一份穩定的感情”。這也是她讓我無比認定和感動的地方。

  張桂英:作為母親,我真的不能看著我的女兒以後悔恨交加,哪怕女兒可能因此記恨我……我還是相信有一天她可以明白我的用心,大家也會明白我的一片苦心。

  馮軻:在我的心裡,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會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證,我對於靚穎的愛走過了13年,接下來我們將開始婚姻的歷程,這一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