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劇有什麼特色
音樂劇,早期譯稱為歌舞劇,是一種舞臺藝術形式,結合了歌唱、對白、表演、舞蹈,那麼,呢?下面就跟隨小編的步伐一起來了解一下音樂劇特色的相關知識吧!
音樂劇的特色:文字組成
音樂劇的文字由以下幾個部份組成:音樂的部份稱為樂譜***score***、歌唱的字句稱為歌詞***lyrics***、對白的字句稱為劇本***book/script***。有時音樂劇也會沿用歌劇裡面的稱謂,將歌詞和劇本統稱為曲本***libretto***。
音樂劇的長度並沒有固定標準,但大多數音樂劇的長度都介乎兩小時至三小時之間。通常分為兩幕,間以中場休息。如果將歌曲的重複和背景音樂計算在內,一出完整的音樂劇通常包含二十至三十首曲。
音樂劇擅於以音樂和舞蹈表達人物的情感、故事的發展和戲劇的衝突,有時語言無法表達的強烈情感,可以利用音樂和舞蹈表達。在戲劇表達的形式上,音樂劇是屬於表現主義的。在一首曲之中,時空可以被壓縮或放大,例如男女主角可以在一首歌曲的過程之中由相識變成墮入愛河,這是一般寫實主義的戲劇中不容許的。
音樂劇的特色:與歌劇比較
和歌劇的區別是,音樂劇經常運用一些不同型別的流行音樂以及流行音樂的樂器編制;在音樂劇裡面可以容許出現沒有音樂伴奏的對白;而音樂劇裡面亦沒有運用歌劇的一些傳統,例如沒有了宣敘調和詠歎調的區分,歌唱的方法也不一定是美聲唱法。但音樂劇和歌劇的區分界線仍然有不少學者爭議,例如格什溫***Gershwin***作曲的《波吉與貝絲》***臺灣翻譯「乞丐與***」******Porgy and Bess***就曾同時被人稱作歌劇、民謠歌劇***Folk Opera***和音樂劇。一些音樂劇如《悲慘世界》是從頭到尾都有音樂伴奏,而一些輕歌劇如《卡門》卻有對白。
音樂劇普遍比歌劇有更多舞蹈的成份,早期的音樂劇甚至是沒有劇本的歌舞表演。雖然著名的歌劇作曲家華格納***Richard Wagner***在十九世紀中期已經提出總體藝術***Gesamtkunstwerk***,認為音樂和戲劇應融合為一。但在華格納的樂劇***music drama***裡面音樂依然是主導。相比之下,音樂劇裡戲劇、舞蹈的成份更重要。
音樂劇的特色:與歌舞片關係
很多音樂劇後來又被移植為歌舞片,而劇場版本和電影版本並不一定完全相同。因為劇場擅長於場面排程和較為抽象的表達形式,利用觀眾的想像去幻想故事發生的環境,而電影則擇長於實景的拍攝和鏡頭剪接的運用。《西區故事》***West Side Story***是其中一個將舞臺版本成功移植為電影版本的音樂劇,在橫街小巷取景,開創了後來很多音樂電影的先河。亦有歌舞片移植為音樂劇的例子,例如《雨中曲》***Singing in the Rain***是先有歌舞片,後來才被移植成音樂劇。
1893年曾經活躍一時的英國人瓊斯完成了一部後來載入史冊的音樂劇《快樂的少女》,在倫敦王子劇院首演時激起觀眾狂熱反響。劇情故事生動連貫,舞蹈演員即是劇中人物,採用相關的舞蹈動作和話劇式的丑角說白,清晰敘述了這些演員如何千方百計躋身於貴族社會的故事。劇情、音樂、舞蹈、喜劇表演等諸多因素自然組合,令人耳目為之一新。這種初顯形態的音樂戲劇,吸取了18世紀民謠歌劇和19世紀喜歌劇、輕歌劇的表現成分,融人古典舞、民間舞、話劇表演等多種因素,成為獨具風采的新型舞臺藝術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