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如何拒絕與道歉的

  拒絕,就是不接受。在語言方面來說,拒絕既可能是不接受他人的建議、意見或批評,也可能是不接受他人的恩惠或贈予的禮品。從本質上講,拒絕亦即對他人意願或行為的間接性否定。在商務交往中,有時儘管拒絕他人會使雙方一時有些尷尬難堪,但“長痛不如短痛”,“當斷不斷,自受其亂”,需要拒絕時,就應將此意以適當的形式表達出來。

  例如,他人邀請自己赴宴,能去就答應下來,不能去就不要勉強。不要當面作“歡欣鼓舞”狀地接受了下來,屆時又不出席,並且不了了之。

  拒絕,既然是對他人意願或行為的一種間接的否定,那麼在有必要拒絕他人時,就應考慮不要把話說絕,別讓別人感到難為情。

  通常,拒絕應當機立斷,不可含含糊糊,態度暖昧。別人求助於自己,而這個忙不能幫時,就該當場明說。當時拍了胸脯,此後卻一拖再拖,東躲西藏,最後才說沒辦法。既誤事,又害人,非正派的商界人士之所為,因為這等於騙人。

  從語言技巧上說,拒絕有直接拒絕、婉言拒絕、沉默拒絕、迴避拒絕等四種方法。

  直接拒絕,就是將拒絕之意當場明講。採取此法時,重要的是應當避免態度生硬,說話難聽。在一般情況下,直接拒絕別人,需要把拒絕的原因講明白。可能的話,還可向對方表達自己的謝意,表示自己對其好意心領神會,藉以表明自己通情達理。有時,還可為之向對方致歉。

  有人對拒絕的藉口不屑一顧,實在不夠理智。若是外商在商務交往中送了現金,按規定不能接受,但總不能不近人情地質問對方“用心安在”。不妨採用婉轉的語氣,來拒絕饋贈,如可以說:“某先生,實在要感謝您的美意,但我公司規定,在商務活動中不能接受他人贈送的禮金。對不起了,您的錢我不能收。”這樣對方就不好強人所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