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交易的誤區

  國債期貨交易規則與股指期貨有許多不同點,投資者應事前理清這些差異,避免在實盤交易中出現技術失誤。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相關知識,供大家參考!

  誤區一:

  誤認為交易時間與現貨市場一致

  我國國債期貨與現貨市場的交易時間並非完全一致。國債期貨的交易時間分為上下兩個時間段:分別為交易日的9:15~11:30***第一節***和13:00~15:15***第二節***,最後交易日***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交易時間為9:15~11:30。然而一般來說,我國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13:00~15:00;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時間為9:00~12:00,13:30~16:30。

  誤區二:

  誤認為當日結算就是當日平倉

  投資者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要注意當日結算與當日平倉的區別,不要誤認為自己的持倉會因當日結算而發生變化。

  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國債期貨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當日交易結束後,根據當日結算價進行合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的計算,對應收和應付的款項實行淨額一次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投資者保證金賬戶的資金。當日結算只涉及資金在盈餘賬戶和虧損賬戶之間的劃轉,並不影響投資者持有的合約頭寸。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日結算後投資者的保證金不足,且在規定時間內沒有補足,那麼下一個交易日投資者的持倉可能被部分或者全部強行平掉。

  誤區三:

  誤認為當日結算價就是收盤價

  國債期貨的當日結算價是指合約最後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加權的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後三位。

  如果合約最後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加權的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若該時段仍無成交的,則再往前推一小時,以此類推。合約當日最後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國債期貨的收盤價是指合約當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誤區四:

  誤認為採用現金交割

  國債期貨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進行交割,當合約到期進行實物交割時,可用於交割的債券包括一系列符合條件的國債品種,其票面利率、到期時間等各不相同。

  可交割國債和名義標準券之間的價格通過一個轉換比例進行換算,這個比例就是通常所說的轉換因子,類似於商品期貨交割時的升貼水概念。

  誤區五:

  誤認為交割結算價和交割貨款相同

  國債期貨採用滾動交割方式,自交割月首日至最後交易日前一個交易日的交割結算價為當日結算價,最後交易日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交易日全部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加權的平均價。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國債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

  交割貨款是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按照不同可交割國債的轉換因子和應計利息調整計算後得出。交易所只對結算會員進行結算,買方客戶的款項須通過買方結算會員轉付,賣方客戶的款項須通過賣方結算會員轉收。

  交割貨款的計算公式:交割貨款***百元面額***=交割結算價×用於交割國債的轉換因子+用於交割國債的應計利息。

  誤區六:

  誤認為可以全權委託期貨公司進行交易

  一些投資者誤認為可以全權委託期貨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決定其交易指令的全部內容,為其進行國債期貨交易。

  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按照規定,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投資者也不得要求期貨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換句話說,投資者在下達交易指令時,需明確說明買賣合約的種類、數量及交易方向等內容。

  因此,投資者不得全權委託期貨公司進行國債期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