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什麼
大家對生育保險瞭解多少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生育保險的知識,歡迎參閱。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徵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生育保險條件
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範圍
一般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廣東省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內,因為妊娠、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產假計算:
基本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30天;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
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自願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按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4、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包括職工因為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男職工假期津貼。
已參保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看護假假期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假期時間計發。
看護假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1、不符合國家和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專案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
2、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3、分娩期外治療生育併發症的費用。
生育保險制度
我國生育保險的現狀是實行兩種制度並存:
第一種是由女職工所在單位負擔生育女職工的產假工資和生育醫療費。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二種是生育社會保險。根據勞動部《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支出情況等確定,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職工個人不繳費。參保單位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其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醫療費包括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以及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生育保險申報辦理
1、申報條件
***1***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的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並履行了繳費義務,且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滿3個月的企業職工。
***2***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
2、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藥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辦理程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