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住房補貼最高標準有哪些

  近日,深圳南山最新人才住房補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出臺,2018年南山發放4億元人才住房補貼專項資金,個人補租與租賃人才住房可獲補貼最高標準為20000元/年/人。那麼這些人才住房補貼要如何申請呢?什麼人才有資格申領呢?

  深圳人才住房補貼要如何申請

  從2016年開始,住房補租專項資金實行網上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個人***領航人才***,可按通知公告的要求,登入“南山區企業人才住房資訊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上傳申報材料。

  具體的補租金額是通過“申報系統”,對企業申報的資格、材料進行稽核,稽核通過的企業,按申報類別分別進行評分、排序,並根據專項資金的預算金額和企業的申報情況,按類別及總評分進行分配,確定具體分配數額,形成本年度人才安居住房補租名錄。企業的評分標準則主要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貢獻、統計貢獻,及當前的人才規模進行計算。少部分的申報類別,會根據其行業情況,評分標準將參考其它指標。

  如果以個人名義申請南山區住房補租,需南山區人力資源局認定的“領航人才”,且持有“領航人才卡”。同時,滿足領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領航人才未同時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補貼政策等條件。

  市民如果還要了解進一步情況,可以撥打南山區住建局***:26493908、26013209,也可以登入南山區政府入口網站、或者QQ群415337644進行查詢。

  如果企業申報到住房補租款後,沒有按規定發放給員工,或者在核查中發現企業存在把關不嚴、虛報瞞報以及違規使用資金等行為,政府將取消住房補租資格並追回其所獲得的資金,同時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進行處罰,未來3年內不再受理違規單位以及違規個人的人才安居相關保障申請。如有拒不配合第三方核查機構進行核查、拒不按要求進行整改或退款等惡劣行為,一旦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哪些人可以申請住房補貼

  據瞭解,購房補貼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

  二、在本市用人單位全職工作;

  三、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四、申請人***配偶***已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2015年後新受理的,在本市擁有不超過一套商品住房;

  五、地方級和後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

  而租房補貼申請人須符合上述前三項項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未租住過免租金住房、未擁有商品住房的條件。2015年後新受理的,申請人還應當符合上述第五項條件。

  人才住房補貼標準具體是多少

  專項資金分配範圍主要面向:重點企業,商貿旅遊、物流及專業服務類企業,金融類企業,科技類企業及科研院所,中小型文化創意類企業,社會醫療機構、社會組織及民辦學校和幼兒園***不含在編人員***,區重點新引進企業及有重大專案企業,“領航人才”所創辦企業或組織等八大類別企業和機構,以及南山區“領航人才”個人。並明確申請成功的企業可依據《辦法》自行制定分配方案,發放至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為20000元/年/人,同時也可用於租賃人才住房。

  依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領航人才租房補貼標準為:A類4800元/月,B類3200元/月,C類2560元/月。